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2465-2015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内部质量控制要求

Requirementforverification&validationofdetectionmethodsandinternalqualitycontrolonchemical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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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A0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03.120.10
  • 实施日期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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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内部质量控制要求


国家标准 GB/T32465一2015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 内部质量控制要求 Requirementsforverificatio&validationofdeteetionmethodsand internalqualitycomtrolonchemiealanalysis 2015-12-31发布 2016-07-01实施 中毕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 国国家标准化管厘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32465一2015 目 次 前言 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方法选择 总则 非标准方法溯源性要求 对方法性能指标验证和确认的要求 7.1分析系统适应性 7.2空白检测 7.3正确度 7.!精密度 石5 检出限和定量限 7.6线性及校准 7. 选择性 7.8稳定性 7.9耐用性 7.10回收率 7.1 检测能力 7.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SOP QC要求 质控样品的基本要求 9.1 9.2对分析批的要求 9.31QC组成 9.4检测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9.5记录 9.6分析系统核查 附录A(资料性附录色谱分析领域方法调整准则 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IQc与质量保证措施的关系 参考文献 16
GB/T32465一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监督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中检华纳(北京)质量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州 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中检联盟(北京)质检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广元市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成都宏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卫东,胡丹、尹建军、张喜翠,范志刚,李炜、王明,张宿义 业
GB/T32465一2015 引 言 本标准为化学分析实验室检测方法验证确认和内部质量控制(InternalQualityControl,IQC)系列 标准之一 建议化学分析实验室将该标准和系列标准中的其他标准结合起来使用 方法验证或确认是实验室建立可靠分析系统的基础,是化学分析中的一个必要程序 在实施分析 检测过程中,实验室质量控制的目的,一是确保建立的分析系统稳定可靠;二是实施分析系统核查以监 控分析系统的稳定性,实现此两个目的都离不开以方法验证或确认的结果作为基础 本标准提出实验室化学分析实施方法验证、,确认,建立可靠的分析系统,以及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 系的要求 标准由方法选择、总则,非标准方法溯源性要求,对方法性能指标验证和确认的要求、标准操作程序 (StE tandardOperationProcedures,SOP),内部质量控制要求,以及两个资料性附录构成
