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8467-2020

家具用改性木材技术条件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modifiedwoodforfurni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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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Y8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97.140
  • 实施日期2020-10-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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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用改性木材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 GB/T38467一2020 家具用改性木材技术条件 Teehniealspeeiieationofmodifielwoodforfurmiture 2020-03-06发布 2020-10-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涯花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38467一2020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类 5 要求 6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8 标志、包装、使用说明运输和贮存
GB/38467一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爱 美森木业有限公司、江西自由王国家具有限公司、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德华 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太兴家具有限公司、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谍阳市福沃德 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苏省林业资源高效加工利用协同创新中心、江 苏省家具家饰产品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厦门标普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安吉 县盛信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智慧、熊先青,徐伟、黄琼祷、刘晓红、杨子倩、顾颜婷、刘敏、林建旋、李理、 顾建厦、周山林、詹先旭、李兴畅、章剑.沈柄焕、许俊、陈智忠、陈玉林
GB/38467一2020 家具用改性木材技术条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具用改性木材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使 用说明,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家具用改性木材 其他用途的改性木材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3针叶树锯材 GB/T1927木材物理力学试材采集方法 GB/T1928木材物理力学试验方法总则 GB/T1929木材物理力学试材锯解及试样截取方法 GB/T1931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GB/T1932木材干缩性测定方法 GB/T1934.,2木材湿胀性测定方法 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4817叶树锯材 GB/T4822锯材检验 GB/T13942.12009 木材耐久性能第1部分;天然耐腐性实验室试验方法 GB/T140192009木材防腐术语 GB/T17657一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20286一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GB/T2765 2011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 GB T 28202一2011家具工业术语 T GB 289922012热处理实木地板 GB 31747一2015炭化木 31754一2015改性木材生产技术规范 GB/T33022一2016改性木材分类与标识 GB/T33040一2016热处理木材鉴别方法 GB/T503292012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LY/T1925一2010防腐木材产品标识 术语和定义 GB/T28202一2011,GB/T14019一2009,GB/T28992一2012,GB/T31747一2015,GB/T31754
GB/T38467一2020 2015,GB/T27651一2011,GB/T330222016和GB/T33040一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1 木材改性woodmdifieation 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处理木材,改良木材性质的加工方法 3.2 物理改性physicalmodificatiom 通过加热、水煮,喷燕、压缩、弯曲等方法改良木材性质的加工方法 3.3 化学改性chemiealmdifieatiom 通过化学药剂与木材组分中的活性基团发生反应形成共价键,改良木材性质的加工方法 3.4 热处理改性heattreatmentmodifeation;thermalmodifieationmoudifieation;carbonizationmouiiceationm 在保护介质(如水蒸气、植物油)作用下,采用高温(一般温度为160C250)低氧环境对木材进 行短期热解处理来改变木材组织结构从而改善木材的尺寸稳定性、耐久性和颜色等性能的加工方法 注又称木材高温热处理,木材热改性或木材炭化 3.5 浸溃改性impregnationmodifeationm 在一定的温度及压力下迫使液态化学药剂(改性剂或浸溃剂)浸人木材中,以提高木材的密度和强 度,降低木材的渗透率,改善木材的尺寸稳定性和耐久性等的加工方法 注:又称木材浸溃处理 3.6 压缩改性compressionmodifieation 通过湿热或其他方法先对木材或木材表面软化处理,然后再进行压制,从而提高木材的密度和改善 物理力学性能的加工方法 注又称木材密实化 3.7 阻燃改性fireretardanttreatmentmdifieation 用化学药剂阻燃剂)对木材进行处理以提高其阻燃性和降低其燃烧性能的加工方法 3.8 preservationm 防腐改性 moifieation;proteetiomodification 采用各种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方法处理木材,防止菌,虫、卵生钻孔动物等对木材的侵害和破 坏,以延长木材使用寿命的加工方法 3.9 改性木材modifiedwoodi 经过物理、化学或生物等处理方法改性的木材 注:又称改性材,改性木或改良木 3.10 高温热处理木材heat-reatedwod;therm0-modifiedwod;carbonizedwod 采用160C250C的高温低氧环境对木材进行一定时间加热处理制得的改性木材 注:又称炭化木 3.11 中温热处理木材mildheat-treatedwood;mildthermmdifiedwood;mildcarbonizedwood 采用120C~160C的中温低氧环境对木材进行一定时间加热处理制得的改性木材 注;又称轻度炭化木
