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9841.4-2013

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第4部分:终端通用规范

Satellitepositioningpersonalpositioninformationservicesystem(PPISS)-Part4:Generalspecificationofterm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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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M5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33.200
  • 实施日期2014-05-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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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第4部分:终端通用规范


国家标准 GB/T29841.4一2013 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 第4部分;终端通用规范 SatelMlitepositioningpersonalp0sitioninformationservieesystem(PPISS)一 Part4:Generalspeeifieationofterminal 2013-11-12发布 2014-05-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9841.4一2013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要求 4.1参考模型 4.2组成 4.3分类 4.4一般要求 4.5功能要求 4.6性能要求 4.7电磁兼容性 4.8安全性 4.9信息安全 4.10接口 4.1!供电 4.12环境适应性 测试方法 5.1测试条件 5.2一般要求 5.3功能测试 5.!性能测试 5.5电磁兼容性 安全性 5.6 5.了信息安全 5.8接口 5.9供电 5.10环境适应性 5.11 包装检验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2鉴定检验 6.3质量一致性检验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 7.2包装
GB/T29841.4一2013 7.3运输 7.4贮存 l4 14 7.5使用说明书 15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不合格分类
GB/T29841.4一2013 前 言 GB/T29841《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目前分为以下4个部分 -第1部分:功能描述; 第2部分;终端与服务中心信息交换协议; 第3部分:信息安全规范; 第4部分:终端通用规范 本部分为GB/T29841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南京联慧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牟中平、赵安、赵志旺、陈倩、韦昌荣、唐洁 m
GB/T29841.4一2013 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 第4部分;终端通用规范 范围 GB/T29841的本部分规定了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终端的要求,测 试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采用卫星定位技术、具有位置定位功能的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终端(以下简称“终 端”)的研制和生产 采用非卫星定位技术的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终端的研制和生产,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1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y/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醒热试验 GB/T2423.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2423.8-1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d:自由跌落 GB/T2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e振动(正弦) 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GB/T2828.1 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4857.5一1992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13384一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T GB GB/T18220-2012信息技术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通用规范 GB/T29841.1一2013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第1部分;功能描述 GB/T29841.2一2013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第2部分;终端与服务中心信息交换 协议 GB/T29841.3一2013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第3部分;信息安全规范 s/z3216一1989电子产品防护包装和装箱等级 YD/T965电信终端设备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YD/T998一1999移动通信手持机用锂离子电源及充电器 YD1032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第1部分: 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
