GB7000.225-2008采

灯具第2-25部分:特殊要求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Luminaires-Part2-25:Particularrequirements-Iuminairesusedinclinicalareasofhospitalsandhealthcarebuild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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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K7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29.140.40
  • 实施日期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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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第2-25部分:特殊要求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国家标准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代替GB7000.162000 灯具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Luminaires一Part2-25:Partieularrequirements-luminairesusedin cliniealareasofhospitalsandhealthcarebuildings IEC60598-2-25:1994,IDT 2008-12-30发布 2010-04-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目 次 前言 IEC前言 总则 -般试验要求 术语和定义 分类 标记 结构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接地规定 接线端子 10 外部和内部接线 11防触电保护 12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13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14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5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7000系列标准现有22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 GB7000.22008 灯具第210部分;特殊要求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7000. 2007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2005 2008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带内装式鸽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6 GB7000.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 2005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GB7000. 2008灯具 灯串 GB7000. 2003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8一2003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7000.192005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7000.201 2008 灯具第2-2部分 GB7000.202 2008 特殊要求嵌人式灯具 GB7000.204 2008 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 灯具第27部分特殊要求庭园用的可移式灯具 GB7000.207 2008 GB7000.2082008 灯具第28部分特殊要求手提灯 灯具第2-11部分;特殊要求水族箱灯具 GB7000.21l 2008 灯具第2-12部分:特殊要求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GB7000.2122008 (GB7000.213一2008灯具第2-13部分-特殊要求地面嵌人式灯具 灯具第2-17部分:特殊要求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 GB7000.2172008 用灯具 GB7000.218一2008灯具第2-18部分:特殊要求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GB7000.219一2008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通风式灯具 GB7000.225一2008灯具第2-25部分特殊要求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本部分为GB7000《灯具》的第2-25部分,本部分应与GB7000.1一起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EC60598-2-25.;1994《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25章;医院和康复大楼诊 