GB/38467一2020 3.12 浸溃改性木材impregnatedwod 在一定的温度及压力下,采用液态改性剂对木材进行浸溃处理制得的改性木材 注:又称浸溃材、浸渎木 3.13 树脂改性木材modifiedwoodwithresinimpregnation 采用以水溶性热固型树脂为主体改性剂对木材进行浸溃处理制得的改性木材 注:又称树脂改性木、树脂浸溃木 3.14 无机改性木材modifiedwoodwithimorganicsolventimprenation 采用以水溶性无机材料为主体改性剂对木材进行浸渎处理制得的改性木材 注又称无机改性木,无机浸溃木 3.15 乙酰化木材acetylatedwood 通过与乙酰化剂的化学反应,将木材中的亲水性胫基转化为疏水性乙酰氧基而制得的改性木材 注:又称乙酰化木 3.16 压缩木材compressedwo0d 采用湿热或其他方法对木材或木材表面软化处理后,经热压处理制得的改性木材 注:又称压缩木 3.17 防腐木材preservatictreatedwod 采用防腐剂等化学药剂对木材进行处理以达到防腐、耐用等功能的改性木材 注又称防腐木 3.18 fircretardngtretedwd.tireretardamttreatedwad 阻燃木材 将困燃药剂注人木材,或将阻燃涂料覆盖到木材表面.以达到防火,阻燃功能的改性木材 注:又称阻燃木 3.19 吸湿平衡含水率absorptionequilibrtummoisturecontent 干木材在一定温度和相对湿度的环境中吸收水分后,最终达到的稳定含水率 3.20 透入率penetration 防腐剂(有效成分)透人木材的程度 注包括防腐剂透人木材的深度和防腐剂在边材的透人率 产品分类 4.1按改性处理方法分类 按改性处理方法分为以下几类 热处理木材:主要有高温热处理木材和中温热处理木材; a b 浸溃改性木材:主要有树脂改性木材和无机改性木材; 乙酰化木材; c
GB/T38467一2020 压缩木材; d 防腐木材; e fD 阻燃木材; 其他 8 4.2按树种类型分类 按树种类型分为以下几类 针叶材改性木材; a b)阔叶材改性木材:主要有软阔叶材改性木材和硬阔叶材改性木材 4.3按使用场合分类 按使用场合分为以下几类 室内用改性木材; a b室外(户外)用改性木材 5 要求 5.1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 5.1.1针叶材改性木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153的要求,或按供需双方的约定执行 5.1.2阔叶材改性木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4817的要求,或按供需双方的约定执行 5.2材质指标 5.2.1改性木材按材质指标及缺陷允许限度分为三个等级,各等级的材质指标及缺陷允许限度要求应 符合表1的要求 亦可按供需双方的约定执行 表1改性木材材质及缺陷允许限度 允许限度 序号 缺陷名称 检量与计算方法 -等 二邻 合格 二20% 最大尺寸与板宽的比例 <30% s 0% 活节及死节 5 7 12 任意材长1m范围内个数 腐朽 面积与所在材面面积的比例 不允许 <2% <10% 长度与材长的比例 40% 裂纹、夹皮 10% 30% 虫眼 任意材长1m范围内个数 不允许 <3 <15 钝棱 最严重缺角尺寸与材宽的比例 20% 30% 40% 横弯最大拱高与内曲水平长的比例 1% 二3% 2% 弯曲 2% 二6% 顺弯最大拱高与内曲水平长的比例 <3% S10% <20% <30% 斜纹 斜纹倾斜程度 5.2.2改性木材表面及横断面颜色应基本均匀,无明显色差(心边材本身色差以及颜色有特殊要求的 除外) 5.2.3改性木材表面应洁净,无明显沉积物以及改性剂的析出物
GB/38467一2020 5.2.4改性木材应无异味 5.3理化性能 5.3.1室内用改性木材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约定,在合同中明示 表2室内用改性木材理化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热处理木材,压缩木材;5.010.0;乙酰化木材;3.07.0浸溃改性木 含水率/% 材、防腐木材、阻燃木材;8.0~12.0 吸湿平衡含水率/% 针叶材改性木材;<9.0;阔叶材改性木材 8.0 3,0 宽度干缩率/% <10.0 体积干缩率/% 宽度湿胀率/% 二2.0 体积湿胀率/% <8.0 耐腐性 应达到GB/T13942.l一2009中皿级的规定 防腐剂透人率"/% 85 阻燃性 应达到GB20286一2006巾2级的规定 防腐木材应有要求,其他可按合同要求 防腐木材应有要求,其他可按合同要求 阻燃木材应有要求,其他可按合同要求 5.3.2室外用改性木材的耐腐性应符合GB/T13942.1一2009中级的要求 防腐木材的防腐剂透人 率应不小于90% 其他理化性能要求,可由供需双方约定各项性能的最低值,在合同中明示 5.3.3其他场所用改性木材的理化性能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定,在合同中明示 5.4有害物质限量 甲醛释放量要求<0.124mg/m 试验方法 6.1尺寸及偏差检验 改性木材的尺寸按GB/T4822中的规定进行测定 以改性处理后检量的尺寸为准 6.2材质指标 6.2.1材质与外观等级评定 改性木材的材质与外观等级的评定按GB/T4822的规定进行测定 6.2.2颜色检验 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300lx一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日光灯)下,视距为7001 mm 000mm内,采用目测观察样品的方法进行改性木材的颜色检验 如有争议时,由三人共同检验,以两
GB/T38467一2020 人以上相同的评定意见为检验结果 6.2.3表面沉积物或析出物检验 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300lx一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日光灯)下,视距为5001 mm一 700mm内,采用目测观察样品的方法检验改性木材表面是否有沉积物以及改性剂的析出物 如有争 议时,由三人共同检验,以两人以上相同意见为检验结果 6.2.4气味检验 应在距离样品为50mm一100mm内,采用鼻嗅的方法检验样品是否具有异味 由三人共同检验 以两人以上相同意见为检验结果 如有争议时,由五人共同检验,以四人以上相同的评定意见为检验 结果 6.3理化性能检验 6.3.1取样与试件制作 6.3.1.1按GB/T1927,GB/T1928,GB/T1929的规定进行测定 改性木材试样应为同一树种、同一 批木材,应从干燥完成后的样品中随机抽取 6.3.1.2含水率、吸湿平衡含水率,干缩率和湿胀率的测试试件应从试样中均匀制取,尺寸分别为 20mm×20mm×20mm,数量分别为9个;甲醛释放量的测试试件应尽可能地从试样中均匀制取,尺 寸为150mm×50mm×试样实际厚度(mm),数量为9个 6.3.1.3耐腐性的测试试件按GB/T13942.1的有关规定执行;防腐剂透人率的测试试件按 GB/T50329-2012的规定进行测定;阻燃性的测试试件按GB20286中的规定进行测定 6.3.2含水率测定 按GB/T193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3.3吸湿平衡含水率的测定 按照GB/T1928的要求进行吸湿平衡状态调整 并将吸湿平衡后试件按GB/T1931的规定进行 含水率的测定和记录 各被测试样的吸湿平衡含水率为各个改性木材试件吸湿平衡含水率的算术平均 值,精确至0.1% 6.3.4干缩率测定 按照GB/T1932的规定进行测定 各被测试样的干缩率分别为各个改性木材试件的宽度、体积变 化百分率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01% 6.3.5湿胀率测定 按照GB/T1934.2中的规定进行测定 各被测试样的湿胀率分别为各个改性木材试件的宽度、体 积变化百分率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01% 6.3.6耐腐性测定 按GB/T13942.1中的规定进行测定 6.3.7防腐剂透入率测定 按GB/T50329-2012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测定
