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4157-2017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方法

Testmethodsofrangeandindicationforthestateofchargeforelectricmotorcyclesandelectricmopeds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方法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方法的编号:GB/T24157-201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方法共有14页,发布于2018-07-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T8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3.080.01
  • 实施日期2018-07-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4页
  • 文件大小1,019.52KB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方法


国家标准 GB/T24157一2017 代替GB/T24157一2009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 及残电指示试验方法 Testmethodsofrangeandindieationforthestateofehargeforeleetric motoreyclesandelectricmopeds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4157一2017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中,中 试验条件 5 试验方法 附录A资料性附录剩余电量指示典型样式参考图例 附录B(资料性附录试验记录表 附录C规范性附录运行循环与底盘测功机的设定
GB/T24157一2017 前 言 本标准依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4157一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 方法》 本标准与GB/T24157一2009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剩余电量指示”的相关定义和试验方法; 修改了试验终止条件,将“累计超过4”修改为“持续4s以上”; 修改了试验速度、时间公差; 修改了试验结果的计算方法,取消当量续驶里程和当量能量消耗率的折算,修改为分别记录两 种试验工况结果 修改了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循环工况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国家摩托车质量监 督检验中心、直羊一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彭车业有限公司、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质量认证中心,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常州豪爵电动车有限公 司、重庆南方摩托车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国家场(厂)内机动车辆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加庆,童晓敏,王青、宫建军,李一东、许健、鹿世敏、贾东尔、谢鹏鸿、李大维、 刘平,庞旭、汪盛、戴磊、黄志强、曹心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4157一2009
GB/T24157一2017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 及残电指示试验方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能量消耗率及剩余电量指示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储能蓄电池为唯一动力来源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混合动力摩托车纯 电动驱动模式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359.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第1部分;车辆类型 GB/T537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方法 GB14622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四阶段 GB18176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四阶段) 电动汽车 GB/T183852005 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 GB24155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GB/T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GB/T2415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术语和定义 GB/T19596,GB/T5359.1和GB/T2415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试验车质量massoftestvehiele 整车整备质量与试验所需加载质量之和 加载质量为(75士5)kg,包括驾驶员与试验仪器 试验 车质量都应包含动力蓄电池的质量 3.2 续驶里程range 从动力蓄电池完全充电状态开始,按规定方法行驶直至设定的试验终止条件,能连续正常行驶的距 离,单位为km 3.3 能量消耗率eneryconsumption 从动力蓄电池完全充电状态开始,按规定方法进行续驶里程试验,试验结束后重新充电至完全充电 状态,期间从电网得到的电能除以续驶里程所得到的值,单位为w h/km.