GB/T32465一2015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 内部质量控制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但本标准只涉及定量分析方法,且不 包括采样部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379.1一2004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第1部分:总则与定义 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22554基于标准样品的线性校准 GB/T27025一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27407实验室质量控制利用统计质量保证和控制图技术评价分析测量系统的性能 GB/T32464一2015化学分析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利用控制图核查分析系统 GB/T32467一2015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内部质量控制术语和定义 ISOll843-l;2008检测能力第1部分;术语和定义(Capabilityofdetection一Partl;Terms anddefinitions IsO11843-2检测能力第2部分;线性校正方法(Capabilityodetection一Part2:Methodology inthelinearcalibrationcase Iso11843.3检测能力第3部分:无校准数据使用时反应变量临界值测定(Capabilityof Par3.Methodology detection fordeterminationofthecriticalvaluefortheresponsevariablewhen nocalibrationdataareused so11843-!检测能力第4部分用最小可检测值与给定值相比对的方法(Capabilityot detection一Part4:Methodologyforcomparingtheminimumdetectablevaluewithagivenvalue) 术语和定义 GB/T6379.1一2004.GB/T190002008、GB/T324672015、Iso11843-1;2008界定的术语和 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方法选择 4.1实验室选择使用方法应满足GB/T27025-2008中5.4.2的要求 4.2除特定的合同约定或客户要求外,实验室应优先使用国际,区域、国家标准中发布的方法 4.3实验室使用的方法不是本标准4.2中所列方法,而是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知名技术组织或有关科
GB/T32465一2015 学书籍和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如果实验室能确认这些方法已经溯源至国家计量标 准,且有基本的方法性能指标研究结果,可作为标准方法加以采用 否则只能作为非标准方法采用 总则 5.1实验室应在首次采用标准方法之前,对其进行验证 5.2实验室应在首次采用非标准方法,实验室设计(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 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前,应按照GB/T27025一2008中5.4.5.2的要求进行确认,以证实该方法适合 于预期的用途 5.3如果依据的检测方法文本中已经给出了完整的验证或确认程序,实验室应严格执行该方法规定的 要求 如果依据的检测方法文本中未明确给出验证或确认程序,或给出的验证或确认程序不完整,需按 本标准的要求进行验证或确认 注对检测方法的验证或确认是证明实验室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水平范围内,采用该方法出具准确可靠的数据的 过程 5.4验证或确认包括证明实验室建立的方法满足其准确度(包含正确度和精密度)和其他有关参数的 要求 具体的性能指标包括;分析系统适应性,选择性、耐用性、线性及校准、回收率,准确度(正确度与 精密度)、检出限和定量限、稳定性、检测能力、测量不确定度等 5.5验证或确认内容及其结果输出的多少是实验室综合平衡技术经济条件的结果,实验室可根据现有 技术经济条件决定,但至少应包含分析系统适应性和准确度的内容 5.5.1 -般情况下,验证的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分析系统适应性,空白试验、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 度)、检出限和定量限、线性及校准、测量不确定度 5.5.2一般情况下,确认的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分析系统适应性、选择性、,耐用性、线性及校准、回收 率,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检出限和定量限、稳定性、检测能力、测量不确定度 