GB/38467一2020 6.3.8阻燃性测定 按GB20286中的规定进行测定 6.3.9甲醛释放量测定 按GB/T17657一2013中4.60甲醛释放量测定 m气候箱法的规定进行 试件尺寸为长/= 500士5)mm,宽b=(500士5)mm 试件数为两块,试件表面积为1m' 当试件长,宽小于所需尺寸, 允许采用不影响测定结果的方法拼合 注:企业可采用GB/T17657一2013中4.59甲醛释放量测定 -干燥器法的规定进行生产控制,建立其与1m了气 候箱法之间的相关性,以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1.1检验类别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7.1.2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或交货时进行的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5.1、5.2所列项 7.1.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第5章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合同约定不要求的项目除外)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a b) 产品结构,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年进行1次; c d)产品间隔半年再次生产时 7.2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7.2.1规格尺寸与允许偏差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7.2.1.1抽样方案 采用GB/T2828.12012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I,接收质量限(AQL)为4.0 其 样本量及判定数值按表3进行 表3抽样方案 单位为块(根)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量 累计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第 1 13 <150 13 26 第二 第 20 20 151280 20 第二 40
GB/T38467一2020 表3(续 单位为块(根)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量 累计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32 32 第一 2 281500 第二 32 64 第- 5 50 501~1200 第二 50 10 100 第一 80 80 12013200 第二 80 160 12 13 125 125 第一 1 3201~10000 第二 125 250 18 19 注,超过10000块(根)按另批处理 7.2.1.2判定规则 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抽样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 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 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 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 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 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7.2.2材质质量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7.2.2.1抽样方案 采用GB/T2828.1一2012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I,接收质量限为4.0. 7.2.2.2判定规则 按7.2.1.2判定 7.2.3理化性能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7.2.3.1 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见表4 在初检和复检试样中,任意10块(根)改性木材组成一组 任一组初检样本检验 结果中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进行复检一次,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 后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 表4理化性能抽样方案 单位为块(根 提交检查批的成品数量 初检抽样数 复检抽样数 <1000 l0 20 >l001 20 40 注如样品规格偏小,按以上方案抽取的样品不能满足检验要求时,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如果样品规格偏大,抽 样时可从样品上截取满足检验需要的部分作为试样
GB/38467一2020 7.2.3.2检验结果判断 试样的含水率、吸湿平衡含水率、宽度干缩率、体积干缩率,宽度湿胀率,体积湿胀率,耐腐性、防腐 剂透人率阻燃性和甲醛释放量达到标准规定要求或所标识的性能要求,判定试样的含水率,吸湿平衡 含水率、宽度干缩率、体积干缩率、宽度湿胀率、体积湿胀率、耐腐性、防腐剂透人率、阻燃性和甲醛释放 量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3综合判定 7.3.1单件判定 当单件样品规格尺寸与允许偏差、材质指标与外观质量和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标准要求或 所标识性能要求时判为该件产品合格,否则判该件产品不合格 7.3.2批量判定 当样本规格尺寸与允许偏差、材质指标与外观质量和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标准要求或所标 识性能要求时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标志,包装、使用说明、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8.1.1通用要求 标识内容至少应包括产品类别、执行标准编号、木材名称、产品性能、适用环境、检验合格证明、生产 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 8.1.2特殊要求 有特殊要求的标识内容应包括 热处理木材;室外用热处理木材还应标识耐腐等级; a b 浸溃改性木材:室内用浸溃改性木材应标识甲醛释放量,室外用浸渎改性木材应标识耐腐 等级; 乙酰化木材;应标识尺寸稳定性(干缩率,湿胀率),室外用乙酰化木材还应标识耐腐等级 c d)压缩木材:应标识尺寸稳定性(干缩率、湿胀率),室外用压缩木材还应标识耐腐等级 防腐木材:标识还应符合IY/T19252010的要求; e fD 阻燃木材:应标识阻燃等级 8.2包装使用说明 产品出厂时应有适宜的包装,应按供需双方约定分类包装,并应提供使用说明书 8.3运输、贮存 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分类平整堆放,并加以必要的防护,防止污染,虫蚀、受潮、淋雨、暴晒 贮存时应按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堆放

