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1086-2007
建筑幕墙
Curtainwallforbuilding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P3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91.060.10
- 实施日期2008-02-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49页
- 文件大小1.44M
以图片形式预览建筑幕墙
建筑幕墙
2000 固定部分 <700 <1000 1500 2000 分级指标值AP/P 250AP 350AP 500sAP 700
国家标准 GB/T21086一2007 建筑幕墙 Curtainwallforbuilding 2007-09-11发布 2008-02-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1086一2007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类和标记 建筑幕墙通用要求 构件式玻璃幕墙专项要求 石材幕墙专项要求 20 金属板幕墙专项要求 22 人造板材幕墙专项要求 l0 25 单元式幕墙专项要求 21 1l点支承玻璃幕墙专项要求 全玻幕墙专项要求 12 26 双层幕墙专项要求 13 30 14 31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5 32 16 标志、使用说明书 36 1 包装、运输、贮存 3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3 常用材料标准 附录B(资料性附录采光顶与金属屋面要求 39 附录c(资料性附录石材弯曲强度试验值的标准值计算方法 41 附录D(资料性附录)现场淋水试验方法 42 附录E(资料性附录)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3 附录F(规范性附录耐撞击性能试验方法 44
GB/T21086一2007 前 言 本标准是在建筑幕墙现有成熟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建筑幕墙行业的发展趋势编写的,并参考了国内 外有关建筑幕墙的标准和规范
本标准参考的国外标准和规范主要有DIN18516.15一1999《外墙围 护 后部通风》,prEN138302000《幕墙产品标准》,prEN14091一2000《幕墙耐撞击性能性能 要求》,prEN130492000《窗软体重物撞击试验方法,安全要求和分级》BSEN126002002《建 筑玻璃摆锤试验平板玻璃耐撞击试验方法和分级》和JAss14一1994《幕墙工程》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国家标准GB/T15225一1994《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和行业标准 JG3035一1996《建筑幕墙)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三鑫玻聘技术股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份有限公司、中信勃海铝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 公司、深圳西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慧 鱼(太仓)建筑锚栓有限公司、江苏合发集团、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南海市兴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高明市季华铝建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装饰装修工程股份公司、 德国(雅阁博陶)陶瓷集团、杭州之江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易格幕墙装 饰有限公司、东莞市坚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喜利德()有限公司、深圳安捷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星华,姜仁,顾泰昌、杜继予石民祥闭思廉、王德勤,姜红、刘晓东,王双军、 姜涤新、朱宗武、刘月莉、谈恒玉、韩广建、王洪涛、刘达民黄政、方征、廖学权、黄庆文,何国祥,马文龙、 林勇生,龙安、刘明,班广生、罗偻、白宝盥,王聪慧、崔茂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GB/T21086一2007 建 筑幕 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幕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记,通用要求和专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石材,金属板、人造板材为饰面材料的构件式幕墙、单元式幕墙,双层幕墙,还 适用于全玻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