5.6如果实验室使用的方法发生变动(方法变动),应重新确认 方法变动包括;方法运用到新的基质 中,即新的样品或样品前处理过程发生重大变化;仪器的检测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本标准附录规定的方 法变动 5.7实验室应授权具有资格的人员负责验证或确认计划制定和实施 非标准方法溯源性要求 6.1实验室采用非标准方法,应实施检测结果量值溯源 6.2方法可溯源至有证标准样品(CertifiedReferenceMaterial,CRM),也可以采用参加能力验证计 划,与标准方法进行比对等措施作为方法量值溯源的手段 注,通常,结合方法确认可以完成结果的量值溯源 如果不能在方法确认过程中完成量值溯源,实验室应制定单独 的量值溯源计划 对方法性能指标验证和确认的要求 7.1分析系统适应性 实验室应详细研究拟采用方法所要求的相关条件,最终固定分析系统所要求的条件 重点研究并 确定适合分析的样品范围和目标组分种类及其含量范围 注1,验证或确认分析系统适应性的目的是,确定分析系统是否能够满足分析测试要求,以及是否能满足执行特定 的检测过程要求
GB/T32465一2015 注2:分析系统及分析系统适应性的定义和解释见GB/T32467一2015中9.5,9.G. 7.2空白检测 使用方法给出的程序,检测试剂空白、不含目标组分的样品空白和标准溶液空白,以了解因试剂、基 质、器皿等因素所导致的污染情况 对这些污染情况加以评估,采取措施确保由于污染所导致的背景值 足以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注,评估污染情况是否可被接受的标准是,空白样的响应值应小于对应的方法检出限(MethodDet tectionIimit MDL) 7.3正确度 7.3.1应使用有证标准样品核查,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与经典的方法或公认的方法进行比对等手段实 施方法正确度研究 7.3.2可结合回收率进行正确度研究 7.3.3使用有证标准样品进行重复性分析,研究正确度,重复检测的平均值与接受参考值的偏差不得 超过士10% 7.3.4使用统计分析方法,比较检测结果平均值与接受参考值是否有显著性差异,确认这种差异是否 可以被接受 当差异显著时,按7.3.5的要求处置 7.3.5发现实验室存在偏倚(实验室偏倚)时,应检查存在偏倚的原因,采取纠正揩施加以消除后重新 研究正确度 如果不能消除偏倚,应探讨将此偏倚作为实验室固定的系统误差,并以此修正检测结果的 可能性和实施方法 7.3.6残留物和污染物定量分析中,重复分析有证标准样品或参考物质,结果经回收率校正后的平均 质量分数与接受参考值之间的偏差不能超过表1的规定 表1定量方法的最低正确度要求 浓度水平 范围 % 4g/kg <1 -5020 110 -30~10 l0 -2010 7.3.7如果只是对方法实施正确度验证,工作内容可适当从简,只要回收率满足要求即可 7.4精密度 7.4.1精密度包括重复性和再现性 实验室应制定方案,确认方法的重复性和再现性 在确认再现性 时,应尽可能涵盖时间、人员、检测中使用的试剂和消耗品、环境条件,其他不可控的微小因素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用重复性标准偏差、,和再现性标准偏差“w作为重复性和再现性参数,重复性限 7.4.2 =3、,再现性限R=3sRw 精密度独立重复检测次数最低要求 假定样品基质类型为n,每种样品基质检测m个子样,每个子样独立重复检测r(r>2)次,共进行 天检测 则精密度试验的重复检测需满足下列要求 dl r×m>10;n>2;r>2;d>2 重复性试验中,自由度至少为6,独立重复的自由度见表2
GB/T32465一2015 表2重复检测的自由度计算 基质类型 子样数 重复性标准差自由度 再现性标准差自由度 未确定 1r n一1)m 11一 7.4.4工作范围内精密度研究及评价准则 方法工作范围内的精密度评价应满足下列要求 实验室应在校准曲线所确定的工作范围内研究精密度绝对值与目标组分浓度的关系 化学分 a 析中,一般情况下,精密度的绝对值与目标组分浓度或含量成线性关系,个别情况下,取对数或 变换成相对标准偏差后是一个常数 可将使用Horwitz方程计算的结果用于评价精密度 Horwitz方程:CV=2一0ie 式中w b 为质量分数用10的冥次指数表示(例如.lmg/kg一10) 表3是用Horwiz方程计算得到 的变异系数结果,可供实验室参考 在再现性条件下重复分析,变异系数(CcV)不能超过Horwitz方程计算的结果 d)在重复性条件下,变异系数通常为Horwitz方程计算的结果的1/2一2/3 不同浓度或含量的样品期望精密度见表4,也可据此评价本实验室的精密度 表3不同浓度或含量范围的再现性 质量分数 重复性CV % 4g/kg 10 100 23 16 1000 浓度低于1004g/kg时,Horwitz方程给出的结果过高,不宜使用,此时只能要求CV应尽可能低 表4不同浓度或含量的待测物精密度期望值 目标组分含量/% 目标组分所占比率 单位 相对标准偏差/% 100 00% 1.3 10% 10 10 .9 10 1% 2.7 0.1% 3.7 0.0l 10-" 0.001 100 5.3 0 NM mg 0.0001 10” 10mg/kg 7.3
