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2195-2015

无损检测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Non-destructivetestinginstruments—Qualityinspectionprovi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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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N78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9.100
  • 实施日期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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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检测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国家标准 GB/T32195一2015 无损检测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Non-destruetivetesting -Qualityinspectionprovisions instrummentS一 2015-12-10发布 2016-07-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32195一2015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符号和缩略语 般要求 详细要求 型式检验
GB/T32195一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仪表研究所、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仪器分公司,山东省特种 设备检验研究院济宁分院、济宁鲁科检测器材有限公司、武汉中科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洪国、陈伟、申德峰、马军、王子成 m
GB/T32195一2015 无损检测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损检测仪器质量检验规则,包括检验分类、检验分组、检验项目、抽样方案及判定 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无损检测仪器及仪器附件(以下简称仪器)的出厂检验、周期检验和型式检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793.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6587 GB/T1761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9000一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JB/T6214仪器仪表可靠性验证试验及测定试验(指数分布)导则 术语和定义 GB/T2828.1一2012,GB/T2829一2002,GB/T190002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文件 3.1 质量特性qualitycharacteristie 产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 3.2 重要质量特性majorqualityeharaeteristie 受生产工艺或生产技能变化影响的特性,以及对于达到预定要求至关重要的性能 3.3 characteristic 一般质量特性 quality min0r 更多地受零部件或设备品质影响而较少受生产工艺或生产技能影响的特性,以及那些要求特殊工 装或特殊环境的性能 3.4 A类不合格nonconformitytypeA 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3.5 B类不合格 nomeomfrmitytypeB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GB/T32195一2015 3.6 c类不合格 nonconformitytypec 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3 出厂检验routineinspeetonm 为确认仪器是否符合出厂要求,在出厂前对每台仪器进行的检验 3.8 周期检验periodieinspeetion" 为确认仪器制造过程稳定性,按规定要求定期对仪器进行的检验 3.9 型式检验typeinspeetion 为证明设计符合一定规范和要求,对按设计制造的一台或多台仪器的全性能检验 符号和缩略语 本标准使用的符号和缩略语如下: N 批量 样本量 AQL 接收质量限 RQL -不合格质量水平 Ae 接收数 Re 拒收数 [Ac,Re] 判定数组 [CAi,A.,R,R] 二次抽样方案判定数组 一般要求 5.1检验分类 仪器的检验分为 a)出厂检验 b周期检验; c)型式检验 需要时,可将周期检验并人型式检验同时进行 5.2出厂检验 5.2.1产品交货时应进行出厂检验,以判断提交的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并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必要时,订购方可派代表 5.2.2 参与 5.2.3出厂检验是对产品部分质量特性的检验,产品标准应规定出厂检验的项目,必要时还应规定出 检验检验项目顺序 出厂检验一般应采用非破坏性的试验方式 5.2.4出厂检验应逐批检验,可以是所有的出厂检验项目都执行100%检验;也可以是其中一部分项目 采用100%检验,而另一部分项目采用抽样检验
