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6819-2004采
溶解乙炔
Dissolvedacetylene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溶解乙炔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溶解乙炔的编号:GB6819-2004采。溶解乙炔共有9页,发布于2005-05-01标准文本附1号修改单](/image/data/53697_1.gif)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G16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1.080.10
- 实施日期2005-05-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9页
- 文件大小555.71KB
溶解乙炔
国家标准 GB6819一2004 代替Gt6S19 1996 乙 溶 解 炔 Dissolvedacetylene 2004-11-29发布 2005-05-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小 国国家标准化管委员会国家标准
GB6819一2004 溶 解 乙 炔 警告本标准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块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充装),运输、贮存及安全等
本标准适用于碳化钙与水作用或天然气裂解制得粗乙炔气,经净化、压缩、干燥、溶解于丙酮中,贮 存在充满多孔填料气瓶内的乙炔气
该产品主要作为金属焊接、金属切割、加热的燃料气
分子式.c,H 相对分子质量;26.04(按200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一1992,neqIsO3696;1987刀 GB7144气瓶颜色标志 GBl1638溶解乙协气瓶 GB13591一1992溶解乙炔充装规定 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 原劳动部劳锅字(1993)4号《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要求 3.1溶解乙炔的质量应符合表1所示的技术要求 表1技术要求 项 指 标 乙炔的体积分数/% 98.0 磷化氢、硫化氢试验 硝酸银试纸不变色 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符合GB/T6682的三级水
试样的准备 取充气后静止8h以上的气瓶,在采样前放出乙块气充装量的质量分数的5%,在气温高于28C的 地区,采样前可适当增加乙炔气释放量,但最多不应超出乙炔气充装量的质量分数的15%
4.2乙炔纯度的测定 澳法或发烟硫酸法可任选其中一种方法,以澳法为仲裁法 4.2.1澳法
GB6819一2004 4.2.1.1方法提要 乙炔被澳化钾的澳饱和溶液吸收,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四澳乙婉,根据澳饱和溶液吸收后的体积测定 乙纯度
4.2.1.2试剂 4.2.1.2.1嗅; 4.2.1.2.2澳化钾溶液;300g/L 4.2.1.2.3澳化钾的澳饱和溶液(吸收液);取适量澳化溶液,置于具塞磨口玻璃瓶中,缓缓加人嗅, 并充分振摇,使之成饱和状态,静止一天后备用
当吸收液的吸收能力差时,须重新配制
4.2.1.3仪器 乙块气体吸收管;玻璃制,带刻度,容量为50mL,刻度为100
其中ab分刻度为0.1;bd分刻 度为1
仪器结构尺寸如图1所示
单位为毫米 外径28 内径25 中1:5 外径8.5 内径5.5 -90 外径24 80 内径21 10 外径85 内径5.5 -吸收液储存处; -旋塞; 吸收管(容量为50ml);a刻度100处;d刻度0处 -旋塞; -试样人口
图1乙炔气体吸收管 4.2.1.4分析步骤 将待测乙炔气瓶的气门与试样人口5连接,打开旋塞2及旋塞4后,慢慢打开气门,用气瓶的试样
GB6819一2004 气置换吸收管3内的空气,然后采样,先关闭2,顺次关闭4,断开气源,迅速转动4,使吸收管内部压力 与外界气压相平衡
将澳化钾的澳饱和溶液充满吸收液贮存处1,吸收液液面距管口约15mm,慢慢转 动2,使吸收液缓缓流人3,待1内的液体不再进人3内时,吸收完毕,读取3内液面刻度,此数值即作为 乙块纯度 4.2.1.5结果表示 乙炔纯度的体积分数,数值以%表示,以吸收管3内液面刻度读数为准
取每瓶气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体积分数之差不大 于0.2%
4.2.2发烟硫酸法 4.2.2.1方法提要 乙炔与发烟硫酸发生化学反应,根据试样乙炔气被发烟硫酸吸收后体积的减少,直接从伦格奥萨 特仪器的量气管上读取乙炔的纯度
4.2.2.2试剂 4.2.2.2.1发烟硫酸(吸收液)
吸收液应在(1530)C的温度范围内使用,其吸收能力下降时应重新 更换
