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2812-2008
半透明纸
Paperofglassine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Y3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85.060
- 实施日期2009-09-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5页
- 文件大小434.37KB
半透明纸
国家标准 GB/22812一2008 半 透 明 纸 Paperofglassine 2008-12-30发布 2009-09-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2812一2008 前 言 本标准在原轻工行业标准QB/T2691一2005《半透明纸》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优兰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浆纸质量 监督检验站、制浆造纸研究院、国家纸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小琦、高晓明詹金春、柯吉熊、陈长兴
GB/T22812一2008 半 透 明 纸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半透明纸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脸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包装、装潢等使用的半透明纸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50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GB/T450-2008,IsO186;2002. MOD) GB/T451.1纸和纸板尺寸及偏斜度的测定 (GB/T451.2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GB/T451.2一2002,eqvIsO536:1995) GB/T454纸耐破度的测定(GB/T4542002,idtISO2758:2001 GB/T455纸和纸板撕裂度的测定(GB/T455一2002,eqIso1974l990) 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GB/T462一2008;IsO287:1985,MOD Iso638;1978,MOD) GB/T1541纸和纸板尘埃度的测定 GB/T2679.1纸透明度的测定法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8.1一2003,ISO2859-l:1999,IDT GB/T7975纸和纸板颜色的测定(漫反射法 GB/T10342 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GB/T10739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T10739一2002.,qvIso187 1990) 产品分类 3.1半透明纸按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3.2半透明纸按形式分为平板纸和卷筒纸
3.3半透明纸按颜色分为白色纸或彩色纸
技术要求 半透明纸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或合同的规定
GB/T22812一2008 表1 定 规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优等品 -等品 合格品 士l.0 20.0g/m'260g/m 定量 g/m 士5.0% >26.0g/mr <26g/m 72.0 67.0 63.0 透明度 % 55.o 50.0 60.0 >26g/m=一34g/m 白色纸 45.0 45.0 45.0 >34g/m kPam3/ 2.40 2.20 2.00 耐破指数 /g 撕裂指数(纵向 mNnnm'/g 3.00 2.60 2.40 0.1mm?1.0mm? 36 48 80 尘埃度 >1.0mm?~1.5mm?" 个/m 不应有 >l.5mm?~2.0mm 不应有 交货水分 8.0士2.0 平板纸和卷筒纸的规格尺寸按合同规定
平板纸尺寸偏差应不超过士3mm,偏斜度应不超过 3 mm, 卷简纸宽度尺寸偏差应不超过士3mm,或符合合同规定
平板纸包装数量(张数)负偏差应不大于2%
3 4. 半透明纸的切边应整齐、洁净
半透明纸的纤维组织应均匀,纸面应平整,不应有折子、皱纹、残缺、破洞、明显条痕、裂口,泡泡纱 浆块及迎光可见的孔眼
卷简纸应复卷整齐,端面应平整,每卷的接头数优等品应不超过4个,其余等级应不超过6个;接 4.6 头处应粘接牢固并作好明显标记
4.7同批纸张的色差AE;应不大于2.5
试验方法 试样的采取和检验前试样的处理按GB/T450和GB/T10739进行 5.2定量按GB/T451.2测定 5.3透明度按GB/T2679.1测定
5.4耐破指数按GB/T454测定
如单层耐破度测定值小于70kPa,则以双层进行测定,最后换算为 单层的测定值报出结果
撕裂指数按GB/T455测定
5.6尘埃度按GB/T1541测定
5.7交货水分按GB/T462测定
5.8尺寸及偏差按GB/T451.1测定
平板纸包装数量偏差:取1个完整的最小包装单位样品,数其实际包装张数,以实际包装数量与包 装标称的数量之差占包装标称的数量的百分比表示
按式(1)计算,结果修约至1%
实际数量二标称数量 重×100% 偏差 标称数量 外观质量用目测法测定
5.10 色差按GB/T7975测定
GB/T22812一2008 检验规则 -次交货数量为一批每批应不多于30t 6.1 以一 6.2供方应保证生产的半透明纸质量符合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每件纸交货时应附有一份合格证
6.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按GB/T2828.1规定进行
样本单位为件(卷)
接收质量限(AQL);透明度、 耐破指数、撕裂指数为4.0;定量、尘埃度、交货水分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包装数量、色差为6.5
采用 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检验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s-2,其抽样方案见表2
表2 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特殊检验水平s2 AQL值为6. 批量/件或卷 AQL值为4.0 样本量 Re Re Ae Ac 2一150 1511200 5(10 6.4可接收性的确定;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 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 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 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 数
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 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6.5需方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到货后三个月内通知供方共同复验,或委托共同商定的检验部门 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如不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则判为批不可接收,由供方负责处理;如符合本标准 或合同规定,则判为批可接收,由需方负责处理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半透明纸的标志,包装按GB/T10342或合同规定进行
运输时应使用有篷而洁净的运输工具
不应将纸件从高处扔下
7.4纸张应妥善保管,以防受雨、雪和地面湿气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