GB/T32465一2015 表4(续 目标组分含量/% 目标组分所占比率 单位 相对标准偏差/% 0.00001 0 lmg/kg 1 0.000001 0 1004g/kg 15 21 0,0000001 0 104g/kg 0.00000001 30 0 14g/kg 7.5检出限和定量限 7.5.1应结合方法的特点,研究检出限,方法检出限、定量限(报告限 检出限的计算和表达方法较多,包括空白标准偏差的倍数、信噪比法、,逐步稀释法,仪器灵敏度 7.5.2 法、方法分辨率法、检测能力计算法等 同一个检测指标不同的检出限表达结果差异可能会达到几个数 量级 实验室不能随便采用一种方法表示检出限 应尽可能的研究所有表示方法,比较结果,选择最佳 方法表示该方法的检出限 7.5.3如果样品经过前处理后,前处理液的体积与样品目标组分含量存在倍数关系,不能简单地用样 品前处理液的最低检出浓度表示方法的检出限 7.5.4若方法中已给出该方法的方法检出限(MethodDetectionLimit,MDL),则在给出的MDL浓度 水平上,通过分析该浓度水平的样品,以验证给出的MDL,分析结果应在给出的MDL土20%范围内;若 方法未给出MDL,实验室应选用一个适当的方法研究及计算表示 7.5.5应在基体中逐步稀释目标组分,多次重复检测 对结果的平均值采用数理统计技术或规定的误 差限,进行准确度评价,将满足准确度要求的结果作为方法的定量限 7.6线性及校准 7.6.1校准曲线工作范围确定,实验室应根据校准曲线的线性范围和样品预处后预计的浓度或含量范 围确定校准曲线工作范围 7.6.2应在校准曲线浓度范围均匀布置6个或以上的校准标准点包括空白或一个低浓度标准点. 不同浓度点的校准标准要单独配制,不能通过稀释同一母液获得 由此得到的相关系数厂应不小于 0.997 7.6.3校准标准每个浓度点至少要重复测定2次,建议3次或更多,检测顺序随机确定 7.6.4应考察校准曲线各浓度点的标准偏差与浓度的关系 若标准偏差为一常数,则为直线回归;若 偏差与各浓度点的浓度成线性相关,则为加权直线回归 7.6.5校准和线性度的评估有多种方法,具体选择哪种方法,也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7.6.6应确定校准曲线是否稳定,即在不同时间,制作同一条曲线的重复性 7.6.7当目标组分含量或浓度在工作曲线工作范围内时,可使用单点校正,但应研究单点校正范围 7.6.8对标准方法进行线性及校准验证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在方法文本规定的工作范围内确定校准曲线的各个浓度点 浓度点个数应满足7.6.2的要 求,最低浓度校准点应远离检出限位于定量限附近,中间点为目标分析物日常检测平均浓度水 平,最高校准点浓度为工作范围的最高点或接近最高点; 如果实验室经过技术判断,认为按照a)中的要求还不能实现验证的目的,可参照7.6.9的要 b 求,实施进一步的验证
GB/T32465一2015 7.6.9对非标准方法线性及校准进行确认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实验室用有证标准样品,采用比较检测法检测样品中目标组分含量时,应研究线性度及其对检 a 测结果的影响 b)线性度及其对检测结果影响的研究内容包括:线性范围、工作范围、校准函数拟合及检验、校准 曲线核查、单点校正可行性及单点校正范围研究; 如果不能确定目标组分含量与仪器信号的关系,应按照GB/T22554给出的方法进行校准丽 数参数估计及检验 在完成线性范围、工作范围、校准丽数拟合及检验的基础上获得的校准直线还应满足7.6.8a 的要求; 如果一条校准曲线在最低浓度到最高浓度范围内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可考虑分多段制作校准 曲线 7.6.10校准曲线质量检验,应对校准曲线每个点的结果进行显著性检验,只有经过显著性检验没有显 著性差异的点的结果才能作为校准曲线的值 若出现有显著性差异的点,应检查分析系统,进行原因分 析,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因素后重新制作校准曲线 如果要求校准曲线通过0点,还应进行是否通过 o 点的检验 7.7选择性 7.7.1如果方法已提供了干扰情况的所有信息,则实验室无需对干扰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研究 如果方 达未提供干扰情况的信息或信息不完整,则须对可能存在的干扰情况进行研究 7.7.2如果方法在使用中还有新的干扰产生,则必须补充确认 7.7.3实验室应根据方法特点(如常规化学分析,光谱分析,色谱分析),在检测的所有阶段如提取、,蒸 僧、检测等),考察可能的干扰情况 7.7.4如果检测目标组分是多种组分,则应单独和全面检测这些组分,以考察相互之间是否有干扰 7.7.5如果证明了方法受到干扰物的干扰,则应进一步研究消除干扰的方法,采取诸如添加掩蔽剂化 学反应剂等措施消除其影响;如果判断该干扰的影响较小,且不会影响结果的正确度,则不用采取措施 消除干扰;如果评估表明,干扰无法消除,且影响结果正确度,可将干扰的影响作为方法偏倚,使用此偏 倚校正检测结果 7.7.6如果需要证实方法定性准确性,如含有低浓度的有机化合物的样品(如食品中农药残留和在环 境样品中的有机污染物),需要对微量有机物进行阳性定性,可通过不同检测系统或色谱柱,或使用专用 的质谱,或其他可选择的分析方法进行确认 7.7.7应检测下列特定基质,并在下列特定基质中加人可能的干扰物质,检测后评估干扰情况 a)不含目标组分或目标组分含量小到接近0的样品基质; 标准溶液, b) e纯试剂基质 7.8稳定性 7.8.1应研究样品及前处理后的基体、标准溶液储备液的稳定期限 在稳定期限内,标准溶液储备液 样品和前处理后的基体,结果的一致性应在可接受范围内 7.8.2初次检测后,将样品、样品前处理后的基体以及标准溶液储备液.