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2136-2015

农业干旱等级

Gradeofagriculturaldr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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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A47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07.060
  • 实施日期201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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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干旱等级


国家标准 GB/T32136一2015 干旱 级 Gradleofugrieutraldrought 2015-10-13发布 2016-05-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32136一2015 目 次 前言 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等级划分 等级指标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 5.1 5.2土壤相对湿度指数 5.3农田与作物干早形态指标 使用原则 5.4 指标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 6.l 6.2土壤相对湿度指数的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 6.3农田与作物干早形态指标的原理及适用范围 附录A(资料性附录我国土壤质地的分类标准 附录B(规范性附录作物系数(K.)值的计算方法 附录c资料性附录国内部分地区作物系数(K.)参考值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主要作物需水临界期 13 附录E规范性附录)土壤湿度与田间持水量计算方法 参考文献
GB/T32136一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气象中心,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气象局沈阳大 气环境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厚垄、张玉书、李茂松、王建林、张淑杰、娄秀荣、张艳红,吴门新
GB/T32136一2015 引 言 干旱是影响我国农业生产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具有季节性、区域性、持续性等特征 农业干旱可 直接导致大面积作物减产,严重时甚至导致绝收,对国家粮食安全与农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威胁 为加强农业抗旱减灾工作,提高防旱减灾的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特制定本标准,旨在规范全国 通用的、具有空间和时间可比性的农业干旱等级划分
GB/T32136一2015 农业干旱等级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干旱的等级划分和指标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干旱监测、预警与评估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481气象干旱等级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作物需水量cropwaterrequirememt 农作物正常生长发育情况下,农田燕发与作物蒸腾之和 3.2 作物需水临界期ertielprtdnfc cropwaterrequirement 作物水分临界期 作物生育和产量形成过程中对水分多少反应最敏感的时期 这个时期如果水分供应不足或者过 多,将严重阻碍正常生长发育并导致显著减产 3.3 作物系数eropcoefficient 在土壤水分充分供应的条件下,作物的实际蒸散量与作物参考蒸散量的比值 3.4 作物水分亏缺指数eropwaterdefieiindex 外界水分不能满足作物需水量的部分占作物需水量的比例,以百分率(%)表示 3.5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cropwaterdefieitabnoralinde% 