所用灯具包括修订1(2004),英文版)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编写本部分时,删去了引用标准GB7000.1等同采用的IEC60598-1的年份编号“1992” 本部分代替GB7000.162000《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GB7000.l6一2000的主要差异: “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标准名称改为“灯具第2-25部分;特殊要求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标准号由 GB7000.16改为GB7000.225 “介电强度”改为“电气强度” “耐电痕”改为“耐起痕” 本部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 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战,施晓红、陈超中,熊飞、王寅、陆培光、陈维国、凌莉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IEC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一个由各国电工委员会(IEC国际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国际标准化 组织 IEC的宗旨是促进有关在电器和电子领域内的所有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 为此 IEC除组织其他活动外,还出版国际标准 把国际标准委托给技术委员会制定,任何对所讨论 的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这个制定工作 与IEC建立联系的国际组织、政 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一制定工作 IEC按照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达成的协 议规定与其保持密切的合作 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感兴趣的国际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术 委员会制定的,表达了国际上尽可能接近的一致意见 这些决议和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以推荐的方式供各国使用,在这个意义 上已为各国委员会所接受 4 为了促进国际的统一,IEC国家委员会承担最大程度地采用IEC国际标准作为其国家标准或 地区标准 EC不提供指明其鉴定的标识程序,且不对任何声称符合某一标准的设备负责任 5 EC60598225及其修订件由IEC第34技术委员会灯泡和相关产品的技术委员会的34D灯具 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本部分的文本以下述文件为基础 表决报告 DIS文件 34D(cO)254 34D(CO)263 修订件以下述文件为基础 FDIs 表决报告 34D/822/FDIs 34D/825/RVD 本修订件表决通过的完整信息在可以在上表列出的表决报告内找到 直到IEC网站公布保持该结果的日期为止,委员会决定本出版物的内容保持不变 在这日期之 后,本出版物将 -重新确认 取消 被修订或替代,或 被修订 业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灯具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总则 范围 GB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诊所内进行内科治疗、检查以及在医院和康复大楼内进行医疗护理用 的灯具的安全要求,灯具以鸽丝灯,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 本部分不适用于在GB9706.1和IEC606o1-2-41中规定的含有光源的医用电气设备 注1:医疗电气设备可能包括GB9706.1和IEC60601-2-41标准盖的以医疗检查为目的灯具 本部分不适用于应急照明灯具和在非医疗区(例如办公室)的一般照明灯具 注2:对于这些灯具,应参考有关的灯具国家标准 本部分不适用于高压消毒工序用的灯具或灯具部件以及手术台用的灯具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700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一2007,IEC60598-1:2003,IDT) 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9706.1一2007,IEc60601-1:1988十 Al:1991十A2;1995,IDT) IEC60601-2-41医用电气设备第2-41部分:手术灯具和诊断用灯具的安全特殊要求 般试验要求 应用GB7000.1第0章 在GB7000.1中规定的试验的顺序应按照本部分章节的顺序进行,在这 种情况下,可能还要参考GB7000.1的其他章节 除了本部分的试验要求以外,灯具特征被其他标准 涵盖的例如,内装变压器的嵌人式灯具),还应符合有关灯具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 术语和定义 应用GB7000.1第1章和下述术语和定义 3.1 置床区beddedarea 放置一个或多个患者的床的区域 注:一个病房会有置床区或诸如护士岗位,杂用室和盥洗室等区域 封闭式灯具enclosedluminaire 由主要部件和半透明罩构成的使进人的灰尘和其他物体最少的灯具 置床区灯具bheddedarealuminaire 