采光顶、金属屋面、装饰性幕墙和其他建筑幕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混凝土板幕墙、面板直接粘贴在主体结构的外墙装饰系统,也不适用于无支承框架 结构的外墙干挂系统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680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 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GB/T3199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存储 GB/T3810.12陶瓷砖试验方法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GB/T3810.12一2006,ISO10545 12:1995,IDT GB/T4883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定和处理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6388 GB/T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铝合金门 GB/T8478 GB/T8479铝合金窗 GB/T8484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8485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9966.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第2部分:干燥、水饱和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2 GB/T9966.3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第3部分;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GB/T9966.7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第7部分;检测板材挂件组合单元挂装强度试验方法 GB/T9966. 8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第8部分;用均匀静态压差检测石材挂装系统结构强度 试验方法 GB/T11976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15227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GB/T18091玻璃幕墙光学性能 GB/T18250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 GB/T18575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21086一2007 GB/T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7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8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o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50344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J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JG 26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75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10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 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26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132一2001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JGJ13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138 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JG139吊挂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JGJ/T139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T200建筑用不锈钢绞线 JG/T201建筑幕墙用钢索套管接头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筑幕墙curtaiwallforbuilding 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有 -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
3.2 curtaiwal山 构件式建筑幕墙stiekbuilt 现场在主体结构上安装立柱、横梁和各种面板的建筑幕墙
3 3 单元式幕墙unitizedcurtainwall 由各种墙面板与支承框架在工厂制成完整的幕墙结构基本单位,直接安装在主体结构上的建筑 幕墙
玻璃幕墙glasscurtainwal 面板材料是玻璃的建筑幕墙
石材幕墙 naturalstonecurtainwall 面板材料是天然建筑石材的建筑幕墙
GB/T21086一2007 3.6 金属板幕墙 metalpanelcurtainwall 面板材料外层饰面为金属板材的建筑幕墙
3.7 人造板材幕墙artifieial lpanelcurtainwall 面板材料为人造外墙板包括瓷板、陶板和微晶玻璃等,不包括玻璃、金属板材)的建筑幕墙
3.7.1 瓷板幕墙poreelainpanelcurtainwal 以瓷板(吸水率平均值E<0.5%干压陶瓷板)为面板的建筑幕墙
3.7.2 陶板幕墙terreotapanelcurtainwall 以陶板(吸水率平均值3%