GB/T24157一2017 3.4 剩余电量stateofeharge 动力蓄电池放电后,剩下的容量与额定容量之比,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3.5 剩余电量指示indieationforthestate ofcharge 将剩余电量以指针、指示灯、数字、数据条等形式显示出来供查看,剩余电量指示典型样式参考附 录A 3.6 剩余电量警示wamng forthestateofchar arge 当剩余电量低于警示值时,以声,光信号发出警告,提示尽快充电 3.7 剩余电量警示里程 rangeofwarningforthestateofcharge 当剩余电量警示发出后,车辆仍能正常行驶的距离,单位为km 3.8 剩余电量警示裕度marginofwarningftorthestateofcharge 剩余电量警示里程实测值和制造商标称值之间的差值与续驶里程之比.以百分比表示 试验条件 4.1试验车辆条件 4.1.1试验车辆应装备剩余电量指示装置和剩余电量警示装置,并符合GB24155的规定 4.1.2试验车辆配置的动力蓄电池为生产一年内,且充,放电次数不大于50次 4.1.3试验车辆在试验前至少用所配套的动力蓄电池走合300km,或依制造商建议的程序磨合至车辆 达稳定状态 磨合依照说明书指定规范进行;如无规定,则参照5.3.1规定的方法进行 4.1.4试验车辆应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进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4.1.5试验车辆应依据3.1的规定加载 如果试验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按GB18176或GB14622规 定的试验车质量加载 4.1.6轮胎气压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4.1.7除必需的设备和车辆日常操作部件外,试验车辆的照明、信号装置以及辅助装置应关闭 4.2试验道路条件 4.2.1试验道路应为沥青或混凝土道路,路面应平坦、干燥、整洁 若为环形道路,则转弯半径应不小 于50m. 4.2.2试验路段应保持水平,纵向坡度不超过1%,且全长内任意两点之间的高度差不准许超过1n 横向坡度不准许超过3% 4.3试验仪器的分辨率和准确度 试验仪器的分辨率和准确度见表1
GB/T24157一2017 表1试验仪器的分辨率和准确度 测量参数 单位 分辨率 准确度 0.1 时间 士0.1 士0.1% 距离 m 士1 温度 速度 km/ 0.2 士1% 质量 kg 士0.5% w 能量 士1% 如果在底盘测功机上试验,质量分辨率要求按GB18176及GB14622的规定 试验环境条件 4.4 试验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内试验时,温度应在(25土5)C以内 a 室外试验时温度应在(25士10)C以内 b 室外试验时,平均风速不超过3m/s,阵风最大风速不超过5m/s; c 室外试验不能在雨天或雾天进行,相对湿度不大于95% d) 4.5驾驶要求 驾驶员需按GB/T5378的相关要求驾驶车辆,试验过程中骑行姿势应尽可能保持不变 试验方法 5.1试验步骤 通过一次试验同时测定续驶里程、能量消耗率和剩余电量指示 试验程序如下: 动力蓄电池按5.3.1完全放电后,按5.3.2进行充电; a b 按工况法进行续驶里程试验; 动力蓄电池按5.3.2进行充电,测量电网消耗的能量E工说; c d 按等速法进行续驶里程及剩余电量指示试验 动力蓄电池按5.3.2进行充电,测量电网消耗的能量E等速; 计算能量消耗率和剩余电量指示参数 试验结束后,填写试验记录表,参见附录B. 如果需要在两个工作步骤之间移动车辆,不准许使用车上的动力,也不准许使用回收制动能量等方 法给车辆补充能量 5.2试验终止条件 发生下列悄况之一的,即需终止试验" 电池达到截止电压或管理系统切断动力 a b)实时车速超过规定的速度公差范围(士2km/h,取下偏差),且持续4s以上
GB/T24157一2017 5.3动力蓄电池的放电与充电 5.3.1初次充电前,试验车辆的动力蓄电池需经完全放电 放电方法应采用在道路上或底盘测功机上 以设计最高车速的70%士5%车速稳定行驶,直至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电池达到截止电压或管理系统切断动力; a b 车速达不到设计最高车速的65% 5.3.2动力蓄电池应按制造商提供的充电程序进行完全充电 如果制造商未规定充电程序,则按 GB/T18385一2005中5.1的规定进行 充电结束后4h之内应开始试验 5.4道路试验载荷与底盘测功机的设定 在道路上试验时,载荷按4.1.5的规定 在底盘测功机上试验时,按附录C的规定设定底盘测功机当量惯量及车辆道路模拟阻力 5.5试验速度,时间公差 试验的即时速度误差、时间误差应该在图1给出的公差范围内 图示各点的速度公差为士1km/h,时 间公差为士0.5s kmh 说明 -基准曲线 迷度公差 -时间公差 图1试验速度、时间公差 5.6试验过程 5.6.1工况法试验测量续驶里程 5.6.1.1工况法续驶里程试验只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 底盘测功机的设定按附录C进行,电动轻便摩 托车按GB18176的规定设置道路阻力,电动摩托车按GB14622的规定设置道路阻力 5.6.1.2按附录C的运行循环进行试验,续驶至发生5.2所述情况,结束试验 5.6.1.3试验过程应保持连续,除有其他规定外,工况法试验期间断电停车不超过3次(指运行循环外 停车),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5min. 5.6.1.4试验结束后,记录续驶里程Dr现单位km,修约到一位小数),同时记录所用的时间(单位 min),以及记录试验期间车辆的最高车速、平均车速、停车次数和停车时间
GB/T24157一2017 5.6.2等速法试验测量续驶里程及剩余电量指示 5.6.2.1 采用等速法试验同时测量续驶里程和剩余电量指示 5.6.2.2等速法试验可在道路上或底盘测功机上进行 二种试验结论有分歧时以道路试验为准 道路 试验的试验条件应符合GB/T5378的规定 在底盘测功机进行等速法试验时,底盘测功机的设定按附 录C进行,电动轻便摩托车按GB18176的规定设置道路阻力,电动摩托车按GB14622的规定设置道 路阻力 5.6.2.3按照最高车速的70%连续行驶,直至发生5.2所述情况,结束试验 此处最高车速系指在额定 功率条件下车辆能持续行驶的稳定最高车速,以避开峰值功率时的车速 5.6.2.4试验过程应保持连续,除有其他规定外,试验期间断电停车不超过3次,累计时间不得超过 15 min 5.6.2.5续驶里程试验记录;试验结束后,记录续驶里程D等速(单位km,修约到一位小数),同时记录所 用的时间(单位min),以及记录试验期间平均车速、停车次数和停车时间 5.6.2.6剩余电量指示试验记录;在试验过程中,剩余电量指示每下降一个刻度或下降10%,记录下当 前已行驶的距离 当车辆发出剩余电量警示时,记录已行驶的距离D等道 5.6.2.7对于具备跛行功能(如限速、限功率行驶等)的车辆,可在5.6.2.3试验结束后继续测量跛行距 离,跛行距离不计人续驶里程和剩余电量警示里程,但可在试验记录中补充说明 5.6.3电网消耗能量的测量 按5.1b)或5.ld)完成续驶里程试验后2h内,动力蓄电池按5.3.2进行充电,在电网和车辆充电器 之间连接能量测量装置,测量电网消耗的能量E 充电结束后,记录电网消耗能量E(工况法为Er说" 等速法为E)和充电时间 5.7能量消耗率的计算 采用工况法或等速法分别测得续驶里程D工脱或D停道,按5.le)或5.le)分别测得电网消耗的能量 Er院或E等道,按照式(1)计算能量消耗率c(Cr说或C等迷),单位W h/km,保留一位小数 C=E/D -+-- 1 式中: -能量消耗率(工况法为Cr极,等速法为C等道),单位为瓦时每千米(w h/km); E 电网消耗的能量(工况法为E工说,等速法为E等速,单位为瓦时(w h) 绩驶里醒(工况法为D我,等速法为D狸),单位为千米(km). 