在患者区域使用的一般用途灯具 注;它可能是表面安装(墙或天花板)悬吊或嵌人式安装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3.4 床头灯具bedheadlluminaire 可由患者操作的专门灯具 注1;它可以是表面安装的并可带有一个可调节臂 注2;不应把这种灯具视作一般检查灯具或手持式观察灯具 3.5 夜间照明灯具nightlightluminaire 夜间在置床区和邻近区域提供弱光的灯具 3.6 医院系统hospitalsystem" 置床区备有其他服务的系统,如电源插座、医用气体接头,电话插口收音机、灯具或控光装置 一般检查灯具generalexaminationluminaire 医疗检查和小外科用(例如牙科或兽医用)全封闭可调式灯具,可表面安装(墙或天花板)或固定在 可移动支架上 3.8 手持式观察灯具hand-hedinspeetionluminaire 医疗检查用全封闭灯具,但不用于病人的内部检查 可重新接线的手持式观察灯具rewirahlehand-heldinspeetionluminaire -种手持式观察灯具,其软缆或软线可以被替换 3.10 rewirablehandd-helin etionluinaire 不可重新接线的手持式观察灯具 nOn-rey nspece -种手持式观察灯具,除非造成永久性损坏,其软缆或软线不能与灯具分开 分类 应用GB7000.1第2章和下述4.1的规定 4.1根据防触电保护形式分类,手持式观察灯具应为l类或类 标记 应用GB7000.1第3章和下述5.1的规定 5.1医院系统设置的服务插座应明显易见,并有的永久性标记 所有警示标志应清晰可见,并应符合 GB9706.1中第6章的规定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结构 应用GB7000.1第4章及下述6.1~6.3的规定 6.1元件 6.1.1灯具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不应包含开关或电源中断装置 手持式观察灯具中的开关,包括操动件在内,应完全封闭在手柄或灯体内 为使开关可以操作操 动件的罩壳应由柔性材料制成,例如橡胶或聚氯丁烯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合格性由目视和手工试验检验 6.1.2为防止意外损坏,手持式观察灯具和检查灯具的灯泡应有保护 任何保护装置,例如半透明罩 应固定在灯体上 该保护装置应不能徒手拆卸,且换灯泡时不应将该装置从灯具上完全拆卸 注:例如用钦链与灯具连接的保护装置可以从正常工作位置移开 合格性用目视和GB7000.1中4.12.4的手工试验检验 6.1.3手持式观察灯具的钨丝灯灯座应至少用两种独立的装置锁定,以防止其转动,其中至少一种装 置需借助于工具才能操作 固定灯座的装置应不能用于固定任何其他部件 合格性由目视和手工试验检验 6. 1.4手持式观察灯具中荧光灯工作所需的控制装置应安装在灯体内或提供独立的固定装置 6.1.5医院系统用的灯具应使下述元件被罩在单独空腔内 a)安装在系统内的控制装置,使其与不直接和灯泡连接的元件分开 b经过的软缆和软线,使其与其他元件和辅助设备分开; 医用气体输送管,把其隔开或罩住,使热的影响最小且与灯泡或控制装置分开 c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6.1.6除手持式观察灯具以外的可移式灯具应有软线存放装置 这些装置的结构应使软线不易缠绕 或没有损坏的储藏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机械强度 6.2.1 一般检查用灯具应易于调节并保持在所调节的位置上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6.2.2进行GB9706.1中第24章的试验时,可移式一般检查灯具应不失衡 6.2.3手持式观察灯具的机械强度用a)如果适用)和)规定的试验检验 a 保护灯泡免受损害的保护装置应承受沿灯具轴线方向250N的拉力,历时1min. 保护装置应在其位 b)装有符合GB7000.13中10.2要求的长度适当的软缆和软线的灯具,应承受两次冲击试验 试验时使灯具朝固定在砖、石、混凝土或类似材质实心墙上的钢质挡板撞击,如图1所示 n×5 挡板尺寸应是40mm×40mm mm,直角处倒半径为5mm的圆角 挡板安装时,应与墙接触, 或如有必要,与一块接触墙的包钢垫块接触 不装灯池的手持式观察灯具应由其软缆或教线悬着,图1指出的""点搁置在挡板的棱角处;悬排 点在挡板上方400mm处 然后,应把灯具拉离挡板与墙垂直直到电缆或电线呈水平状态 以这种方式使样品朝着挡板落下3次 然后把灯具悬吊在使冲击点在“b”的位置上,同样落下 3次,接着对着“e”点落下3次 -次试验后,样品应无棋坏 第一 悬挂点调至挡板上方1m,重复上述整个试验 第2次试验后,样品应无影响安全或影响继续使用的损坏 避免灯泡损坏的保护装置即使有变形 也不应松脱 注如果灯具的外形是这样的,即没有包钢垫块,它就撞不到挡板的话,那未包钢垫块就是必需的 6.3聚焦控制器和调光控制器 固定在手术教室台灯上的聚焦控制器和调光控制器应符合下述要求 对单光束灯具,其位置能在不阻断光线情况下有效地调节灯具 a b)其安置使灯具在所有工作位置(见6.2.1)时都能容易地调节;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清晰耐久的标明其功能 处于灯具出光面投影区域内的调焦控制器和位置调节控制器应装有一个可拆卸的消毒手柄 合格 性由目视检验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应用GB7000.1第11章 接地规定 应用GB7000.1第7章 接线端子 应用GB7000.1第14和第15章 外部和内部接线 10 应用GB7000.1第5章和下述10.110.4的规定 10.1用荧光灯管的灯具,电源线内不能含有电阻丝来充作光源的镇流器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10.2手持式观察灯具不应有插座或器具插座,而且只能有一个电缆人口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10.3手持式观察灯具和可移式检查灯具应采用绝缘材料制成的软线保护装置或一个形状适当的进线 