GB/T29841.4一2013 术语和定义 (GB/T29841.l一2013,GB/T29841.2一2013和GB/T29841.3一2013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 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定位信息服务实体psitoninmatnseryiee entity;PISE 为目标物体提供位置信息、时间信息等服务的实体,通常通过卫星定位技术实现上述功能 3.2 信息处理实体informatiom entity;IPp proceSs 完成位置信息的处理、存储和输人输出功能、电源管理以及人机交互等的功能 3.3 无线通信实体wirelesscommunieationsentity;wCE 实现终端与服务中心的数据传输 要求 参考模型 4.1 参考模型如图1所示,标识了组成终端的基本功能实体及接口 PISE wCE PIPE PT 图1 参考模型 4.2组成 终端一般应由以下部分组成 微处理器及控制单元 a 无线数据传输模块; D 卫星定位模块 c) 安全保密模块(可选) d 数据存储单元 e 人机接口单元; f 软件模块 g 4.3分类 终端按表1分类
GB/T29841.4一2013 表1终端分类 终端分类 组 成 简易定位终端 普通定位终蹦 智能定位终端 微处理器及控制单元 无线数据传输模块 卫星定位模块 16MByte 数据存 储单元 >16MByte 键盘 128像素×64像素 显 28像素×64像素一128像素x 160像素 屏 >128像素X160像素 声音 软件模块 用户界面 注“口”表示必备的单元;“A”表示可选单元;“”表示不选单元 -般要求 4,4 4.4.1键盘 4.4.1.1按键设计 键盘可以采用物理键盘,也可以采用替代物理键盘的其他输人方式,如声控输人,触摸屏输人等 具有人机接口的终端至少应具备开关机键、方向键、确认键和功能键 按键布局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示例见图2 确认(P 图2按键布局示意图 4.4.1.2专用功能键符号 当终端有如下功能键时,其键盘上的功能符号应符合表2的规定
GB/T29841.4一2013 表2专用功能键及其符号表示 符 号 能 功 能 说明 功 电源开关 启动定位 符号颜色应清晰、耐磨 符号大小可由产品规范自行规定 a b 启动定位功能键、开关机键,可以与其他键,如确认键等复用 4.4.2中文信息处理 具有人机接口的终端应符合GB/T182202012中4.3的规定 4.4.3外形尺寸,质量 终端的外形尺寸,质量由产品规范规定 为方便使用,推荐设计为手持式终端产品 4.4.4外观质量 终端的外观应无锈蚀、霉斑、污迹、镀涂层脱落、,划痕、毛刺等缺陷 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变形 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 结构件与控制元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 4.5功能要求 4.5.1下载地图 应符合GB/T29841.1一2013中7.2.3的要求 4.5.1.1地图的显示 应能显示标量数据和矢量数据 4.5.1.2地图的操作 地图的操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缩放 a 应能对地图缩小显示或放大显示 b 平移 应能移动地图,显示附近区域 旋转 应能旋转地图,旋转角度可选,应至少包括0”,45",90",135",180”,225",270”,315" 4.5.2信息查询 应符合GB/T29841.1一2013中7.2.4,7.2.5、7.2.6的要求,并能显示
GB/T29841.4一2013 4.5.3路线规划 应符合GB/T29841.1一2013中7.4.1的要求,规划完成的路线应在终端上突出显示 4.5.4报警,求助 应符合GB/T29841.l一2013中7.4.2的要求,长按“启动定位键”8s以上即能发出报警求助信息 4.5.5轨迹存储与查询 应符合GB/T29841.1一2013中7.4.3的要求 4.5.6请求中心定位 应符合GB/T29841.l一2013中7.4.4的要求 4.5.7 信息添加 应符合GB/T2981.1-2013中7.4.5的要求,终端也可添加关注点信息 4.5.8地图邮件 应符合GB/T29841.1一2013中7.4.6的要求 4.5.9发送位置信息给第三方 可由终端或通过系统将自身位置信息发送到第三方终端 如通过系统发送位置信息,应符合 GB:/T29841.12013中7.4.7的要求 4.5.10测算 应符合GB/T29841.1一2013中7.4.8的要求 4.6性能要求 4.6.1定位精度 终端所确定的位置与实际位置的偏差应小于50m(2DRMS量度. 4.6.2效率 应满足下列要求 a)路线计算时间;从开始路线计算到开始路线引导的时间不大于1min b)目标检索时间;本地检索,每次操作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0s;通过ISC检索,每次操作的响应 时间应不大于45s 4.6.3无线性能指标 当终端采用不同的无线接人技术时,其无线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具体指标由产品规范规定 电磁兼容性 应符合YD1032的要求
GB/T29841.4一2013 4.8安全性 应符合YD/T965的要求 4.9信息安全 4.9.1身份鉴别 应符合GB/T29841.3一2013中6.2的要求 4.9.2数据保密性保护 应符合GB/T29841.32013中的要求 4.10接口 建议使用通用异步串行口(UART)或通用串行总线(USB)接口,由产品规范规定 4.11供电 建议使用狸电池;由产品规范规定 锂电池及其充电器性能应符合YD/T998一199的要求. 4.12环境适应性 4.12.1高温工作 终端在温度为55C时,应能正常工作 4.12.2高温贮存 终端在温度为65C时,应能正常贮存 4.12.3低温工作 终端在温度为-10,应能正常工作 4.12.4低温贮存 终端在温度为一20C时,应能正常贮存 4.12.5湿热 设备应能承受温度为40C,相对湿度为93%,试验周期为48h的恒定湿热试验 4.12.6振动 终端在表3的振动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表3振动条件 频 率 加速 度 扫描时间 Hz m/s" min 1055 20 10 50 20~500 10