GB/T32195一2015 属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100%检验 a 1) 受零部件或设备质量影响大而受生产工艺和生产技能影响较大的质量特性; 2) 对于达到预定要求至关重要的性能 37 基本的安全试验项目; 4检验方法简单,检验成本低廉及所需检验工时不多的项目 b 属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抽样检验 1) 受零部件或设备质量影响大而受生产工艺和生产技能影响较少的质量特性; 2)由设计结构决定的性能特性; 3 检验方法复杂,检验成本昂贵或所需检验工时多的项目; 4 可能导致样品破坏的安全试验项目 5.3周期检验 正常生产的产品,应定期或在积累一定产量时进行周期检验,以判断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能否保 5.3.1 证质量的持续稳定 5.3.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也应进行周期检验 当产品停止生产一个周期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a 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周期检验有重大差异时 5.3.3产品标准应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稳定的大约持续时间、试验时间和试验费用等因索,适当地规定 检验周期,通常规定检验周期为3个月,半年或1年,最长不宜超过3年 也应按照产品制造的数量规 定检验周期 5.3.4在同一产品标准中,允许针对不同试验组规定不同的检验周期,如可靠性试验的周期可适当延 长至5年 5.3.5周期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也可委托质量检验技术机构执行 应出具周期检验 报告 5.3.6周期检验样本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 5.4型式检验 5.4.1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所有项目试验的检 验,以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制造者是否具备生产该产品的能力 5.4.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试制的新产品(包括老产品转厂); b 当产品设计、工艺和所使用的材料的改变引起产品的主要性能改变时 e)不经常生产的产品再次生产时 d 对成批的大量生产的产品进行定期抽查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5.4.3型式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也可委托质量检验技术机构执行 应出具型式检验 报告 5.4.4型式检验的样本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 5.5检验项目及试验分组 5.5.1仪器的检验项目可分为(但不限于)6个试验组 -A组主要包括外观、功能、安全性能和重要质量特性等检验; B组为仪器的性能特性检验;
GB/T32195一2015 C组为环境影响量检验 -D组为特殊环境试验影响量检验; E组为维修性检验; -F组为可靠性检验 5.5.2对各试验组,推荐的检验项目见表1 在产品标准中或订货合同中,就根据该产品的实际需要和 实施上的可能选择试验项目,并将这些试验项目归并成尽可能少的试验组 5.5.3在产品标准中,应针对每项试验项目规定相应的试验方法 表1检验项目及试验分组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周期检验 型式检验 检验方达 分组 序号 名称 01 外观检查 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及 02 标志 GB4793.1一2007 A组 03 GB4793.12007 安全性能试验 04 重要质量特性 产品标准 B组 05 般质量特性 产品标准 06 温度试验 07 湿热试验 振动试验 08 09 冲击试验 C组 GB/T6587 10 跌落试验 11 运输、运输贮存试验 12 电源电压和频率变化试验 13 其他环境影响量 D组 14 电磁干扰性试验 GB/T17618 维修性试验 产品标准 E组 15 F组 可靠性试验 16 IB/'T6214 注;“ "表示必须检验的项目," "表示需要时应检验的项目,“一"表示不需检验的项目 5.6不合格的分类 5.6.1在产品标准或订货合同中应规定产品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外观质量等特性 5.6.2当涉及到多个质量特性,且它们在质量和(或)经济效果上的重要性不同时,宜按不合格的严重 程度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 注,在产品比较简单的情况下,也可区分为两种类别的不合格.甚至不加区分类别 5.6.3下列情况应判为A类不合格 -对人身安全构成危险; 严重损坏仪器基本功能 5.6.4下列情况应判为B类不合格
GB/T32195一2015 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突然的电气失效或结构失效(如结构件破裂,明显的变形等); -机械连接或构件的松动、位移,脱落导致元件失效,引起仪器不能正常工作; 性能检验不能达到预定要求 锈蚀、,剥落、损伤等方式造成部件性能的变化.妨碍正常操作使用 不能满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其他失效 详细要求 检验条件 6.1 检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环境条件;按有关规定 若无规定,在不产生异议情况下,可在室内自然条件下进行; b) 检验,试验设备;检验,试验设备应能满足检验的需要 所有测量用检验设备的准确度应满足 检验要求,并有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合格证或校准证书; e)当用计算机软件作检验手段时,使用前应加以检验 d) 试验用标准物质应符合有关规定 6.2出厂检验 6.2.1A组检验 A组检验为逐批检验,是对生产的全部产品或一个检验批中的全部样本所进行的非破坏性试验 A组是全数检验 6.2.2B组检验 6.2.2.1抽样 B组检验为逐批检验 在A组检验合格的产品批中随机抽取样本进行B组检验,抽样检验的样本 量由样本量字码确定 根据特定的批量和规定的检验水平,可从表2中查出相应的样本量字码 根据 采用一次或二次抽样方案,见表3表6得到样本量n、接收数Ac和拒收数Re 注批量大于1200时,可从GB/T2828.1一2012的表1中查找相应的样本量字码 应根据使用要求,质量特性、不合格的类型,合理地确定AQL值 当以不合格百分数表示质量水 平时,宜如下选择AQL值 根据对产品的使用要求 a -高要求时(如军工品和重要工业产品)选用AQL<0.65; 中等要求时(如一般工业产品)选用AQL<2.5; 低要求时如一般民用产品)选用AQL>4.0 根据质量特性 b 电气性能选用0.4或0.65; 机械性能选用1.0或1.5; -外观质量选用2.5或4.0. 根据不合格的类型 -A类不合格选用0.65或1.0; B类不合格选用1.5或2.5;