GB/T21086一2007 4.1.4.4点支承玻璃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8) 表8点支承玻璃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索杆结构 玻璃肋 支承形式 钢结构 标记代号 RG GG BLL 4.1.4.5全玻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9) 表9全玻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支承形式 落地式 吊挂式 标记代号 LD DG 4.1.5双层幕墙分类及标记代号 按通风方式分类及标记代号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双层幕墙通风方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通风方式 外通风 内通风 wT NT 代 4.2标记方法 幕墙 GB/T21086 主参数(抗风压性能 面板材料 密闭形式,双层幕墙通风方式 面板支承形式,单元接口形式 主要支承结构型式 4.3标记示例 幕墙GB/T21086GJ-YK-FB-BL-3.5构件式-隐框-封闭-玻璃,抗风压性能3.5kPa) 幕墙GB/T21086GJ-BS-FBSC-3.5(构件式-背拴-封闭-石材,抗风压性能3.5kPa) 幕墙GB/T21086GJYK-FB-DL3.5(构件式-隐框-封闭-单层铝板,抗风压性能3.5kPa) 幕墙GB/T21086GJ-DCFBCB3.5(构件式-短槽式-封闭-瓷板,抗风压性能3.5kPa) 幕墙GB/T21086DY-Dj-FB-ZB3.5单元式-对接型-封闭-组合,抗风压性能3.5kPa 幕墙GB/T21086DZ-SG-FBBL-3.5点支式-索杆结构-封闭-玻璃,抗风压性能3.5kPa) 幕墙GB/T21086QB-LD-FB-BL-3.5(全玻-落地-封闭-玻璃,抗风压性能3.5kPa 幕墙GB/T21086SMMK-NT-BL3.5双层-明框-内通风-玻璃,抗风压性能3.5kPa) 建筑幕墙通用要求 性能及分级 5 抗风压性能 5.1.1.1幕墙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应根据幕墙所受的风荷载标准值w
确定,其指标值不应低于W,且 不应小于1.0kPa
w
的计算应符合GB50009的规定
在抗风压性能指标值作用下,幕墙的支承体系和面板的相对挠度和绝对挠度不应大于表1m 5.1.1.2 的要求
GB/T21086一2007 表11幕墙支承结构、面板相对挠度和绝对挠度要求 支承结构类型 相对挠度(L跨度 绝对挠度/mm L/180 铝合金型材 20(30" 构件式玻聘幕墙 L/250 20(3o)" 钢型材 单元式幕墙 玻璃面板 短边距/60 石材幕墙 铝合金型材 L/180 金属板幕墙 L/250 钢型材 人造板材幕墙 钢结构 L/250 点支承玻璃幕墙 索杆结构 L/200 玻璃面板 长边孔距/60 玻璃肋 L/200 全玻幕墙 玻璃面板 跨距" /60 括号内数据适用于跨距超过4500mm 的建筑幕墙产品 开放式建筑幕墙的抗风压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1.1.4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P应符合本标准5.1.1.1的规定,并符合表12的要求
12建筑幕墙抗风压性能分级 表 分级代号 3.0sP 3.5P 4.0sp 4.5P 分级指标值 1.0
GB/T21086一2007 5.1.2.3有水密性要求的建筑幕墙在现场淋水试验中,不应发生水渗漏现象
5.1.2.4开放式建筑幕墙的水密性能可不作要求
5.1.3气密性能 5.1.3.1气密性能指标应符合GB50176、GB50189,JGJ132一20o1JG134,JG26的有关规定,并 满足相关节能标准的要求
一般情况可按表14确定
表14建筑幕墙气密性能设计指标一般规定 气密性能指标小于 地区分类 建筑层数、高度 气密性能分级 开启部分 幕墙整体q (m'/mh (m'/mm"h 0层以下 2.5 2.0 夏热冬暖地区 10层及以上 1.5 1." 7层以下 2.5 2.0 其他地区 1.5 7层及以上 5.1.3.2开启部分气喘性能分级指标吼应符合表15的要求 表15建筑幕墙开启部分气密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 分级指标值,/[m 4.0>>2.5 2.5>4>l.5 0.5 mh 1.5g>0,5 5.1.3.3幕墙整体(含开启部分)气密性能分级指标g应符合表16的要求
表16建筑幕墙整体气密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 4.0> 2 1.2 S0.5 2.0g>1 分级指标值/[m'/(mh] o >qA一2.0 >0.5 5.1.3.4开放式建筑幕墙的气密性能不作要求
5.1.4热工性能 建筑幕墙传热系数应按GB50176的规定确定,并满足GB50189JGJ1322001JGJ134! 5 1.4. JGJ26和JG75的要求
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幕墙遮阳系数应满足GB50189和JG75的要求
幕墙传热系数应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计算
5 幕墙在设计环境条件下应无结露现象
5.1. 5.1. 4 对热工性能有较高要求的建筑可进行现场热工性能试验
5.1.4.5幕墙传热系数分级指标K应符合表17的要求
表17建筑幕墙传热系数分级 分级代号 K 2. 5.0>K .0>K 1.5>K 分级指标值K 4.0 3.0K 2.5 K>5.0 K<1.o [(w/mk) >4.0 >3.0 >2.5 >2.0 >1.5 >l.o 注,8级时需同时标注K的测试值
5.1.4.6玻璃幕墙的遮阳系数应符合 a 遮阳系数应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计算
b)玻璃幕墙的遮阳系数分级指标SC应符合表18的要求
GB/T21086一2007 表18玻璃幕墙遮阳系数分级 分级代号 0.9>sC 0.8>SC 0.7>sc 0,6>sc 0.5>sc 4>C 0.3>sc 分级指标值sC C0.2 >0.8 0.7 >0.6 0.4 0.2 注18级时需同时标注sC的测试值 非透光部分面积 注2;玻璃幕墙遮阳系数一幕墙玻璃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1 最量靠总青 5 1.4.7开放式建筑幕墙的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 .1.5空气声隔声性能 .1.5.1空气声隔声性能以计权隔声量作为分级指标,应满足室内声环境的需要,符合GB118的 5. 规定
5.1.5.2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指标R、应符合表19的要求
表19建筑幕墙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 分级指标值Rw/dB 25