按表5中规定的条件保管 分 别于1周后、4周后,8周后检测 如果实验室认为有必要,可以改变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间
GB/T32465一2015 表5溶液中目标分析物稳定检测计划 -20 20 检测条件 避光 10份 10份 0份 光照 10份 7.8.3通过稳定性试验可得到样品及样品前处理基体、标准溶液的保存时间、保存条件和保存方法 实验室应将保存时间、保存条件和保存方法规定在sOP中,要求检测人员严格执行 7.9耐用性 7.9.1实验室应识别检测过程中,检测条件如(但不限于)试剂溶剂、温度、人员、时间等微小改变对检 测结果准确度的影响 7.9.2实验室应尽可能全面找出这些因素,通过耐用性试验,确认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因素 7.9.3实验室获得耐用性试验结果后,应针对对检测结果准确度有较大影响的因素,提出有效控制措 施,写人sOp中,要求检调人员在检割中严格执行 7.10回收率 7.10.1若可能,应使用有证标准样品研究方法的原有分析物回收率 7.10.2若没有有证标准样品,使得研究原有分析物回收率不可行,此时应研究替代物回收率(又称为 “边际回收率”) 7.10.3应策划研究在再现性条件下方法的回收率,确定方法在实验室现有条件下的回收率范围及平 均回收率 7.10.4应使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回收率检验,并决定是否用回收率校正最终检测结果 7.10.5 -般情况下,应该使用回收率校正检测结果 除非有充足的理由表明可以不用回收率校正 这些理由通常是 a)认为分析方法是经验的; b)合同或法定要求不使用回收率校正; e)已确认检测过程中回收率稳定且与100%没有显著性差异,回收率变动性误差在可接受范 围内 7.11检测能力 7.11.1应计算在7.6线性及校准研究中得到的典型校准曲线的检测能力 7.11.2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1sOl1843系列标准给出的计算方法计算检测能力参数 7.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7.12.1应针对每一个检测指标编制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作业指导书,经批准后用于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按照批准发布后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7.12.2 7.12.3应建立重复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及将测量不确定度运用到质量控制中的方法 SOP 8.1应根据方法验证或确认的结果编制sOP 8.2按照相关要求编制sOP,履行审批手续后用于指导检测工作
GB/T32465一2015 IQc要求 9.1质控样品的基本要求 9.1.1质控样品是插人分析批中与检测样品一同经历同样检测过程的样品 因此,质控样品应对检测 样品具有可靠的代表性,且满足下列性能要求 a)质控样品和检测样品应有相同的误差来源; b 质控样品与检测样品应有相同的基质,包括可能与准确度有关的次要成分也应相同 质控样品和检测样品应具有相似的物理状态,如与检验样品具有相同的粉碎状态; c) d) 被测目标组分浓度范围应同检测样品基本一致,并被准确赋值 9.1.2实验室可使用有证标准物质,采用特定方法准确赋值后的材料如实施能力验证计划后的剩余 样品,实验室在确认自身条件可靠的情况下得到准确含量或浓度的样品(如实验室确认分析系统稳定 可靠的时间段内,重复检测样品得到的平均值作为目标组分含量或浓度的最佳估计值),作为质控样品 应确保质控样与检测过程中用于赋值的标准物质之间相互独立 9.2对分析批的要求 9.2.1应尽可能以分析批为IQC对象 实验室在检测中,应使用相同方法和程序,将具有相同或相近 的物理化学性质的样品组成一个分析批 注物理化学性质相近是指性质可能有区剔,但这种区别不会导致检测条件改变 在一批样品分析过程中,试剂 仪器,分析人员和实验室条件都应相同 在此情况下,分析批的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都会保持不变,该批样品 就是1QC操作的一个基本单元 9.2.2在分析批中应随机安排质控样品检测顺序,将分析过程中由于系统的微小变化(如试剂可能发 