GB/T32195一2015 C类不合格选用4.0或6.5 6.2.2.2合格判定 若B组检验B类不合格数不大于Ac,且无A类不合格时,则样本代表的批产品B组检验合格 若B组检验B类不合格数大于Re,或有A类不合格,则样本代表的批产品B组检验不合格 C类判定由产品标准规定 表2样本量字码 特殊检验水平 一般检验水平 批量 s S2 S3 S-4 9~15 A B B B 1625 A B B 26一50 B 51一90 91150 B B C D D 151一28o D E G H D E 281500 E 501~1200 表3用于出厂检验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接收质量限(AQL 样本量 样本量 0.4 0.65 1.0 1.5 2.5 4.0 6.5 10 15 25 40 65 100 字码 AcReAeReAcReAcReAcReAeReAcReAcReAcReAcReAeReAcReAcRe 1011 1415 13 D 22 1415 101 20 14152122 101l14152122 32 H 50 l4152122 22 1011141521 80 11 125 10 14152122 使用箭头下面第一个抽样方案 如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 使用箭头上面第一个抽样方案 -接收数 AC Re 拒收数
GB/T32195一2015 表4用于出厂检验的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接收质量限(AQL 样本量 样本量 0.4 1.0 2.5 6.5 15 25 40 65 100 0.65 1.5 4.0 字码 AcRe 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 121 1819 13 20 12 G 32 2131819 50 12131819 80 12131819 125 12131819 使用箭头下面第一个抽样方案 如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 使用箭头上面第一个抽样方案 -接收数 AcC 拒收数 Re 表5用于出厂检验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 接收质量限(AQL 样本量 累计样 样本样本量 l0 25 40 65 100 .0 1.5 2.5 4.0 6.5 15 字码 本量 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 第 B 第二 3 6 第 第二 12 l0 第 71l1 第二 10 1o12131819 第 7111116 16 第二. 2627 101213 1819 第- 15 5 13 11l6 F 第二 13 26 1o121318192627 第一 20 20 7111116 40 121318192627 第二 20
GB/T32195一2015 表5(续 接收质量限(AQL 样本量 累计样 25 样本样本量 .0 2.5 15 40 65 100 6.5 字码 本量 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AcRe 32 第 32 1116 64 121318192627 第二 32 2 9l0 第 50 50 7111116 第二 50 100 910121318192627 第一- 80 711 116 8O 第二 80 160 910121318192627 使用箭头下面第一个抽样方案 如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 使用箭头上面第一个抽样方案 -接收数 Ac Re 拒收数 使用对应的一次抽样方案(或使用下面使用的二次抽样方案) 表6用于出厂检验的加严检验二次抽样方案 接收质量限(AQL 样本量 累计样 15 样本样本量 .0 2.5 4.0 6.5 25 40 65 100 字码 本量 AcReAcReAcReAcReAcReAeReAcReAcReAcReAcReAcRe 第 第二 第一 10 第二 61G 第 第二 101 10 1516 o 1o91" 第 16 101115162324 第二 第 13 13 610914 26 101115162324 第二 13 610914 第 20 20 第二 20 40 101l15162324 第 32 32 610914 32 第二 64 101115162324
GB/T32195一2015 表6(续》 接收质量限(AQL 样本量 累计样 样本 样本量 l.0 1.5 2.5 4.0 6.5 10 15 25 65 100 字码 本量 AeReAcReAcReAeRAcReAcReAeReAcReAcReAeReAeRe 第 50 50 610 9l4 第二 50 100 101l15162324 8G 第 80 610914 第二 80 160 101115162324 使用箭头下面第一个抽样方案 如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 使用箭头上面第一个抽样方案 -接收数 AC Re 拒收数 使用对应的一次抽样方案(或使用下面使用的二次抽样方案》. 6.2.2.3不合格品处置 不合格品经返工后可再次提交检验,产品标准应规定再次检验时需对所有项目进行检验,还是仅检 验不合格的项目 若批中所有产品均为合格品,该批为合格批,否则判为不合格批 批中的不合格品经报废,以合格 品替换,或经返工后重新检验合格时,该批可重新判为合格批 6.2.2.4合格品的处置 执行出厂检验的部门应为合格批或合格批中的每一单位产品出具合格证明文件,声明“该(批)产品 经检验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准予出厂”,或“该(批)产品经检验合格,准予出厂”必要时,应附具检验 数据 注,相关标准为不同产品的不同标准 合格产品或合格批可交付订购方或人库暂存 库存时间超过规定时,应重新进行出厂检验方可 交付 6.3周期检验 抽样和组批规则 6.3.1 6.3.1.1周期检验的样本应从本周起制造的并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按简单随机抽样 法抽取 6.3.1.2抽样方法要保证样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实际制造水平 宜从本周期各个不同时间里分散抽样组 成周期检验的样本 如要求在固定时间集中抽样时,应在本周期制造的单位产品数量超过一半之后再 进行 6.3.1.3如果用二次抽样方案,各个样本要同时取足 6.3.2样本的检验 6.3.2.1在进行周期检验前,应对样本进行出厂检验的所有项目进行试验 若发现样本中有不合格的 则应以本周期正常制造的单位产品代替,应将此情况记人周期检验报告,但不作为判断周期检验合格与 否的依据