GB/T21086一2007 5.3.5.2转接件 a)幕墙采用的转接件及其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可靠性
b)宜具有三维位置可调能力
5.3.5.3金属挂装件 a)石材连接用挂件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Jc830.2的规定
b)背栓、蝶形背卡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材料型号、尺寸、机械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背栓材 料的耐火性、耐腐蚀性、耐久性应不低于后部支承结构所用材料的相应标准,应采用不低于 316的不锈钢制作
5.4技术要求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要求可参照本标准附录B执行
构件式玻璃幕墙专项要求 性能 6. 应符合本标准5.1和5.2的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
材料 6.2.1玻璃面板 a)幕墙玻璃宜采用安全玻璃,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A.4中所列标准的规定
b) 幕墙玻璃的公称厚度应经过强度和刚度验算后确定,单片玻璃、中空玻璃的任一片玻璃厚度 不宜小于6 mm 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不宜小于5mm,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的两片玻璃 厚度差不应大于3 mm
幕墙玻璃边缘应进行磨边和倒角处理
d 幕墙玻璃的反射比不应大于0.3
e 幕墙用中空玻璃的间隔铝框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
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 9 宜采用双道密封,其中明框玻璃幕墙的中空玻璃可采用丁基密封胶和聚硫密封胶,隐框 mm, 和半隐框玻璃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丁基密封胶和硅酮结构密封胶
幕墙用钢化玻璃宜经过热浸处理
fD 6.2.2金属材料、密封材料、五金配件、转接件和连接件 应符合本标准5.3的要求
组件制作工艺质量要求 6.3.1幕墙框架竖向构件和横向构件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5的要求
表25幕墙框架竖向构件和横向构件的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构 材 料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铝型材 士1.0 俐卷尺 主要竖向构件长度 士2.0 钢型材 钢卷尺 士0.5 铝型材 钢卷尺 主要横向构件长度 钢型材 士1.0 钢卷尺 15" 量角器 端头斜度 6.3.2幕墙玻璃加工尺寸及形状允许偏差 玻璃面板边长尺寸允许偏差、,对角线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表26,表27的要求 6.3.2. 表26玻璃面板边长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玻璃厚度 检测方法 边长<2000 边长>2000 512 士1.5 士2.0 钢卷尺 ll
GB/T21086一2007 表27玻璃面板对角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度 厚 检测方法 长边边长<2000 长边边长>2000 钢卷尺 512 3.0 2.0 6.3.2.2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板的弯曲度要求应符合表28的要求
表28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面板弯曲度 弯曲度最大值 弯曲变形种类 检测方法 水平法 垂直法 弓形变形/(m/mm) 钢直尺 0.3% 0,5% 0.2% 0.3% 波形变形" 俐直尺 /mm/300mmm 夹层玻璃板的边长尺寸允许偏差及对角线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表29表3的要求
干法夹 层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不能超过原片允许偏差和中间层允许偏差(中间层总厚度小于2mm时其允许 偏差不予考虑,中间层总厚度大于2 时其允许偏差为士0.2)之和
弯曲度不应超过0.3%
mm 表 29夹层玻璃板边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边长<2000 边长>2000 钢卷尺 士2.5 表30夹层玻璃对角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长边长度<2 长边长度 000 2000 钢卷尺 2.5 6.3.2. 4 中空玻璃板的边长、厚度尺寸允许偏差及对角线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表31、表32和表33的 要求
表31中空玻璃板边长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1000<边长<2000 边长>2000 边长<1000 十2.0 士2.0 士3,0 钢卷尺 -3.0 表32中空玻璃面板厚度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公称厚度(T 22 士1.5 卡尺 22 卡尺 士2.0 表33中空玻璃面板对角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边长<2000 边长>2000 钢卷尺 2.5 3.5 6.3.2.5单向热弯玻璃的尺寸和形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4,表35,表36,表37、表38的要求
12