归一化的作物水分亏缺指数与其平均值之差,以百分率(%)表示 3.6 土壤相对湿度指数soilreativemoistureindex 作物根层平均土壤相对湿度与作物发育期调节系数的乘积,以百分率(%)表示 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eroplandstateandecropsmorphologicalindexunderdroughtsituation 根据农田和作物受干旱影响下的外在形态特征确定的干旱指标 3.8 农业干旱agriewturnldrought 农作物生长季内,因水分供应不足导致农田水量供需不平衡,阻碍作物正常生长发育的现象
GB/T32136一2015 3.9 农业干旱等级gradeofagrieuturaldrought 描述不同农业干旱程度的级别标准 等级划分 农业干旱等级分为4级,分别为1,2,3、4,对应的干早等级类型为轻旱,中旱,重旱、特早 采用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土壤相对湿度指数、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来进行农业干旱的 界定 5 等级指标 5.1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 基于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CwDla)的等级见表1 表1基于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CwDla)的等级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 等级 类型 作物需水临界期 其余发育期 轻早 3585 5.2土壤相对湿度指数 基于土壤相对湿度指数(Rs7m)的等级见表2 表2基于土壤相对湿度指数(Rsm)的等级 土壤相对湿度指数/% 等级 类型 壤土 黏土 砂土 轻早 45GB/T32136一2015 表3基于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的等级 农田与作物干早形态 等级 类型 播种期 旱地作物 水稻 生长发育阶段 旱地 水田 出苗期 移栽期 因旱不能适时 出现干土层,且 栽插用水不足, 因旱出苗率为 因早叶片上部 整地水稻本田 轻毕 干土层厚度小 秧苗成活率为 期不能及时按60%一80% 卷起 于 3cm 80%90% 需供水 因旱水稻田断因旱播种困难,因旱不能插秧 干土层厚度3cm 因旱叶片白天 中旱 水,开始出现出苗率为40%秧苗成活率为 调萎 一6cm 60% 60%一80% 干裂 因旱无法播种因旱不能插秧;因旱有死苗、叶片 田 干土层厚度7em因早水稻 重早 或出苗率为秧苗成活率为枯萎、果实脱落 12cm 干裂 30%一40% 0%一60% 现象 因早无法播种因早不能插秧; 干土层厚度大因早水稻田开 因旱植株干枯 特旱 或出苗率低秧苗成活率小 于12cm 裂严重 死亡 于30% 于50% 5.4使用原则 当具有计算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所需要的观测资料时,使用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划分农业干 早等级 当具有连续土壤水分观测资料时,采用土壤相对湿度指数划分农业干早等级 当上述两者划 分的农业干旱等级出现分歧时,以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划分的等级为准 当前面两者资料均不具备 时,采用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划分农业干旱指标等级 指标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 6.1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 作物水分亏缺指数是表征作物水分亏缺程度的指标之一,但由于在不同季节、不同气候区域,作物 种类不同,蒸散差别较大,作物水分亏缺指数难于以统一的标准表达各区域水分亏缺程度,因此,本标准 选用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以消除区域与季节差异 本指数适用范围为气象要素观测齐备的各种 农区 某时段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CwDla)按式(1)计算 CWD1I CWD1I CWD ×100% 100 CWDI CWDla lcwD1 CWDGB/T32136一2015 式中: CwDla -某时段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 CWD1 -某时段作物水分亏缺指数,计算见式(2) CWD1 -所计算时段同期作物水分亏缺指数平均值(取30年),其计算见式(3) CwD1=a×CWD十b×CwD1-十c×CWDI-,十d×CwD1-;十e×CWDI-2 式中: CwD! 