GB/T32195一2015 6.3.2.2在进行周期检验时,按产品技术标准或订货合同中规定的试验项目方法和顺序分组进行,试 验结束后再对每个经过试验的样本逐个进行检验,最后以试验组为单位分别累计不合格品(或不合格 总数,当不合格按其严重程度分类时,应分类累计 6.3.2.3在周期检验的环境适应性试验过程中,如出现试验设备故障允许修复,在不超过规定缺陷数的 情况下,按下述要求继续进行试验: a) 在气候环境试验时发生故障,应从发生故障的前一个阶梯继续进行试验; 如修复故障时做了调整,则应重新进行该项试验 b e在机械类环境试验时发生故障,应重新进行该项试验 6.3.2.4如在周期检验中,发现A类不合格品(或A类不合格),不允许更换和代替,而周期检验也不必 再进行 6.3.3抽样方案 6.3.3.1周期检验以不合格质量水平(用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为质量指标 根据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和判别水平检索抽样方案 6.3.3.2在产品标准或订货合同中,应规定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原则上应就每个试验组分别规定 不合格质量水平 通常,对A类规定的不合格质量水平要小于对B类规定的不合格质量水平,对C类 规定的不合格水平要大于对B类规定的不合格质量水平 6.3.3.3在确定RQL的时候,应考虑以下因素: 订货方要求、供货方能力和单位产品价格三者之间的平衡; b) 所给出的RQL值应是优先值; e新产品可参照类似的老产品确定QL值; d 尽量不使用大于100的RQL值 e)必要时,可从使用要求确定RQL值,具体如下: -航空及重要工业产品;RQL<15; -般军工产品及工业品;RQL<40:; 民用品:RQL>50 6.3.3.4GB/T2829一2002给出了三种能力不同的判别水平,其中判别水平的判别能力最强,判别 水平I次之,判别水平I最弱 产品标准应规定周期检验所采用的判别水平,原则上所有试验组应采用同一判别水平 本标准推荐优先采用判别水平I 当需要的判别力不强或经济上不允许时也可使用判别水平I 6.3.3.5周期试验宜优先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必要时也可采用二次抽样方案 6.3.3.6采用判别水平的一次抽样方案见表7 在与规定的不合格质量水平对应一系列的一次抽样 方案中,应根据所能承受的试验费用和试验设备的现有能力,选择适当的抽样方案 本标准推荐优先选 用判定数组[Ac,Re一[1,2]的抽样方案 表7用于周期检验的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 接收质量限(RQL 12 15 20 25 50 65 00 样本量 10 30 40 80 AeRe AeRe AeRe AeRe AeRe AcRe AcRe AcRe AcRe AeRe AcRe 1o
GB/T32195一2015 表7(续 接收质量限(RQL 样本量 10 12 15 30 50 65 80 20 25 40 100 AcRe AcRe AcRe Ae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eRe AeRe 2 10 16 20 2 25 32 40 2 50 65 接收数; AcC Re 拒收数 示例;某仪器的周期检验采用本标准,规定某试验组的不合格质量水平RQl.=30,判别水平Dl.=l,求一次抽样 方案 因为规定DL=l,所以使用表7进行检索 在表7中,由RQL=30,从上至下所确定的一系列一次抽样方案 =0,Re=l; 1,Re=2; -2,Re= Re= 25,Ac=5,Re=6; 根据所能承受的试验费用与试验设备的现有能力,认为选择n= =10,Ac=1,Re=2为周期试验某试验组的抽样 g 方案较为合适 6.3.4合格判定方法 6.3.4.1只有按所确定的全部抽样方案判断是合格的,才最终判定该周期检验所代表的产品周期检验 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6.3.4.2采用一次抽样方案时.如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 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则判定该批合格; a 11
GB/T32195一2015 b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e)介于第一接收数和第一拒收数之间,则对第二样本进行检验 如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 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总和. -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合格; -大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6.3.5周期检验后的处置 6.3.5.1本周期的周期检验合格后,该周期检验所代表的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可交付订货方或 人库暂存 6.3.5.2如本周期的周期检验不合格,应调查周期检验不合格的原因 -如因试验设备出故障或操作上的错误造成周期检验不合格,则允许重新进行周期检验 如造成周期检验不合格的原因可立即纠正,允许用纠正不合格原因后制造的产品进行周期 检验; -如造成周期检验不合格的原因可通过箱选剔除或可修复,朋允许用经过筛选或修复的产品进 行周期检验 6.3.5.3如果周期检验不合格不属于6.3.5.2情况,那么它所代表的产品应暂停出厂检验;经出厂检验 合格已人库的产品应停止交付;已交付的产品原则上应收回或双方协商解决 同时,应暂停该周期检验所代表的产品的正常批量生产,只有在采取了纠正措施后制造的产品,经 周期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正常批量生产和出厂检验 6.3.5.4对经周期检验并合格的单位产品,可经整修,更换寿命终了或接近终了的部件后交付,但必须 申明“该产品已进行过周期检验” 型式检验 7.1抽样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一般仪器不少于2台(大型仪器不足3台 时,允许为1台),仪器附件不少于5台 7.2样本的检验 型式检验的样本检验与周期检验相同,见6.3.3 7.3合格判定 A组~E组检验中不允许出现A类不合格,但允许出现1一2个B类不合格 允许的c类不合格 由产品标准规定 F组检验中的故障及合格判据按JB/T6214的规定处理 只有符合A组一F组检验要求的仪器才能判定型式合格 7.4型式检验后的处置 7.4.1型式检验合格后,该产品符合设计要求 12
GB/T32195一2015 7.4.2如型式检验不合格,应调查不合格的原因 7.4.3如型式检验不合格不属于6.3.5.,2所述情况,应在采取纠正措施后,再次提交型式检验 7.4.4经型式检验且合格的产品,如要交付使用,应整修,更换寿命终了或接近终了的部件,并经重新 执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 同时宜申明“该产品已进行过型式检验”