GB/T29841.4一2013 4.12.7冲击 终端承受峰值加速度为300m/s,脉冲持续时间为18ms的冲击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和结构松 动,并能正常工作 4.12.8跌落 终端从l.0m的高度跌落到平滑,坚硬的刚性表面后应能正常工作,并无损坏 测试方法 5.1测试条件 5.1.1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验应在测试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C35C; a b)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kPa- c) 一106kkPa 5.1.2 试验期间施加于系统的电源电压应在额定电压的(100士5)%范围内 5.1.3所有测试设备应有足够的分辨率、准确度和稳定度,其性能应满足被测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其精度应优于被测指标精度一个数量级或三分之 5.1.4所有测试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5.1.5试验场地应选择在交通便利,周围无显著电磁信号干扰且环视高度角10°以上无障碍物的地方 5.1.6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利用空中实际的卫星信号进行测试 当利用卫星信号模拟发生器来作为标 准测试信号源时,其产生的信号应具有和实际卫星信号相同的特性 5.2一般要求 5.2.1概述 第4章中的一般要求,在本章中未规定具体试验方法的可通过目测,图、文、物核对,操作演示或按 产品规范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5.2.2键盘检查 用目测法检验键盘排列是否正确、按键符号清晰、耐久;用手检验按键是否灵活,接触是否可靠 5.2.3中文信息处理检查 按GB/T182202012中5.4的规定 5.2.4外形尺寸、质量 用量具和衡器检查尺寸和质量 5.2.5外观质量 用目测和手感法进行检查 5.3功能测试 按产品规范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GB/T29841.4一2013 5.4 性能测试 5.4.1定位精度 将终端和另一台差分GPs导航仪安装在同-(移动或固定的)载体上,在其正常工作后,连续获取 不少于4000个匹配后输出的终端位置数据 将差分G;PS输出的数据与终端输出的数据进行同步 比较 5.4.2效率 终端效率的试验程序如下 路线计算时间 任意选取从起点到终点距离在50km~500km范围内的路线,进行路线计算,测量从开始路 线计算到开始路线引导的时间,连续获取、记录10组不同的测量数据,并计算其均值 目标检索时间 测量目标检索过程中,终端对本地信息的检索的响应时间,连续状取,记录10组测量数据,并 计算其均值;终端通过网络检索时的响应时间,连续获取,记录10组不同的测量数据,并计算 其均值 5.5电磁兼容性 应按YD1032规定的方法进行 5.6安全性 应按YD/T965规定的方法进行 5.7信息安全 5.7.1身份鉴别 按GB/T29841.3一2013中6.2的要求进行 5.7.2数据保密性保护 按GB/T29841.3一2013中的要求进行 5.8接口 按产品规范的规定进行接口检查 5.9供电 锂电池及其充电器的性能应按YD/T9981999的要求测试 其他电池按产品规范规定进行 5.10环境适应性 环境试验中的初始检测、中间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见表4 不同类型终端,具体按产品规范正常 进行 8
GB/T29841.4一2013 表4检测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要求的章条劈 测试方法的章条号 键盘 4.4.l 5,2.2 外观质量 5.2.5 4.4.4 下载地图 4.5.1 5." 发送位置信息给第三方 4.5,9 5.3 效率 4.6.2 5,4.2 接口 4.10 5,8 5.10.1高温工作 高温工作试验按GB/T2423.2的规定进行 受试样品通电、不包装,试验温度为50C,持续时间为2h 中间检测按表4序号1.2,3、5、6进行 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按表4中各项目进行 5.10.2高温贮存 高温贮存试验按GB/T2423.2的规定进行 受试样品不通电、不包装,试验温度为65C,持续时间为2h 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按表4中各项 目进行 5.10.3低温工作 低温工作试验按GB/T2423.1的规定进行 受试样品通电、不包装,试验温度为一10C,持续时间为2h 中间检测按表4序号1、2,3、5、6进 行,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按表4中各项目进行 5.10.4低温贮存 低温贮存试验按GB/T2423.1的规定进行 受试样品不通电、不包装,试验温度为一20C,持续时间为2h 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按表4中各 项目进行 5.10.5恒定湿热 湿热试验按GB/T2423.3的规定进行 受试样品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按表4中各项目进行 5.10.6振动 振动试验按GB/T2423.10的规定进行 受试样品的中间检测按表4序号1,2,3,5,6进行,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按表4中各项目进行 5.10.7冲击 冲击试验按GB/T2423.5的规定进行 受试样品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按表4中各项目进行