某时段水分亏缺指数,%; CWD1 第时间单位(本标准取10天)的水分亏缺指数,%,按式(4)计算; 第一1时间单位的水分亏缺指数,% 第一2时间单位的水分亏缺指数,% 第-3时间单位的水分亏缺指数,% CWD1 第一4时间单位的水分亏缺指数,% CWD1 各时间单位水分亏缺指数的权重系数.a取值为0.3;b取值为0.25;c取值为0.2;取 a、b、c、d、e 值为0.15;e取值为0.1 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通过历史资料分析或田间试验确 定系数值 CWDT (3 owwr 式中: -30,代表最近3个年代; 各年的序号,i=1,2,,n P十I CwD1,=(1一 )×100% ETc 式中: -某10天的累计降水量,单位为毫米(mm); 某10天的灌溉量,单位为毫米(mm); ETe 作物某10天的潜在蒸散量,单位为毫米(mm),可由式(5)计算: 5 ETc,=KET ET 某10天的参考作物蒸散量(计算方法见GB/T20481); K 某10天某种作物所处发育阶段的作物系数或多种作物的平均作物系数,有条件的地区可 以根据实验数据来确定本地的作物系数(计算方法见附录B),无条件地区可以直接采用 FA0的数值或国内临近地区通过试验确定的数值(见附录C) 6.2土壤相对湿度指数的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 土壤相对湿度指数是表征土壤干旱的指标之一,能直接反映作物可利用水分的状况 本标准采用 的土壤相对湿度在作物播种期和苗期土层厚度取0cm一20em,其他生长发育阶段取0cm一50cm 本指数适用范围为旱地作物区 土壤相对湿度指数按式(6)计算 x(巴×100%)/n" 6 Rsm=a 式中: 土壤相对湿度指数,%; Rsmn 作物发育期调节系数,苗期为1.1,水分临界期(主要作物水分临界期划分见附录D)为0.9, 其余发育期为1; 第i层土壤湿度,%,计算方法见附录E; 7
GB/T32136一2015 -第层土壤田间持水量,%,计算方法见附录E fc, -作物发育阶段对应土层厚度内相同厚度(以10cm为划分单位)的各观测层次土壤湿度 测值的个数(在作物播种期和苗期月=2,其他生长阶段=5). 6.3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的原理及适用范围 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是表征农田和作物受水分胁迫程度外在形态的重要指标之一,直观地反 映出农业干旱对作物的影响程度 采用田间观测取样方法,以农田干燥程度、作物播种出苗(秧苗移栽 状况、叶片萎蔫程度等为综合指标 本指标适用范围为农区旱情实地调查
GB/T32136一2015 附 录A 资料性附录 我国土壤质地的分类标准 我国土壤质地的分类标准见表A.1 表A.1我国土壤质地的分类标准 各粒级占百分比/% 质地组 质地名称 砂粒0.05mmlmm 粗粉粒0.01mm一0.05mm 胶粒<0.01mm 70 粗砂土 砂士 细砂土 6070 面砂土 506o 粉砂土 >2o 粉土 20 30 40 壤出 粉壤土 -20 黏壤土 20 40 >30 砂黏土 >50 粉黏土 3035 黏土 35一40 壤黏土 黏土 一40
GB/T32136一2015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作物系数(K.)值的计算方法 B.1作物系数(K.)的计算原理与计算方法 作物系数(K.)是计算农田实际蒸散量的重要参数之一,其基本定义为在土壤水分充分供应时.作 物的实际燕散量(ETe)与可能燕散量(ET,)的比值 作物系数通常是采用田间试验的方法确定,作物 的实际蒸散量和可能蒸散量都是用仪器测定得到的,由于不同的气候区,不同的作物以及作物生长的不 同阶段,作物的实际蒸散量是不同的,因此作物系数也是不同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实验数据来确 定本地的作物系数;无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式(B.1)的方法确定,也可参照邻近区域的作物参考值来确定 参见附录C) ET, (B,1 K ET K,也可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推荐的方法计算 B.2联合国粮农组织的作物系数K,计算方法 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的单作物系数K 计算方法,将作物发育期分为3个主要阶段,即;初期、 中期、后期,分别给出三个阶段的K 参考值K.、K.叫.K.叫,再根据区域的气候,农田管理、降水分 布等进行调整 作物的发育期与K 参考值的划分如图B.1所示 .2 .8 0.6 A 0.4 0.2 十十 d 初期 作物发育 中期 后期 图B.1作物发育期及其K 参考值的阶段划分 各生育阶段的作物系数K 的参考值列于表B.1,表中数据适用于半湿润气候区(相对湿度45% 风速2m/s),管理良好 不受环境要素胁迫的作物,需与FAo推荐的ET 计算公式匹配使用