GB/T21086一2007 表34热弯玻璃面板高度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高度<20 高度> 000 2000 士5.0 平放状态,钢卷尺 士3.0 表35热弯玻璃面板弧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弧长s1500 弧长>l500 士3.0 士5.0 钢卷尺 表36热弯玻璃面板弧长吻合度 单位为毫米 吻合度 检测方法 弧长<240o 狐长>2400 士3.o 士5.0 钢卷尺 表37热弯玻璃弧面弯曲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弧长s1200 1200弧长2400 弧长>2400 2.0 3.0 5.0 钢卷尺 表38热弯玻璃弧面扭曲偏差 单位为毫米 弧 高度H 检测方法 弧长<2400o 弧长>2400 Hs1800 3.0 5.0 钢卷尺 1800
GB/T21086一2007 表40中空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 单位为毫米 检测方法 厚度 17 卡尺 6十d十6 5 8十d.十8以上 6 >18 5 卡尺 注:d为空气层厚度
图2中空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 6.3.3.2玻璃定位垫块位置、数量应满足承载要求,玻璃面板与槽口之间应进行可靠的密封
6.3.4隐框玻璃幕墙玻璃组件装配质量要求 隐框玻璃幕墙玻璃组件的结构胶宽度和厚度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配合尺寸见图3和图4
C山.符合5.3.3.1的尺寸要求
图 隐框单层玻璃、夹层玻璃组件配合尺寸 3 图4隐框中空玻璃组件配合尺寸 6.3.4.2结构胶完全固化后,隐框玻璃幕墙玻璃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1的要求 14
GB/T21086一2007 表41隐框玻璃幕墙玻璃组件的尺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士1.0 框长宽尺寸 钢卷尺 组件长宽尺寸寸 士2.5 卷尺 框接缝高度差 S0.5 深度尺 长边 2000 2.5 框内侧对角线差及组件对角线差 钢卷尺 3.5 长边> 2000 框组装间隙 S0.5 塞尺 0 +子" 胶缝宽度 卡尺或钢板尺 十0,5 胶缝厚度 卡尺或钢板尺 6 组件周边玻璃与铝框位置差 深度尺 lm靠尺 组件平面度 组件厚度 卡尺或钢板尺 士1,5 6 组件组装质量要求 6.4.1幕墙竖向和横向构件的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的要求
表42幕墙竖向和横向构件的组装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不大于 项 尺寸范围 检测方法 铝构件 钢构件 相邻两竖向构件间距尺寸(固定端头) 士2.0 俐卷尺 士3.0 士1 5 士2.5 间距<2000 mmm 相邻两横向构件间距尺寸 钢卷尺 间距>2000mnm1 士2.0 士3.0 对角线长<2000mm 3.0 4.0 钢卷尺或 分格对角线差 伸缩尺 对角线长>2000mm 3.5 5.0 高度30m 10 15 高度<60m 15 20 经纬仪或 竖向构件垂直度 高度 90mm 20 25 铅垂仪 25 30 高度<150mm 高度>150m 30 35 钢板尺或水平仪 相邻两横向构件的水平高差 1.0 2.0 构件长<2000mm 2.0 3.0 横向构件水平度 水平仪或水平尺 构件长>2000mm 3.0 4.0 竖向构件直线度 2.5 4.0 2m靠尺 相邻三立柱 宽度<20m 宽度<40m 16 经纬仪 竖向构件外表面平面皮 宽度60m 12 1e 宽度>60m 15 15
GB/T21086一2007 表42(续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不大于 项 尺寸范围 检测方法 铝构件 钢构件 长度<35m 同高度内横向构件的高度差 水平仪 长度> 35m 6.4.2幕墙组装就位后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的要求
表43幕墙组装就位后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目 项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H30m <10 30m
GB/T21086一2007 7.3.1.2板材正面的外观应符合表48要求
表48每块板材正面外观缺陷的要求 项 目 规定内容 质量要求 长度不超过10mm,宽度不超过1.2mm(长度小于5mm不计,宽度小于1.0不计),周边每米 缺校 长允许个数(个 缺角 面积不超过5mm×2mm(面积小于2mm×2mm不计),每块板允许个数(个 1个 色斑 面积不超过20mm×30mm,(面积小于10mm×10mm不计),每块板允许个数(个 色线 长度不超过两端顺延至板边总长的1/10,(长度小于40mm的不计),每块板允许条数(条) 2条 裂纹 不允许 窝坑 粗面板的正面出现窝坑 不明显 7.3.1.3石材面板宜在工厂加工,安装槽、孔的加工尺寸及允许误差应符合表49,表50的要求
表49石材面板孔加工尺寸及允许误差 单位为毫米 孔 径 孔底到板面保留厚度 石材面板 孔中心线到 检测方法 固定形式 板边的距离 孔类别 允许误差 最小尺寸 误差 十0.4 直孔 -0.2 M6 士0.3 扩孔 软质石材十1/一0.3 卡尺 -0.4 背栓式 8.0 最小50 十0.1 深度尺 十04 直孔 一0.2 M8 士0.3 扩孔 软质石材+1/-0.3 表50石材面板通槽(短平槽、弧形短槽、短槽和碟形背卡槽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通槽短平槽、 短槽 碟形背卡 弧形短槽 项 目 检测方法 最小尺寸允许偏差最小尺寸允许偏差最小尺寸允许偏差 槽宽度 卡尺 7.0 士0.5 7.0 士0.5 士0.5 卡尺 槽有效长度(短平槽槽底处) 士2 100 士2 180 卡尺 槽深(槽角度) 45”" 槽深/20 矢高/20 t" 量角器 两(短平槽)槽中心线距离(背卡上 士2 士2 士2 卡尺 下两组槽 槽外边到板端边距离 不小于板材 碟形背卡外槽到与其平行板端边 厚度和85. 卡尺 士2 士2 50 士2 距离 不大于18o 内边到板端边距离 卡尺 士3 士3 士0.5 士0.5 槽任一端侧边到板外表面距离 卡尺 8.0 8.0 槽任一端侧边到板内表面距离(含 士1.5 士1.5 卡尺 板厚偏差 十2 16 16 槽深度(有效长度内 士1.5 士1.5 垂直10 深度尺 18