GB/T29841.4一2013 5.10.8跌落 跌落试验按GB/T2423.8一1995中方法一的规定进行 受试样品通电、不包装,跌落高度为1.0m 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按表4中各项目进行 5.11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用目测法检查和核对包装箱的物品和包装标志 a b 按GB/T4857.5一1992的规定进行垂直冲击跌落试验 6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检验包括:鉴定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 6.2鉴定检验 6.2.1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鉴定检验: a)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 b 在设计有重大改进,重要的原材料和元器件及工艺有重大变化使原来的鉴定结论不再有 效时 e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易地生产时 d) 6.2.2检验项目及顺序 鉴定检验项目及顺序见表5 根据具体情况,使用方和生产方可协商剪裁检验项目或改变检验 顺序 表5检验项目表 质量一致性检临 要求的 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 逐批检验 章条号 的章条号 周期检验 全数检验抽样检验 参考模型 4.1 5,2. 组成 4.2 5,2.l 5.2.2 键盘 4,4.l 4.4.2 5,2.3 中文信息处理 外形尺寸、质量 4.4.3 5.2.4 外观质量 4.4.4 5.2.5 4.5. 下载地图 5..3 信息查询 4.5.2 5.3 10o
GB/T29841.4一2013 表5(续 质量一致性检验 检验方法 要求的 序号 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 逐批检验 章条号 的章条号 周期检验 全数检验抽样检验 路线规划 4.5.3 5.3 10 4.5.4 报警,求助 5.3 11 轨迹存储与查询 4.5.5 5.3 12 请求中心定位 4.5.6 5.3 信息添加 13 4.5.7 5.3 地图邮件 4.5,8 5.3 15 4.5.9 5.3 发送位置信息给第三方 16 测算 4.5.1o 5.3 17 定位精度 4.6. 5.4.1 18 效率 4.6.2 5.4.2 19 电磁兼容性 4.7 5.5 20 安全性 4.8 5,6 信息安全 21 4.9 5.7 22 4.10 5.8 接口 23 4.11 5.9 供电 24 环境适应性 4.12 5.10 25 包装 7.2 5.ll 注;“o”为必检项目;“”为不检验项目;“”为选做项目 6.2.3样品数量 检验样品为2套一4套 亦允许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采用不同的样品数量进行,具体由产品规范 规定 6.2.4合格判据 当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鉴定检验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6.3质量一致性检验 6.3.1检验分类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 6.3.2检验批的形成与提出 检验批的形成与提出应符合GB/T2828.1一2012中6.2的规定 11
GB/T29841.4一2013 6.3.3不合格的分类 按产品的质量特性及其不符合的严重程度分为A类,B类,C类不合格(见附录A) 当有一个或一 个以上不合格项目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 按不合格类型可分为A类、B类,C类不合格品 6.3.4检验项目及顺序 检验项目及顺序见表6,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方和生产方可协商剪裁检验项目或改变检验顺序 表6不合格质量水平(RoL)和判定数组 不合格品 样本大小 判定数组 RQL A类 40 Ac=0,Re=1 B类 65 Ac=1,Re=" C类 80 Ac=2,Re- 注 合格判定数Re一不合格判定数 Ac 6.3.5逐批检验 逐批检验的目的是为判断每个提交检验批的批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根据检查对象,逐批检验分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 6.3.5.1全数检验 6.3.5.1.1抽样方案 对生产方提交检验批的产品百分之百地进行检验 6.3.5.1.2合格判据 根据检验结果对全数检验作出如下判定 a)当发现A类不合格项时,应判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 b)当发现B类,C类不合格项小于或等于规定值,则判该批产品检验合格,否则不合格 具体数 值由产品规范规定 6.3.5.1.3样品处理 经全数检验合格的批中,对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生产方应负责修复并达到规定后,可作为合格品 交付 6.3.5.2抽样检验 6.3.5.2.1抽样方案 从交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样本 除非另有规定,抽样方案按GB/T2828.1一2012中规定的 般检验水平l,一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其接收质量限(AQL)规定为: A类不合格品:AQL为0.65; B类不合格品:AQL为6.50; C类不合格品:AQL为15.00. 12
GB/T29841.4一2013 6.3.5.2.2 合格判据 根据检验结果,若发现的三类不合格品数均不大于规定的合格判定数,则判检验合格,否则为不 合格 6.3.5.3重新检验 若抽样检验不合格,生产方应对该批产品进行分析,找出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重新提 交检验 重新提交检验批的抽样检验应按GB/T2828.1一2012中13.3进行处理 若重新检验合格,仍 判抽样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不合格,仍判该批产品抽样检验不合格,拒收 6.3.5.4样品处理 经抽样检验合格的批中,对发现有不合怡的产晶,生产方应负责修复达到规定后,可作为合格品 交付 6.3.6周期检验 6.3.6.1检验条件 周期检验是生产方周期性地从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进行的检 验,以判断在规定周期内生产过程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周期检验 a)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 产品主要设计、工艺及原材料,元器件发生重大更改的提交批; b 停产半年,恢复生产时 g 6.3.6.2抽样方案 