GB/T32136一2015 表B.1FAO主要作物各生育阶段的作物系数K 的参考值 作 K,a 物 K," K ma 最大作物高度/m 王壤封冻 0.4 0.20,! 冬小麦 1.15 1.0 0.7未封冻 1.15 春小友 0.3 0.20.4" 玉米 0.3 l.20 0.60,0.35" 2.0 1.05 水稻 l.20 0.9一0.6 0.35 1.15~1.20 0.70~0.50 棉花 l.2l1.5 高粱 0.3 0.55 2.0 大豆 0.4 l.15 0.50 0.5l.0 花生 1,15 0.60 1.05~1.2 向日葵 0.7一0.8 一0.8 2.0 l.0~l.15" 油菜 0.35 0.35" 马铃薯 0.5 0.75" 表中的K常规值较土壤湿润的状况偏低,对经常喷灌和儿乎天天降雨的地区其值可增大到1.01.2. 手工收割的作物K.值高于机械收割 K.的前值表示籽粒含水量较高的情况,后值表示在籽粒干燥的情况 在雨养农业区作物的K.值低于高密度种植区 .值为04左有 生长周期长,直到地上部分枯死的马铃薯K K是作物生长发育初期湿润时间间隔与蒸散速率的丽数,表中所列的K值仅适用于典型的澈 溉条件下,其他条件下需要进行订正,可根据图B.2、图B.3进行估计 图B.2适用于作物生长初期各种类型土壤由于降水或灌溉增加3mm~10mm水分的轻度湿润状 态下 1.0 0.8 0.6 0.4 0.2 20ed 0.0 FT(mm md 高 低 中等 极高 图B.2土壤水分增加3mm10mm以后的K.值的变化
GB/T32136一2015 图B.3是极湿事件情况,图B.3a)适用于粗粒结构土壤,图B.3b)适用于细粒和中粒结构土壤,由于 降水或灌溉使土壤水分增加40mm之后的情况 1.2 l.0 0.8 2d 0.6 惠 0.4 0.2 20d 0.0 10 2 1 ,(mm/d 中够 低E 高 极高 a》粗粒结构士壤的水分增加40mm以上K.的变化 1.2 1.0 0.8 是 0.6 10d 0.2 20d 0.0 10 12 ET /mmd 低 中等 高 极高 b 细粒和中粒结构土壤的水分增加40mm以上K,的变化 图B.3土壤水分增加40mm以上K.值的变化 当由于降水或灌慨使土壤水分增加10mm40mm之后,K.可根据式(B.2)由图B.2,图B.3来 估计: 10 K.=K,mm我s (B.2) [K,in图B2 K,in图B.33 40一10 式中: K 图B,2中的K,值; ,im围B2y K 图B.3中的K 值; ,in图以3)y
GB/T32136一2015 -平均降水量或灌溉量(mm); 10和40o -图B.2,图B.3的平均降水量或灌溉量 生长季稻田的水深为0.10m0.20m,在生长初期E 主要来自于标准的水面蒸发 表B.1所列水 稻K 为半湿润气候、中等风速条件下的取值 水稻K需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按照表B.2来 调整 表B.2FA0不同气候条件下水稻K m的值 风速 气候 中 高 干旱-半干旱 1.10 1.15 1.20 1.05 半湿润-湿润 1.10 1.15 极湿 1.00 1.05 1.10 在湿度不等于45%,风速大于或小于2m/s气候条件下,表B.1中的K 需要按式(B.3)进行 调整 =K B.3 K ( w表以十[0.04(ug一2)一0.004(RHh一45)] nmid" 式中 表B.1中的K.值 K cmid(表B1 作物生长中期草地上2m的日平均风速.1m/sGB/T32136一2015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国内部分地区作物系数(K.)参考值 冬小麦、春小麦、棉花、夏玉米、春玉米、早稻、晚稻、中稻的各月作物系数K 值分别见表c.1、表C.2、 表C.3、表C.4、表C.5、表C.6、表C.7、表C.8 表c.1冬小麦各月作物系数K 值 6 地区 10月 1月 2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月 山西 0.58 0,.76 0.4 0.14 0.24 0.58 1.04 1.24 0.84 河北 0.85 0.92 0.54 0.33 0.24 0.42 1.14 1.42 0.73 河南 0.63 0.83 0.93 0.31 0.50 0.91 1.40 1.29 0.60 山东 0,67 0.70 0.74 0.64 0,64 0.90 1.22 1.13 0.83 安徽 1.18 1.15 1.25 1,13 1.14 1,07 1.16 0.87 