4.2.2.2.2经乙炔气饱和过的有色饱和食盐水
4.2.2.3仪器 伦格奥萨特吸收仪(简称奥氏吸收仪),仪器结构尺寸如图2所示
4.2.2.4分析步骤 4.2.2.4.1采样前按4.1要求释放乙炔气后,用球胆采样
采样球胆用乙炔气置换数次后采样备用
4.2.2.4.2水位瓶中注人200mL经饱和过的有色饱和食盐水
4.2.2.4.3气体吸收管内注人吸收液
4.2.2.4.4检查仪器气密性:三通阀4与大气相通,关闭旋塞5
升高水位瓶2,将气体排出,饱和食盐 水在气体量管1内上升至刻度100,转动4,使系统与大气隔绝,打开5,慢慢放下水位瓶,使1内的液面 慢慢下降同时气体吸收管6中的液面慢慢升高,在液面淹没玻璃细管处做标记
等候大约5min液面 没有变化,表示气密性良好
4.2.2.4.5试验操作:球胆与试样人口3连接,用2内的饱和食盐水充满1,打开4,使3与排气管9相 通,慢慢打开球胆,不久即从9排出试样,逐出3与4之间的空气后,将4复原,降下2,试样被导人1至 1的液面对准的同时,转动4使试样慢慢地从9排 稍微超过刻度0的位置,关闭球胆,然后,在使2和1 出,使2的液面准确地与1的刻度0重合,关闭4,打开5.提升2使1中的试样完全流人充满吸收液的6 中,试样在6与1之间往返吸收数次后,降下2,使残余试样返回1中,对准1与2的液面,读1的刻度, 重复该操作多次,直至读取的刻度为定值,此数值即为乙纯度
4.2.2.5结果表示 乙快纯度的体积分数,数值以%表示,以吸收后气体量管液面的刻度值为准
取每瓶气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体积分数之差不大 于0.2%
4.3磷化氢、硫化氢试验 4.3.1方法提要 乙炔中的磷化氢、硫化氢杂质,与硝酸银溶液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磷化银、硫化银分别显黄色、棕 黑色,以此显色定性检出磷化氢、硫化氢
4.3.2试剂和材料 4.3.2.1硝酸银溶液;100g/L 4.3.2.2实验室用定性滤纸
GB6819一2004 单位为毫米 外径8.0 内径1.2 胶竹 外径48.0 内径5.5 T0o 外餐的7.5 内径1.2 99 198 外径20.5 I9 g e f的 外径中18.0 内径16.0 -60 外径35 内径63说2 50 外径4仙.5 内轻39.0 气体量管(容量100ml),a;刻度100;ab;分刻度0.l;bc;分刻度0.2;cd;分刻度1.0;de;分刻度0.l:; ,刻度0 e 水位瓶 -试样人口; 三通; -旋塞; 气体吸收管(容量250ml): -玻璃细管(135只,外径5.5mm,内径4.5mm); -胶管等; 排气管
图2奥氏吸收仪 4.3.3分析步骤 将硝酸银溶液23滴滴于30mm×40mm的实验室用定性滤纸上,湿润面积为25mm左右,在 滤纸湿润的情况下,迅速置于试样钢瓶的气流中,滤纸垂直于气流,并距气门60mm左右,单手持滤纸 -侧,气门流出的气量大小以滤纸不被吹偏斜,但滤纸在气流吹动下略有抖动为准,用秒表计时,吹扫 0s,观察滤纸是否变色
4.3.4结果表示 以硝酸银试纸不变色表示硫化氢、磷化氢试验合格
GB6819一2004 检验规则 5.1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5.2溶解乙块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溶解乙炔均 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溶解乙炔进行验收
5.3每瓶出厂的溶解乙炔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并注明:产品名称、本标准编号、主要技术指标,生产许 可证号,商标、,充装量(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厂址、生产目期或批号等内容
5.4溶解乙炔应以同时下排的气瓶为 -批,静止8h后,以瓶为单位分段按比例采样(若遇小数则进为 整数)
每批产品100瓶以下(含100瓶)部分,按5%的比例采样;大于100瓶至500瓶(含500瓶)部 分,按2%的比例采样;500瓶以上部分,按5%的比例采样;每批产品采样的数量为各段采样数量的和
最低采样数量不少 5.5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如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 求时,应重新自该批产品中取双倍数量的试样气瓶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 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5.6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协商选择伸裁机构
伸裁时,应完全 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进行检验