家具用改性木材技术条件GB/T38467-2020解读

一、标准介绍

GB/T38467-2020是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的国家标准,全称为《家具用改性木材技术条件》。该标准适用于生产家具所使用的各种改性木材,规定了改性木材的基本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二、标准内容

GB/T38467-2020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术语和定义

该部分主要规定了改性木材生产、质量检验所需要的术语和定义,包括了诸如“改性木材”、“膨胀应力值”、“水分含量”等一系列术语。

2.要求

该部分规定了家具用改性木材的基本性能要求,主要包括外观质量、物理性能、耐久性等方面。例如,改性木材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缺陷,弯曲强度、压缩强度等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

3.试验方法

该部分规定了家具用改性木材各项性能测试的具体方法和要求,包括了抗弯试验、压缩试验、水分含量测试等多个方面。

4.检验规则

该部分规定了家具用改性木材的出厂检验规则和质量监督检验规则,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三、标准意义

GB/T38467-2020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家具用改性木材市场的秩序,提高消费者对改性木材的认知和信任度,促进这一新型材料的广泛应用。同时,该标准也为相关生产企业提供了技术指导和品质保障。

四、结语

总的来说,《家具用改性木材技术条件》(GB/T38467-2020)的实施对于提高改性木材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相信在标准的指引下,国内家具用改性木材行业将会迎来更好的发展和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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