5.8剩余电量指示参数的计算 5.8.1剩余电量警示里程D、按照式(2)计算 心 Dw=D呼道一D等道出 式中: 剩余电量警示里程,单位为千米(km); Dw 等速法试验续驶里程,单位为千米(krm); D等t -剩余电量警示发出时刻已行驶的距离,单位为千米(km) D等速 5.8.2剩余电量警示裕度M按照式(3)计算 M=(Dw一-R)/D×100% 式中: M -剩余电量警示裕度,%,正值表示留有裕度,零或负值表示无裕度; R -制造商标称的剩余电量警示里程,单位为千米(km m
GB/T24157一2017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剩余电量指示典型样式参考图例 指针式图例 A.1 A.2指示灯式图例可沿直线或弧线排列,个数不宜超过10个,最后一个灯也可用作报警提示) A.3数据条式图例(可沿直线或弧线排列,个数不宜超过10个,最后一个区块也可用作报警提示) A.4数字式图例 U=58.5v=l5.3A 剩余电量80%
GB/T24157一2017 录 附 B 资料性附录 试验记录表 试验记录表见表B.1 表B.1试验记录表 制造商名 车辆型号 VIN编号 试验编号 试验日期 试验地点 湿度 % 大气压强 kPa平均风速 环境温度 m/s 整车整备质量(含电池 k驾驶员质量 kg加载质量 kg 轮胎规格 轮胎气压 kPa路况 动力电池制造商 规格 型号 驾驶员 试验员 校核 试验方法 等速法 口工况法 试验条件 口道路口底盘测功机 试验车迷(等速法 等速 最高车速(工况法》 km/ km/h 剩余电量指示方法 指针口指示灯 口数字 口 数据条口其他 续驶里程Dr现或D与道 km 试验耗时 min 最高车速 km/Ah 平均车速 km/h 能量消耗率cr戏或C要a 电网消耗的能量Er配或E等连 wh Wh/km 剩余电量指示各方格或每10%时行驶的距离(单位;k km l0 口 剩余电量警示方式 仪表显示 声音提示口其他 制造商标称的剩余电量警示里程R 发出警示时已行驶距离D为道1 km km 剩余电量警示里程D" 剩余电量警示裕度M km 备注:(关于停车次数、停车时间、跛行条件、跛行距离等的备注
GB/T24157一2017 录 附 规范性附录) 运行循环与底盘测功机的设定 C.1概述 5.6规定了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续驶里程、能量消耗率剩余电量 指示的试验过程 本附录规定工况法试验的运行循环,底盘测功机的设定,试验要求和操作等 c.2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运行循环 运行循环见图C.1及表C.1 图C.1所示最大值V指在额定功率条件下车辆能持续行驶的稳定 最高车速,以避开峰值功率时的车速,即将车辆的速度控制手柄置于全开位置所能达到的稳定最高车 速,但不大于50km/h v/kmlh 20 10 / 10 20 30 40 50 70 80 90 100 12 57 36 图C.1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运行循环 表C.1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运行循环 加速度 操作时间 累计时间 速度 操作序号 操作 m/s km/h 停车 0 U'm 加迷 >0.56 50 57 等速 vm(50 65 减速 -0.56 wm(50)20
GB/T24157一2017 表c.1续 加速度 速度 操作时间 累计时间 操作 操作序号 m/s km/h 等速 20 36 l01 -0.90 减速 107 200 停车 112 C.3 电动摩托车的运行循环 运行循环见图c.2及表C.2 v/(kmh 50km/h 5kmh ANmh 15km/h 10km/h RK PMRK PMRK7 PMR 24 21 26 2 13 8 9 45 12 131415161718/s 9七 雪胖号 49 85 117 143155163176188 翠华 工况时间 循环终了时间- -195s 图c.2电动摩托车的运行循环 表c.2电动摩托车的运行循环 操作时间 累计时间 加速度 速度 操作序号 操作 m/s km/h 停车 15 0~15 加速 l.04 15 23 等速 -0.69 25 减速 15~10 减速 -0.92 10~ 28 停车 21 49
GB/T24157一2017 表C.2(续 加速度 速度 操作时间 累计时间 操作序号 操作 m/s km/h 12 6 加速 0.74 0~32 等速 32 24 85 减速 -0.75 32~l0 93 10 减迷 -0.92 100 96 21 117 停车 1l 12 0.53 050 26 143 加速 13 12 50 155 等速 14 减速 -0.52 50~35 163 15 等速 35 13 176 16 减速 -0,68 35~10 185 减逃 100 -0.92 188 停车 18 195 注,如有挡位,应按制造商提供的规范换挡 底盘测功机的设定 底盘测功机的设定见GB/T241562009附录A C.5 试验其他要求 C.5.1台架试验车辆冷却系统的调整要求 车辆冷却系统应能满足在试验车辆运转时维持其电机、控制器等组件的温度接近在道路上行驶时 的温度 C.5.2试验车辆的调整 C.5.2.1轮胎气压一般调整至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道路行驶时的)使用气压 如果滚轮的直径 小于500mm,轮胎气压可增加30%50% C.5.2.2驱动轮上的载荷与载一名75kg驾驶员在正常道路上行驶时的载荷相差不超过士3kg C.5.3电动轻便摩托车试验时底盘测功机的特殊调整要求 应调整功率吸收装置,以速度控制手柄全开时电动轻便摩托车在底盘测功机上的速度等于其在道 路上可能达到的最大速度(士1km/h的偏差) C.6试验操作要求 C.6.1正式试验前可进行预演,预估试验车辆的最高车速、最大加速度,以及熟悉如何控制速度和 10
GB/T24157一2017 制动 C.6.2试验时电动摩托车需水平放置 C.6.3减速时,速度控制手柄置于完全关闭位置 若自然减速过程比规定时间长,应使用车辆制动器 以按上述规定工况运行;若自然减速过程比规定时间短,可等速运行一段时间,并人其后的等速运行或 停车等待来恢复理论循环(此时不要求在图1所给出的公差范围内) 如果采用底盘测功机制动减速 应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方法GB/T24157-2017