包装(充装、标志、标签、运输与贮存 6.1用于充装溶解乙块的气瓶应符合GB11638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气瓶外表面的标志应符合 GB7144的规定 6.2溶解乙快的充装应符合GB13591的规定,每瓶溶解乙快的乙快气充装量(净含量)不应低于 5.0kg(指40L型气瓶),并应符合7.2和7.3的规定
若采用其他规格的溶解乙炔气瓶其乙炔气的 单位容积充装量应符合GB13591的规定,并应符合7.2和7.3的规定
每瓶出厂的溶解乙炔产品,在气瓶上均应粘贴符合GB16804规定的警示标签
6. 溶解乙快气瓶的贮存与运输,应符合原劳动部劳锅字(1993)4号文《溶解乙炔气 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七章的规定 安全 乙块属易燃易爆气体,溶解乙炔气瓶上的阀门、易熔塞等处用肥皂水检漏,各处均不得有漏气现 象
否则不应出厂 7.2乙炔瓶充装后,静止8h以上,其瓶内压力应符合GB13591一1992中6.3.7的规定 7.3乙炔气的充装量大于7.0kg时(指40L型气瓶)应按GB13591中关于超过最大充装量时应采取 的措施执行(其他规格的溶解乙炔气瓶最大充装量也应符合GB13591的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内气体严禁用完,使用后应留有不低于0.05MIPa的剩余压力
7.5溶解乙炔在使用时,应遵守原劳动部劳锅宇(1993)4号《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 规程》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7.6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应遵守原劳动部劳锅字(1993)4号《溶解乙炔气瓶安 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GB6819一2004 附 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JISK1902:1980(1992确认)章条编号对照 表A.1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K102.1981992确认)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表A.1本标准章条编号与JIsK1902:1980(1992确认)章条编号对照 本标准章条编号 对应JIsK;1902章条编号 4.1 3.1 4.2 3.2 4.2.1 3.2(2) 4.2.1.2 3.2(2)(b) 4.2.1.3 3.2(2)(a 4.2.1.4 3.2(2)(e 4.2.2 3.2(1 4.2.2. 2 3.2(1)(b 4.2.2.3 3,2(1)(a 3,2(1)(el 3.3
GB6819一2004 B 附录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JISK1902:1980(1992确认)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表B.1给出了本标谁与JIsK1902:1980(I992确认)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
表B.1本标准与JIsK1902:1980(1992确认)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因 本标准章条编号 技术性差异 原 ISK2182确认)规定"应在供适合我国地域广阔、气温变化大的回情
4.1 试容器放出乙块充装量的5%之后取样" 本标准增加了高于28C的地区,最多可释放 乙块充装量的15%的规定 本标准增加了以澳法为仲裁法的规定
明确解决争议的唯一方法 4.2 JISsK1902;1980(1992确认)规定;“将湿润统一操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可比性
4.3.3 状况下的10%硝酸银试纸搁置在样品气流 中,检查在10秒内是否着色”
本标准增加了测定时的乙块气量大小和滤 纸的角度及距气门的距离的规定
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
适合我国产品标准的编写规则
本标准增加了包装容器的标志,标签和运输适合我国产品标准的编写规则
存的要求
本标准增加了安全条款
适合我国产品标准的编写规则. GB6819一2004《溶解乙炔》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业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6月23日以国标委农轻函[2005]34号文批准, 批准之日起实施
GB6819-2004《溶解乙烘》修改以下内容 将标准5.!中的“500瓶以上部分,按5%的比例采样”修改为“500瓶以上部分,按1%的比例 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