生降解、仪器可能发生漂移,对仪器设备的微调或者实验室温度有可能发生变化)所导致的系统效应转 化为随机效应 9.3IQC组成 本标准所称的IQC包括两方面工作内容:一是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简 称“检测过程质量控制”,其后使用简称),二是质控部门或质控人员实施的分析系统核查 化学分析中 不同分析领域的IQC措施会有所不同 实验室应结合方法具体情况对本标准要求的IQC措施予以调 整,以便于运用 9.4检测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每批检测样品均应附带空白(或阴性样品),加标回收(或已知值样品),重复样品 检测顺序为 9.4.1 空白(或阴性样品、样品、加标回收(或已知值样品,重复样品 9.4.2每间隔20个样品附带一组质量控制样品 如果样品批量不足20,也应视为一批,实施完整的检 测过程质量控制 9.4.3实验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样品批量作出适当调整 例如,长时间分析系统核查结果表明,分析 系统均处于稳定状态,则可在其后的检测中适当加大批量;如果核查表明,分析系统处于不稳定状态,则 应减小批量 g.4.4承担仲裁检验或验证检验时,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更为严格 阳性对照样品(实物标样或加 标样品)中目标组分含量或浓度应大致等于法定允许限量或方法检出限的2一3倍,阴性对照和试剂空 白样应与每批样品一同分析 在分析仪器上的进样顺序是;试剂空白、阴性对照样品,要验证或仲裁的 样品、阴性对照样品,最后是阳性对照样品 任何顺序的调整都应有充分理由证明其合理性
GB/T32465一2015 9.4.5样品检测结果准确性判断准则 每批样品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根据sOP的要求判断质量控制结果是否满足要求 样品和重复样品 检测结果之间的差异不能超过实验室重复性限;回收率应处于实验室方法验证或确认阶段所确认的回 收率置信范围内 9.4.6样品前处理液中目标组分浓度调整 必要时,还应对样品前处理液中目标组分的浓度进行调整,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般情况下,样品经过前处理并定容之后,其中目标组分的浓度至少应处于校准曲线工作范围 内,最好处于校准曲线工作范围的中部 如果超出工作范围,应调整样品处理液中目标组分浓 度,直到满足上述要求 b)实验室应根据上述要求,在sOP中给出可行的程序 9.4.7 校准曲线维护 校准曲线维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果要使用校准曲线,应在soP中规定校准曲线的使用期限和维护的要求 a) b)每次使用已有的校准曲线时,应按照sOP的要求实施校准曲线核查 只有通过核查满足要求 的校准曲线才能继续使用,否则应重新制作校准曲线 应在检测原始记录中记录校准曲线核查的结果 d)必要时应建立校准曲线的截距和斜率控制图,用于控制校准曲线的质量 9.5记录 应在检测原始记录中记录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实施和判断结果 9.6分析系统核查 9.6.1 -般原则 实验室核查分析系统,应符合以下一般原则 应使用9.6.4规定的分析系统核查工具核查已建立的分析系统 通过核查表明系统运行超出 a 控制范围之外,则检测结果不可信,需要调查原因,对分析系统实施纠正措施后,再重新检测 实验室管理者还需制定有关分析系统核查信息反馈,纠正措施以及有关员工激励机制的程序 注:由于误差影响,可能会对个别样品测试中存在的过失误差或短期的干扰无法鉴别 b实验室应明确承担分析系统核查职责的部门或人员 通过分析系统核查结果所得结论,只适合检测方法验证或确认后的浓度范围内的样品检测 通过方法验证或确认建立的分析系统,其构成系统的要素均被确定,且系统的性能指标证明能 满足相关要求,能出具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 旦要素发生变化,需重新确认变化的要素对检 测结果的影响程度,根据确认的结果调整分析系统 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主要质量责任是确保分析系统稳定,严格按照sOP的要求实施检测过 程质量控制措施,当结果满足sOP要求时,可以报出检测结果 实验室质控部门或质控人员按照sOP的要求实施分析系统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得出系统是否 正常的结论 如果核查表明系统已发生偏离,质控部门或质控人员与检测人员一道分析原因, 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实施完毕后,质控部门或质控人员应再次核查分析系统,以证 明系统已经恢复正常 9.6.2用于分析系统核查的质控样品 9.6.2.1质控样品的性质 用于分析系统核查的质控样品应具备性质稳定、含量不变、足够均匀、数量足够的特点 实验室应