江苏 1.19 0.91 1.43 1.14 1.l4 0,82 0.86 1.77 0.41 表C.2春小麦各月作物系数K 值 地区 3月 4月 6月 7月 8月 9月 全生育期 月 5 0.77 辽宁 0.58 0.89 1.19 0.82 0.470.550.780.9 1.16~1.59 0.821.48 0.921.13 内蒙古 青海 l0.250.64l0.290.750.971.23 1.00.32 0.971.97 1.01 1.41 0.91.15 宁夏 0,9 0.5 1.43 1l.31 0.61 1.118 表c.3棉花各月作物系数K 值 地区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全生育期 山东 l0.53~0.620.6~0.670.52~0.73 1.41.43 0.690.98 0.940.97 1.24一1.43 1.061.26 河北 lo.38一0.780.38一0.620.53一0.730.781.07 l.07~1.21 0.89~1.39 0.740.78 0.71一0.75 河南 I0.32一0.69l0.32~0.690.48~1.07 .07一1.28 1,23~1.73 0,.551.4 0,551.2 0.87~0.89 l0.600.730.690.77 1.25~1.58 陕西 0.66 1.161.23 1.291.44 1.601.65 0.96 江苏 0.49 0.85 1.32 1.26 1.06 0.97 1.1 表c.4夏玉米各月作物系数K 值 月 地区 6月 7月 8 9月 全生育期 山东 0.470.88 0.921.08 1.271.56 1.06~1.27 1.051.18 河北 0.490.65 0.60.84 0.941.22 1.341.76 0.840,96 0.470.85 1.131.35 l.671.79 1.061.32 0.991.14 河南 陕西 0.5一0.54 0.67~1.05 0.94一1.43 0.99~1.86 0.85~l.07 1l
GB/T32136一2015 表C.5春玉米各月作物系数K 值 全生育期 地区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0.770.89 辽宁 0.4一0.7 0.76一0.82 0.36一0.46 0,7一0.92 1.13一1.26 1.04一1.25 内蒙古 0.16 0.62 1.51 1.39 1.21 0.86 陕西 0.55 0.750.79 0.780,79 1.181.64 0,95~1.68 1.091.25 0.89~1.07 表C.6早稻各月作物系数K 值 ? 地区 3月 5月 6月 月 1.031.32 1.29~1.48 1.17~1,45 湖南 广东 1.65 1.391.46 1.29~1.48 1.441.45 1.191.31 1.02~1.09 1.111.12 1.l1.14 0.991.03 广西 福建 1.08~l.12 1.18~1.33 1.191.34 1.081.21 浙江 0.931.52 1.01一l.81 0.94~1.51 湖北 1.091.32 1.301.44 1.201.26 安徽 1.07 1.131.29 1.231.45 1.091,49 表C.7晚稻各月作物系数K,值 地区 6月 7月 9月 10月 11月 湖南 0.9~1.07 l.12一1.29 1.331.57 l.l8~l.57 1.121.16 1.30~1.37 1.53~1.54 .51~1.53 广东 l.41 1.33一l.49 1.03~1.05 1.11.15 1.091.12 1.05~1.10 广西 福建 0.991 1.101.16 1.44一1.47 1.471.57 1.231.42 浙江 1.071.41 1.121.51 0.851.34 0,841.16 湖北 1.011.09 1.09~1.15 1.26l.42 1.l01.33 安徽 1.02~1.24 1.17~1,61 1.37~1.80 .l1~1.74 表C.8中稻各月作物系数K 值 地区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安徽 1.02 11.33 1.20l.35 1.20~1.45 1.051.30 四川 1.01.3 1.11.5 .1一1.7 1.21.8 1.01.6 湖北 1.4 1,35 1,5 0.94 1.24 1.5 云南 1.7 1.8 1.5 陕西 1.62 1.281.64 1.541.72 1.371.8 1.79~1.98 12
GB/T32136一2015 附 录D 资料性附录 主要作物需水临界期 主要作物的需水临界期见表D.1 表D.1主要作物的需水临界期 作物 需水临界期 冬小麦 孕穗至抽穗 春小麦 孕穗至抽穗 水稻 孕穗至开花 玉米 孕穗至乳熟 抽攥至开花 油菜 棉花 开花至成铃 开花至鼓粒 大豆 花生 开花下针至结荚 高粱 孕穗至灌浆 谷子 孕穗至灌浆 向日类 花盘形成至开花 马铃薯 开花至块茎形成 13