GB/T21086一2007 表50(续 单位为毫米 通槽短平槽、 短槽 碟形背卡 弧形短槽 目 项 检测方法 最小尺寸允许偏差最小尺寸允许偏差最小尺寸允许偏差 背卡的两个斜槽 士2 卡尺 31 石材表面保留宽度 背卡的两个斜槽 13 士2 卡尺 槽底石材保留宽度 7.3.1.4异型材、板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7.3.1.5石板连接部位正反两面均不应出现崩缺,暗裂,窝坑等缺陷
7.3. 幕墙竖向构件和横向构件制作工艺质量 2 幕墙竖向构件和横向构件的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6.3.1的要求
组件组装质量要求 石材面板挂装系统安装偏差应符合表51的规定
表51石材面板挂装系统安装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通槽长勾通槽短勾 项 目 短槽 背卡 背栓 检测方法 托板(转接件)标高 士1.0 卡尺 <1.o 托板(转接件)前后高低差 卡尺 相邻两托板(转接件)高低差 卡尺 卡尺 托板(转接件)中心线偏差 2.0 十1.o 勾锚人石材槽深度偏差 深度尺 短勾中心线与托板中心线偏差 2.0 短勾中心线与短槽中心线偏差 T 挂勾与挂槽搭接深度偏差 卡尺 十1.0 卡尺 插件与插槽搭接深度偏差 挂勾(插槽)中心线偏基 2.0 钢直尺 挂勾(插槽)标高 士1.0 卡尺 背栓挂插)件中心线与孔中心线偏差 1.0 卡尺 背卡中心线与背卡槽中心线偏差 S1.0 卡尺 卡尺 左右两背卡中心线偏差 二3.0 卡尺 士1.0 通长勾距板两端偏差 相邻两板块 s1.0 长度35m <2.0 水平尺 同一行石材上端水平偏差 长度>35m 二3,0 相邻两板块 1.0 同一列石材边部垂直偏差 长度35m <2.0 卡尺 长度>35m 3.0 石材外表面平整度 相邻两板块高低差 <1.0 卡尺 相邻两石材缝宽(与设计值比 士1.0 卡尺 19
GB/T21086一2007 7.4.2幕墙竖向构件和横向构件的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6.4.1的要求
7.4.3幕墙组装就位后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6.4.2的要求
7.4.4石材面板安装到位后,横向构件不应发生明显的扭转变形,板块的支撑件或连接托板端头纵向 位移应不大于2mm
7.4.5相邻转角板块的连接不应采用粘结方式
7.5外观质量 7.5.1每平方米亚光面和镜面板材的正面质量应符合表52要求
表52细面和镜面板材正面质量的要求 项 目 规 容 定 内 划伤 宽度不超过0.3mm(宽度小于0.1mm不计),长度小于100nmm,不多于2条 面积总和不超过500mnm面积小于100mnm不计 擦伤 注l;石材花纹出现损坏的为划伤
注2:石材花纹出现模糊现象的为擦伤
7.5.2石材幕墙面板接缝应符合6.5.5的要求
可维护性要求 石材幕墙的面板宜采用便于各板块独立安装和拆卸的支承固定系统,不宜采用丁型挂装系统
金属板幕墙专项要求 性能 应符合本标准5.1和5.2的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
8.2材料 8.2.1面板材料 8.2.1.1金属板幕墙可按建筑设计的要求,选用单层铝板、铝塑复合板、蜂窝铝板,彩色钢板、搪瓷涂层 钢板、不锈钢板、锌合金板、钛合金板,饷合金板作为面板材料
面板与支承结构相连接时,应采取措施 避免双金属接触腐蚀
8.2.1.2铝板幕墙的表面宜采用氟碳喷涂处理
单层铝板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 Ys/T429.2的要求
8.2.1.3铝塑复合板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GB/T17748的幕墙用铝塑板部分规定 的技术要求
8.2.1.4蜂窝铝板夹层结构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GJB1719的要求,铝蜂窝芯材用 胶粘剂应符合HB/T7062的要求
单层铝板材料性能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Ys/T429.1的要求;滚涂用的 8.2.1.5 铝卷材材料性能应符合Ys/T431的要求;铝塑复合板用铝带应符合Ys/T432的要求,并优先选用 ××系列及百xxX系则钳合金板材
3× 8.2.1.6彩色涂层钢板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GB/T12754的要求
8.2.1.7搪瓷涂层钢板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QB/T1855的要求,钢板宜采用主要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如表53的结构钢板
钢板的内外表层应上底袖,外表面搪瓷瓷层厚度要求如 表54
表53搪瓷涂层钢板用钢板主要化学成分 元素 碳 锰 磷 硫 质量分数/% <0.008 <0.40 <0.020 0.030 20
GB/T21086一2007 表54搪瓷涂层钢板外表搪瓷瓷层厚度 瓷层厚度最大值/mm 检测方法 层 0.08一0.15 测厚仪 底柚 干法涂塘 0.120.30总厚度 测厚仪 底融十层面种 湿法涂塘 0.300,45总厚度 测厚仪 8.2.1.8锌合金板的化学成分要求应符合表55的要求
产品表面应光滑、无水泡、无开裂纹 表55锌合金板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元素 铜(Cu) 钛(TD) 铝(AD) 锌(Zm) 余留部分 质量分数/9% 0.08l.0 0.060.2 <0.015 且含锌量不低于99.995 8.2.1.9钛合金板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GB/T3621的要求
8.2.1.10铜合金板材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GB/T2040的要求
宜选用TU1. TU2牌号的无氧铜
8.2.2金属构件材料、密封材料、五金配件、转接件和连接件 应符合本标准5.3的要求 8 组件制作工艺质量要求 8.3.1金属板幕墙组件装配尺寸应符合表56的要求