GB/T32465一2015 确保此4个要求得到满足 9.6.2.2质控样品种类 用于分析系统核查的质控样品包含有证标准样品即CRM基质,标准溶液,参考物质或内部质控物 质,空白样,常规测试样4类: CRM基质,实验室利用CRM基质的重复检测结果能准确揭示系统效应偏倚)和精密度 只 a 要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允许,应尽可能使用CRM基质 但是,相对于样品,CRM基质具有更 好的均匀性和较少的干扰物质,利用CRM基质的重复检测结果得到的精密度往往优于利用 常规样品重复检测的精密度,这一点应引起实验室重视 标准溶液,参考物质或内部质控物质,与CRM基质相同,标准溶液,参考物质或内部质控物质 同样能提供方法有关的系统效应和随机效应信息 如果在方法验证或确认初期已经证明,实 验室检测这类核查样品与测试样,所得到的方法随机效应相近,则可使用这类样品,获得精密 度数据 空白样品,实验室可利用不含目标组分的空白样品建立控制图 这种情况下,使用空白样品检 测的结果应扣除试剂空白的值 常规测试样品,如果实验室证明了,使用重复检测cRM基质和标准溶液、,参考物质或内部质 控物质所得结果的精密度远小于常规测试样的精密度时,应使用常规测试样作为核查样品 使用常规样品作为核查样品的前提条件是样品性质稳定、含量不变空、足够均匀、数量足够 g.6.3核查频次 应将分析任务区分为检测频率高、检测频率低和特殊分析等几类,按下列要求决定分析系统核查 频次: a)检测频率低,每批样品数量不足20个,批内样品目标组分浓度或含量范围较小 这种情况下 可确定一个浓度或含量点,在此浓度或含量点制作控制图 以后分析系统核查中,每批样品中 至少加人一个质控样,将检测所得的单个结果或平均值(重复检测多个质控样)标在控制图上 判断分析系统稳定性 检测频率高,每批样品数量大于20个,批内样品目标组分浓度或含量范围较小 这种情况下 b 一个浓度或含量点在此浓度或含量点制作控制图 以后分析系统核查中,每间 也可以只确定 隔20个检测样品中加人一个质控样 将检测所得的单个结果或平均值(重复检测多个质控 样)标在控制图上,判断分析系统稳定性 检测频率高,批内样品目标组分浓度或含量范围较大 在这种情况下,应确定至少两个具有代 表性的目标组分浓度或含量水平 -个需接近目标组分浓度或含量的中等水平,另一个需接近 较高或较低目标组分浓度或含量水平 在此两个浓度或含量水平上制作控制图 以后分析系 统核查中,每批样品检测时,每20 个检测样品中加人一个质控样 将检测所得的单个结果或 平均值(重复检测多个质控样)标在控制图上,判断分析系统稳定性 特殊分析,对于一些特殊分析,统计控制的方法可能不适用 但是可以假设批内样品为同一类 型,即误差充分相似 在这种情说下,应对所有被测物重复测定,并插人空白对照,加人适当数 量的质控样品 在合适的情况下可对不同浓度的被测物进行回收率试验 当没有适当的质控 限可用时,可用偏差或其他标准进行比较 9.6.4分析系统核查工具 9.6.4.1控制图 使用控制图核查分析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l0
GB/T32465一2015 应在sOP中规定利用控制图实施分析系统核查的要求 明确使用的控制图种类和建立、使用 控制图的方法 b建立控制图时,实验室应确认分析系统是稳定的,能出具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 同时应根据 9.6.3的要求确定控制的浓度或含量点 应在再现性条件下重复检测25次以上,并确保有 20个以上的合格数据,才能利用这些结果建立控制图 质控样品应以盲样的形式混人检测样品中,确保检测人员以正常的程序实施检测,以便反映检 测过程的实际状况 应由负有质量管理职责的人员或部门完成质控样的结果分析及判断,并 将分析及判断结果及时反馈至检测部门或检测人员 建立控制图维护体系,管理者以及技术运作管理层应定期对控制图进行审查 如果分析系统 发生了实质性改变,实验室应重新建立控制图 按照GB/T27407.GB/T32464给出的方法建立和使用控制图 g.6.4.2参加能力验证计划或测量审核 参加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计划,是间歇性核查分析系统的有效措施,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是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间接证明,但 不能代替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D)实验室应根据检测能力范围,合理安排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的计划,包含参加的频次 如果没有可获取的能力验证计划,那么应向有资质的实验室申请测量审核 9.6.4.3组织实验室间比对 组织实验室间比对用以核查分析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织实验室间比对是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间接自我证明,但不 a 