GB/T32136一2015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土壤湿度与田间持水量计算方法 土壤湿度通常用重量含水率表示,按式(E.1)计算 mw一md W一 ×100% .(E.1 1 式中: w 土壤湿度; -湿土重量,单位为克(g): 1w 干土重量,单位为克(g) m 土壤田间持水量(f.)测定和计算方法多采用田间小区灌水法;选择4m(2m×2m)的小区,除草 平整后,做土围好;对小区进行灌水,灌水量按式(E.2)计算 (a-w)×p×s×h Q=bxX E.2 100 式中: 灌水量,单位为立方米(nm); -所测土层中的假设平均田间持水量,一般砂土取20%,壤土25%,粘土取27%; C 灌水前的土壤湿度; -所测深度的土壤容重,单位为克每立方米(g/m),一般取1.5; 小区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测定的深度,单位为米(m); 小区需水量的保证系数,一般取2 在土壤排除重力水后,测定土壤湿度,即田间持水量 土壤排除重力水的时间因土质而异,一般砂 性土需1d2d,壤性土需2d3d,粘性土需3d4d 在测定土壤湿度时,每天取样一次,每次取4个重 复的平均值,当同一层次前后两次测定的土壤湿度差值<2.0%时,则第2次的测定值即为该层的田间 持水量 14
GB/T32136一2015 参 考 文 献 国家气象局.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北京:气象出版社.1993 inesfor and GopE:awrmsprmain(ewdln FAolrgaton computingcropwaterrequirements rNo.,.56.1998 DraimgePper" [3]朱炳海,王鹏飞,束家鑫气象学词典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 O 农业科学院.农业气象.北京:农业出版社,1999 [a】河海大学,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土壤输悄监测规范 北京;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时]“华北平原作物水分胁迫与干旱研究"课题组.作物水分胁迫与干早研究.郑州河南科学技术 出版社,l991 [7]程纯枢,陶毓汾,韩湘玲,等.农业百科全书(气象卷)北京;气象出版社,1986 李世奎,候光良,欧阳海等 农业气候资源和农业气候区划.北京气象出版社,1l988 [N [9]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 水旱灾害.北京;水 利水电出版社,1997 [10]张养才,何维勋,李世奎 农业气象灾害概论.北京;气象出版社,1991

农业干旱等级GB/T32136-2015解读

农业干旱是指由于降雨偏少或蒸发增多而导致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干旱。为了更好地评估农业干旱的程度和影响,我国在2015年制定并实施了国家标准《农业干旱等级GB/T32136-2015》。

《农业干旱等级GB/T32136-2015》主要依据气象干旱、土壤湿度、作物生长、灌溉需水量等因素,采用定量化的方法对不同地区的农业干旱程度进行评估和划分。其中,气象干旱是指由于降雨偏少或蒸发增多而导致的干旱,主要通过计算降水量、蒸发量等指标来进行评估;土壤湿度则是反映该地区土壤含水量和可利用水分量的重要指标;作物生长是通过对农作物在不同干旱程度下的生长状态进行观测和评估来判断干旱程度;而灌溉需水量则是反映该地区农业生产需要的水量,是评估农业干旱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农业干旱等级GB/T32136-2015》的规定,我国将全国分为五个农业干旱等级,即轻旱、中旱、重旱、特旱和特大旱,各级别农业干旱区域的划分依据不同的干旱指标和评估方法而异。在实际应用中,可结合当地气象、地质、水文等数据,进行灵活调整和判断。

总体来说,《农业干旱等级GB/T32136-2015》是我国针对农业干旱问题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其评估方法科学、系统,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帮助农民科学合理地制定灌溉计划和生产方案。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标准只是对农业干旱现状的评估,并不能直接解决农业干旱问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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