除非另有规定,抽样方案按GB/T28292002判别水平皿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和判定数组见表6 6.3.6.3合格判据 根据检验的不合格品数,按抽样方案中的判定数组要求,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若有一组不合格则应 暂停交货,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重新进行周期检验 合格后,产品方可交货 当周期检验不合格,对已生产的产品和已交付的产品由生产方采取纠正措施 6.3.6.4样品处理 经周期检验的样品不能作为正品出厂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 产品标志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规定 在产品上应有以下标志;商标,企业名称与地址、产品型号,生产日期 在包装箱上应有如下标志:收发货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包装件尺寸及质量等 13
GB/T29841.4一2013 7.2包装 包装应符合: a)包装方式应符合GB/T13384一2008的规定; b装箱等级按J/Z3216一1989中的B级要求进行; 包装件应能承受GB/T4857.5一1992的跌落试验,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或电性能指标 缺陷; 包装箱内应备有: 1 装箱单; 2 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使用手册》. 3 7.3运输 包装好的产品允许采用任何交通工具运输,但应有避免雨雪直接淋袭或烈日曝晒,以及避免机械损 伤的措施 7.4贮存 包装后产品应贮存于环境温度一10一30,相对湿度50%一70%,周围环境不应有对产品有影 响的酸、碱以及其他腐蚀气体的库房内,并按运输标志规定向上放置,贮存期间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 击和强磁场作用,贮存期为1年 超过1年的产品应开箱检验,经复验合格后方可进人流通领域 7.5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有关信息 a)产品型号及组成; b 产品功能及操作; e运输、装配和安装; d 保养,故障判断及修理; e)安全注意事项" f 其他 14
GB/T29841.4一2013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产品不合格分类 产品不合格分类见表A.1 具体项目由产品规范规定 表A.1产品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分类 检查项目 不合格内容 A类 B类 C类 按键开裂,变形 按任一按键后不能复位 按键" 按任一按键达不到功能要求 按任一按键接触不良 表面有局部轻微擦伤、起泡龟裂 外观质量 结构件金属表面严重锈蚀、发霉 外形尺寸,重量 不符合图样要求 功能指标严重偏离要求 功能 功能指标虽有偏离,但仍能工作 性能要求不能完成 性能 性能要求虽能完成,但效果不好 安全性 不满足规定要求 信息安全 达不到本规范规定要求 接口 不满足规定要求 供电 达不到本规范规定要求 内包装 备附件或随机文件不全 包装 标记不齐全或不准确 外包装 运输试验后发生较严重的机械损伤 15

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第4部分:终端通用规范GB/T29841.4-2013

卫星定位技术发展至今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基础性技术,在诸多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而在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中,终端通用规范则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它涉及到移动设备、车载设备和手持设备等终端设备的通用规范。

GB/T29841.4-2013标准是我国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终端设备的技术指标、测试方法、型式检验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中各类终端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提高终端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根据GB/T29841.4-2013标准,终端设备应具备以下技术指标:

  • 支持GPS、GLONASS等多种卫星系统
  • 能够接收卫星信号,并进行位置信息计算和处理
  • 提供显示屏幕,方便用户查看位置信息和相关操作
  • 支持多种通信方式,如GSM/GPRS/CDMA/3G/LTE等
  • 运行稳定,具有较高的抗干扰能力和安全性

此外,GB/T29841.4-2013标准还规定了终端设备的测试方法、型式检验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相关检验和认证,可以保证终端设备符合标准要求,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

总之,GB/T29841.4-2013标准的实施对于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中各类终端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用户提供了更加可靠和稳定的服务。

和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第4部分:终端通用规范类似的标准

卫星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第3部分:信息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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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电子负载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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