1. 定义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方法GB/T24157-2017是针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和残电指示的试验方法。

2. 试验设备

进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需要以下设备:

  • 环形试验赛道
  •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样车
  • 计时装置
  • GPS定位系统
  • 交流电源及充电设备

3. 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进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 检查样车的电池状态,确保电量充足。
  • 将样车放在环形试验赛道起点位置。
  • 连接计时装置和GPS定位系统,并调整好相关设备。
  • 对样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4. 试验步骤

按照GB/T24157-2017标准规定,在环形试验赛道上进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具体步骤如下:

  • 将样车放在环形试验赛道起点位置。
  • 启动样车,让其沿着试验赛道匀速行驶。
  • 当样车电量降至一定程度时,记录残余电量和行驶里程,并进行相应计算。
  • 重复以上步骤多次,以获得准确的试验结果。

5. 试验结果的处理

通过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的数据分析,可以得出该样车在特定条件下的续驶里程和残余电量。试验结果需要进行合理的处理,并反映在产品说明书中。

6. 结论

GB/T24157-2017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的具体方法和要求,为保证这些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产品制造商必须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试验,并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以保证用户体验和安全性。

电镀用氨基磺酸镍
上一篇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电镀用氨基磺酸镍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电镀用氨基磺酸镍的编号:GB/T23847-2017。电镀用氨基磺酸镍共有18页,发布于2018-07-01
尿素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尿素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尿素的编号:GB/T2440-2017。尿素共有9页,发布于2018-07-01 下一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