表56金属板幕墙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 目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2000 士2.0 钢直尺或钢卷尺 长度尺寸 钢直尺或钢卷尺 >2000 士2.5 钢直尺或钢卷尺 2000 二2.5 对边尺寸 <3.0 2000 钢直尺或钢卷尺 <2000 <2.5 钢直尺或钢卷尺 对角线尺寸 >2000 二30 钢直尺或钢卷尺 折弯高度 1.0 钢直尺或钢卷尺 8.3.2金属板幕墙组件的板折边角的最小半径,应保证折边部位的金属内部结构及表面饰层不遭到 破坏
8.3. 金属板幕墙组件的板折边角度允许偏差不大于2",组角处缝隙不大于1nmm 3 8.3 采用铝塑复合板幕墙时,铝塑复合板开槽和折边部位的塑料芯板应保留的厚度不得少于 0.3mm
铝塑复合板切边部位不得直接处于外墙面
金属板幕墙组件的加强边框和助与面板及折边之间应采用正确的结构装配连接方法,连接孔中 8.3.5 心到板边距离不宜小于2.5d(4为孔直径),孔间中心距不宜小于3d,并满足金属板幕墙组件承载和传 递风荷载的要求
8.3.6封闭式金属板幕墙组件的角接缝和孔眼应进行密封处理
2mm 及以下厚度的单层铝板幕墙其内置加强框架与面板的连接,不应用焊钉连接结构
搪瓷涂层钢板背衬材料的粘接应牢固可靠,不得有影响搪瓷涂层钢板性能和造型的缺陷
金属板组件的板长度、宽度和板厚度设计,应确保金属板组件组装后的平面度允许偏差符合 表57的要求
当建筑设计对板面造型另有要求时,金属板组件平面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1
GB/T21086一2007 表57金属板幕墙组件平面度允许偏差 板材厚度/mm 允许偏差(长边/% 检测方法 钢直尺,塞尺 <0.5 钢直尺,塞尺 8.4组件组装质量要求 8.4.1幕墙的竖向构件和横向构件的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6.4.1的要求
8. 4 .2 幕墙组装就位后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6.4.2的要求
幕墙的附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要求,幕墙和主体结构的连接应牢靠
8. 3 金属板幕墙组件采用插接或立边接缝系统进行组装时,插接用固定块及接缝用固定夹和滑动夹 8 的固定部位应牢固可靠
8.4.5锌合金板背面未带防潮保护层时,锌合金板幕墙宜采用后部通风系统
8.4.6搪瓷涂层钢板幕墙的面板不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切割和钻孔,搪瓷涂层应保持完好
8.5外观质量 8.5.1金属板幕墙组件中金属面板表面处理层厚度应满足表58的要求
单位为微米 表58金属面板表面的处理层厚度 表面处理方法 平均厚度1 检测方法 氧化着色 >15 测厚仪 静电粉末喷涂 120>>40 测厚仪 喷涂 >30 氧碳喷涂 测厚仪 涂 !>25 聚氨脂喷涂 !>40 测厚仪 搪瓷涂层 测厚仪 450t120 8.5.2金属板外观应整洁,涂层不得有漏涂
装伽表面不得有明显压痕、印痕和凹凸等残迹
装饰表 面每平米内的划伤、擦伤应符合表59的要求
表59装饰表面划伤和擦伤的允许范围 目 要 检测方法 项 求 划伤深度 不大于表面处理厚度 目测观察 划伤总长度/mm 100 钢直尺 擦伤总面积/mm 300 钢直尺 划伤、擦伤总处数 目测观察 金属板幕墙面极接缝应行合杭.5的要求
8.5.3 人造板材幕墙专项要求 性能 9 应符合本标准5.1和5.2的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
9.2材料 9 .2.1面板材料 9 .2.1.1人造板材幕墙用面板,可根据建筑设计要求选用瓷板、微晶玻璃和陶板
瓷板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JG/T217的规定
9 2.1. 2 9.2.1.3微晶玻璃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JC/T872的要求
22
GB/T21086一2007 9.2.1.4陶板执行标准参见本标准附录A,应符合其中GB/T4100和JG126的要求
在不同的气 候分区中应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I,、W区吸水率不宜大于3%;在】区吸水率不宜大于6% a b) 在I、N、V区,冰冻期一个月以上的地区吸水率不宜大于6%
e在I、、区,冻融循环应满足50次;在区,冻融循环应满足40次
抗冻性能试验按本标 准14.16进行
人造板材指标值应符合表60的要求
9.2.1.5 表60人造板材物理指标值 弯曲强度 断裂模数/ 湿胀系数 板材分类 吸水率/% 抗冻性 MPa MPa mm/m 0.5 1.66 瓷板 平均30,最小值不小于27 满足GB/T3810.12的要求 3
GB/T21086一2007 表63人造板材正面外观缺陷允许值 质量要求 项 目 检测方法 瓷板 陶板 微晶玻瑞 缺棱长宽度不超过10mmX1mm(长度小于5mm不计 钢直尺 周边允许(个) 缺角:面积不超过5mm×2mm(面积小于2mm×2mnm不计 钢直尺 不明显 不明 色差,距板面1m处肉眼观察 不明显 目测观察 裂纹(包括隐裂、袖面龟裂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目测观察 窝坑(毛面除外)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目测观察 瓷板槽加工尺寸及允许误差应符合表64要求
瓷板槽加工尺寸及允许偏差 表64 单位为毫米 槽边到板面距离 槽宽度 槽深度 槽边到 固定形式 槽长度 检测方法 允许误差 允许误差 端边距离 最小尺寸 允许偏差 +0.5 十0,5 +1.0 短槽式 100~200 50200 0.0 0.0 0.0 卡尺 十0.5 十0.5 十1.0 通槽式 通长 通长 0.0 0.0 0.0 9.3.1.5微晶玻璃、瓷板孔加工尺寸及允许误差应符合表65要求
表65微晶玻璃、瓷板孔加工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错固深度 孔径 扩孔直径 孔中心到 孔底距板面 固定形式 检测方法 允许误差 板边距离 保留厚度 允许误差 最小值 允许误差 十0,4 背栓式 士0.3 士0.2 最小50 >3.0 卡尺 0 9.3.2构件加工允许偏差 人造板材幕墙竖向构件和横向构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6.3.1的要求
组件组装质量要求 9 9 4.1幕墙支撑构件的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6.4.1的要求