口,以防止软缆和软线在进线口处的过度弯曲 软缆或软线保护装置应: a)不与软缆或软线一体化; b) 用可靠方法安装使其不易松脱; e)突出灯具外一段距离,离进线口外缘至少25 mm; D 有适当的机械强度和弹性 合格性通过目视、测量和10.3.1的试验检验 10.3.1应将支撑电缆进人的灯具部件固定在类似图2所示装置的摆动部件上,当摆动部件摆动到中 间位置时,进人试样的软缆或软线的轴线处于垂直位置并通过摆动轴 软缆或软线应吊一块载荷以产生20N的力 导体应通以电流,该电流值由最大额定功率除以标称电压得到,标称电压等于灯座触点间的电压 摆动部件前后摆动角应为90°垂直位置两边各摆动45°),弯曲次数为20000次,弯曲频率为 60次/min 试验后,导体断裂的根数不应超过50%,且软缆或软线要通过GB7000.1第10章规定的绝缘电阻 试验和高压试验 注弯曲一次是指向前动作一次,或向后动作一次 10.4对于可重新接线的手持式观察灯具和可移式一般检查灯具的软线固定架,进行GB7000.1中 5.2.10.1的试验时,其软线保护装置、密封压盖或类似装置应不在位 不可重新接线的手持式观察灯 具和可移式一般检查灯具应按交货状态加以试验 密封压盖不应用作软线固定架 合格性由目视和GB7000.1中5.2.10.1的试验检验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11 防触电保护 GB7000.1第8章和下述11.1和11.2的规定一起使用 11.1对于手持式观察灯具,应不能徒手取下那些防止与螺口或卡口灯头接触的部件 合格性由目视和手工试验来检验 对使用鸽丝灯的手持式观察灯具进行防触电保护检验时,应取下防护玻璃,除非它与灯具完体是- 体的 11.2在清洁或换灯泡或换启动器时要移动或取下的离地面2m以内的灯具或灯具部件应固定,只有 使用工具才能打开,否则应不能进人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1 应用GB700.1第12章,但灯具上有经常触模的部件或辉紧的部件.GB7000.1表12.1给出的这 些部件的限制温度要碱去1oc 提供自动卷线机的灯具本部分12.1也适用 对手持式观察灯具还须 应用本部分12.2~12.5的要求 12.1提供自动卷线机的灯具,三分之一的软缆或软线不卷起 然后,橡胶或PVC绝缘层的温升在尽 量靠近卷轴中心和卷绕机上最外面两层软缆或软线之间的地方测定 卷绕机滑动触点的温升应不超过 65K 12.2手持式观察灯具及其所使用的独立式镇流器的外部部件,其损坏会使灯具变得不安全的,那么它 们的合格性除了用GB7000.1的12.3.1的试验来检验以外,还应该用下面的耐久性试验检验 12.3橡胶手持式观察灯具和独立式控制装置的橡胶外壳应自由地悬吊在自然循环通风的加热箱内 在具有环境大气成分和压力的环境下进行老化试验 试样置于加热箱内10天(240h),温度为70C土2C,或者温度为进行GB7000.1中12.4.1试验 时测得的橡胶最高温度加上30 C,取二者中较高的温度值 试验期间,橡胶件应无任何引起灯具不安全的变化 本试验应在一个单独的样品上进行 12.4手持式观察灯具和独立式镇流器(如有的话),进行GB7000.1中12.4和12.5规定的正常工作 和异常工作的热试验时,将灯具放置在一块涂暗黑漆的木板上,或悬挂并靠在一块涂暗黑漆的墙上,取 较不利的位置 12.5GB7000.1表12.2规定的普通橡胶温度限值70C不适用于手持式观察灯具上不提供防触电保 护或不用于保持防尘盼水等级的手柄部件或灯体,本部分12.3的试验足够了 13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GB7000.1第9章与下述13.1一起使用 手持式灯具还应符合13.1的规定 13.1在潮湿处理前,应将保护玻璃、半透明罩和类似部件取下,即使取下时需使用工具也要取下,除非 它们与手持式观察灯具是一体的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4 应用GB7000.1第10章 15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GB7000.1第13章与本部分15.1的规定一起使用 手持式观察灯具还应符合15.1的规定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15.1对于用软性材料如橡胶或聚氯丁烯的手持式观察灯具的手柄或外壳,合格性由下列试验检验 正常使用时要握住的灯具部件,应在一个类似于图3所示的装置上承受压力试验,试验在一个温度 保持100C士2C的加热箱中进行 要用钢钳把试样夹紧,钳口的圆柱体表面半径为25mm,宽为15mm、长50mm 转角处应有半径 2.5mm 圆角 钳口应夹住正常使用时要握住的部位,钳口的中心线要尽量靠近该部位的中心 通过钳口应施力100N 1h后,拿开钢钳,试样应无损坏 包钢垫块 图1手持式观察灯具冲击试验布置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单位为毫米 15 45 样品 固定样品的较置 摆动轴 圆角 导向块 40 R7.5 役荷 导向孔形状 图2手持式观察灯具弯曲试验装置
GB7000.225一2008/IEc60598-2-25;1994 单位为毫米 15.4 压力 活话动钳口 -R2.5 R2.5 定钳口 导杆 15.0 样品 图3手持式观察灯具压力试验装置

灯具第2-7部分:特殊要求庭园用可移式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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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婴儿培养箱安全专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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