无损检测仪器质量检验规则GB/T32195-2015详解

无损检测是一种非破坏性的检测方法,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无损检测中,无损检测仪器是不可或缺的工具。为了保证无损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必要对无损检测仪器进行质量检验。GB/T32195-2015是我国发布的关于无损检测仪器质量检验的标准。

一、标准概述

GB/T32195-2015《无损检测仪器质量检验规则》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的。该标准旨在规范无损检测仪器的质量检验,以确保无损检测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该标准适用于工业无损检测领域中使用的各种无损检测仪器。

二、质量检验内容

GB/T32195-2015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外观检验:主要检查仪器的表面状态、标识、刻度、配件是否齐全等。
  2. 功能检验:对仪器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测,包括信号放大、滤波、分析等。
  3. 精度检验:通过标准参考试样进行检验,确定仪器的误差范围和精度。
  4. 稳定性检验:在一定时间内对仪器进行多次检测,检测结果应该相同或变化很小。
  5. 环境适应性检验:测试仪器在不同温度、湿度等环境下的表现。
  6. 耐久性检验:测试仪器在长期使用后的表现和寿命。

三、质量检验方法

GB/T32195-2015规定了具体的质量检验方法,包括:

  1. 外观检验:目视检查。
  2. 功能检验:使用标准试件进行检验,比较检测结果和标准值。
  3. 精度检验:使用标准参考试样,比较检测结果和标准值。
  4. 稳定性检验: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多次检测,比较结果。
  5. 环境适应性检验:在不同环境下进行检测,比较结果。
  6. 耐久性检验:长期使用后进行检测,比较结果。

四、结论

GB/T32195-2015是我国无损检测仪器质量检验方面的重要标准,该标准规范了无损检测仪器的质量检验内容和方法,为无损检测工作提供了保障。在无损检测实验室或者现场进行无损检测时,应该按照该标准的要求对检测仪器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GB/T32195-2015标准是无损检测仪器质量检验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中的内容和要求,可以保证无损检测仪器的工作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提高无损检测的精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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