9 2 人造板材幕墙组装就位后允许偏差应满足表66的要求
表66人造板材幕墙组装就位后允许偏差 目 项 允许偏差/mm 检测方法 H30mm 10 <15 30m
GB/T21086一2007 9.5外观质量 9.5.1人造板材幕墙外露表面不应有明显擦伤,斑痕,破损
9.5.2 人造板材幕墙外露表面每平方米内的划伤、擦伤应符合表67要求
表67人造板材幕墙每平方米外露表面质量 项 目 质量要求 检测方法 明显擦伤、划伤 不允许 目测观察 单条长度<100m的轻微划伤 不多于2条 钢直尺 轻微擦伤总面积/mmr <300(面积小于100mm不计 钢直尺 注:轻微划伤、擦伤是指深度不超过表面处理深度,或站立在3m距离处,不可见的擦伤或划伤
9.5.3人造板材幕墙面板接缝应符合6.5.5的要求
单元式幕墙专项要求 10 10.1性能 应符合本标准5.1和5.2的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
10.1.1 10.1.2宜参照附录D进行现场淋水试验
10.2材料 单元式幕墙的材料应符合本标准相关章节的要求
10.3组件装配工艺质量要求 单元框架的组装要求 10.3.1.1单元框架的竖向和横向构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连接可靠,单元部件应具有良好的整体刚度 和结构牢固度,在组装和安装过程中不变形、不松动
单元框架的构件连接和螺纹连接处应采取有效的防水和防松措施,工艺孔应采取防水措施
10.3.1.3单元主框架和单板副框架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的要求
表68单元框架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目 项 <2000 士1.5 框架长、宽尺寸 钢卷尺 >2000 士2.0 <2000 士1.5 分格长,宽尺寸 钢直尺 >2000 士2.0 2000 2.5 对角线长度差 钢直尺 >2000 3.5 同一平面高低差 深度尺 0.5 s0.5 装配间欧 塞尺 10.3.2 面板固定装配要求 面板的固定装配应符合本标准第6、7,8、9章的要求
10.3.3密封胶条的装配要求 10.3.3.1对接型单元部件四周的密封胶条应周圈形成闭合,且在四个角部应连接成一体
插接型单元部件的密封胶条在两端头应留有防止胶条回缩的适当余量
10.3.4单元部件和单板组件的装配要求 单元部件和单板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9的要求
25
GB/T21086一2007 表69单元部件和单板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 目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检测方法 2000 士1.5 部件(组件)长度、宽度尺寸 钢直尺 士2.0 2000 <2000 <2.5 部件(组件)对角线长度差 钢直尺 >2000 <3.5 十1.0 结构胶胶缝宽度 卡尺或钢直尺 0 A 结构胶胶缝厚度 卡尺或钢直尺 部件内单板间接缝宽度(与设计值比) 卡尺或钢直尺 士1.o 相邻两单板接缝面板高低差 <1.0 深度尺 单元安装连接件水平,垂直方向装配位置 钢直尺或钢卷尺 士l.0 10.4组件组装质量要求 10.4.1单元锚固连接件的安装位置允许偏差为士1.0" mm
10.4.2单元部件连接 10.4.2.1插接型单元部件之间应有一定的搭接长度,竖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mm,横向搭接长度 不应小于15 mm
10.4.2.2单元连接件和单元固连接件的连接应具有三维可调节性,三个方向的调整量不应小于 20mm
10.4.2.3单元部件间十字接口处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10.4.2.4单元式幕墙的通气孔和排水孔处应采用透水材料封堵
10.4.3单元部件组装就位后幕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0的要求
表70单元式幕墙组装就位后允许偏差 目 项 允许偏差/mm 检测方法 H<30m <10 <15 30m
GB/T21086一2007 10.5.2幕墙外露表面耐候胶应与面板粘接牢固,幕墙面板接缝应符合6.5.5的要求
11 点支承玻璃幕墙专项要求 11.1性能 应符合本标准5.1和5.2的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
11.2材料 11.2.1玻璃面板 幕墙采用的玻璃应符合本标准6.2.l的相关要求
点支承玻璃幕墙应采用钢化玻璃及其制品,采用浮头式连接时玻璃厚度不应小于6mm;采 用沉头式连接件时玻璃厚度不应小于8mm
玻璃肋支承的点支承玻璃幕墙,其玻璃肋应采用钢化夹 层玻璃
11.2.2金属材料、密封材料、,五金配件、转接件和连接件 应符合本标准5.3的要求
11.3组装件要求 11.3.1点支承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11.3.1.1应符合JG138的规定
11.3.1.2连接件与玻璃之间宜设置衬垫、衬套,厚度不宜小于1mm,选用的材料在幕墙设计使用年 限内不应失效
11.3.2钢索 钢索宜使用钢纹线,受力索直径不宜小于12" 11.3.2.1 mm
11.3.2.2应符合JG/T200和JG/T201的规定
11.4 组件制作工艺质量要求 .4.1玻璃面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1 玻璃面板边缘和孔洞边缘应进行磨边及倒角处理,磨边宜用细磨,倒角宽度宜不小于1mm 孔中心至玻璃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5d(d为玻璃孔径),孔边与板边的距离不宜小于 b 70mm 玻璃钻孔周边应进行可靠的密封处理,中空玻璃钻孔周边应采取多道密封措施 玻璃钻孔的允许偏差为:直孔直径0+0.5mm 1,锥孔直径0十0.5mm 1,夹层玻璃两孔同轴 度为2.5 mm
d)玻璃钻孔中心距偏差不应大于士1.5mm
单片玻璃边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的要求
表71单片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边长L 玻璃厚度 检测方法 L<10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