能代替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b)不能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也不能参加测量审核的情况下,实验室应自行制定实验室间比对计 划 本标难将选释的比对实验室称为"多下比对实验室" 实验室应对参子比对实验室是青谁 得出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作出准确的判断,为了便于对结果的正确评价,参予比对实验室不能 少于2个 应制定实验室间比对程序,经实验室相关管理者批准后执行 这类程序中,规定评价检测结果 的方法尤其重要,数理统计技术在结果判断中的运用必不可少 9.6.5测量不确定度在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中的运用 实验室应在方法验证或确认阶段系统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方法使用期间,也应定期重新评定测量 不确定度 本标准给出以下建议 在方法验证或确认阶段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是在实验室现有技术水平下,方法存在的所有误 a 差分量的总和,将此运用到实验室质量控制活动中有更为科学的意义 实验室应研究和运用 测量不确定度在实验室质量控制中的运用 b)本标准建议将测量不确定度与控制图结合起来,作为分析系统核查的有效工具 1
GB/T32465一201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色谱分析领域方法调整准则 在色谱分析领域中,允许实验室出于提高检测性能与效率的需要,对标准方法或官方方法中规定的 仪器操作条件进行调整,但不能超出本附录的规定 超出这些要求的调整都视为方法变动 注本附录来源于美国FDA《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附录A(见参考文献[10] A.1HPLc流动相的p值 流动相制备过程中,水溶性缓冲液pH值可在标准规定值的士0.2pH单位范围内调整 A.2IHPIC缓冲液中盐的浓度 流动相制备过程中,如果pH值变化满足要求,则水溶性缓冲液中盐浓度可在士10%范围内调整 A.3lHPLC流动相中各组分的比例 A.3.1流动相中组分的增减可以达到该组分在组成中所占比例的30%以上 A.3.2流动相中占较高比例的组分,调整的绝对量应在士10%范围内变动 流动相中占较低比例的组分,调整的绝对量应在士2%范围内变动 A.3.3 A.3.4调整后,任何组分的最终含量都不能被降为零 A.3.5举例 为了便于对上述要求的理解,本附录列举了两个二元混合体系和一个三元混合体系的组分比例调 整示例 二元混合体系情形1 A.3.5.1 假定标准方法规定,流动相为二元混合体系A和B,其组成比例AB=50:50 实验室要对其中 的A组分进行调整 按照A.3.1的要求,A组分调整后的比例=50%×30%=15%,这是调整的绝对 量,但超出了A.3.2规定 按照A.3.2的要求,被调整组分变化的绝对量最多为士10%,也就是说被调 整的组分只能在40%一60%范围内变动 即流动相调整比例允许在40:60或60:40范围内变化 A.3.5.2二元混合体系情形2 假定标准方法规定,流动相为二元混合体系A和B,其组成比例A:B=95;5 实验室要对B组 分进行调整 按照A.3.1的要求,B组分调整的允许量=30%X5%=1.5%,也就是说调整的绝对量为 1.5% 调整的绝对量没超出A.3.3的要求,也就是说该组分调整的绝对量还可以达到士2% 调整时, 该 二元体系的比例允许在93:7至97:3范围内变化 再假定标准方法规定,流动相为二元混合体系A和B,其组成比例A:B=2:98 实验室要对 A组分的含量进行调整 按照A.3.1的要求,A组分调整的允许量=30%×2%=0.6%,也就是按照 3.1的要求,调整的绝对量可以为0.6%,但不能再调整到2%,因为不能满足A.3.4的要求 调整时,该 二元体系的比例允许在1.4:98.6至2.6:97.4范围内变化 A.3.5.3三元混合体系 假定标准方法规定,流动相为三元混合体系A,B,C,其组成比例A;B:C=60:35:5 实验室要 对B,C两组分进行调整 按A.3.1的要求,B组分调整的允许量=30%×35%=10.5%,也就是第二种 12
GB/T32465一2015 组分调整的绝对量可以达到为10.5%,但不能满足A.3.2的要求,即调整的绝对量不能超过10% 因 此,第二组分的比例绝对量仅可在25%45%范围内调整 对于C组分,按3.1的要求,C组分调整的 允许量=30%×5%=1.5%,即调整的绝对量为1.5% 但按A.3.3的要求,调整的绝对量可达到 士2%,也就是说第三种组分调整还可放宽至士2%,即第三种组分比例的绝对量可在5士2%,即3% 7%范围内调整 A组分的比例随着第二,第三种组分的调整而调整,从而得到实验室调整后的流动相 比例 A.4HPLc紫外-可见光检测器的波长 HPLC紫外-可见光检测器的波长不允许偏离方法中的指定值 但可使用仪器制造商规定的程序 或其他验证程序验证检测器的波长,其误差应小于士3nm 色谱柱柱长 A.5 GC/HPLC柱长最大可调整值为士70% A.6色谱柱内径 HPLc色谱柱内径,最大可调整值为士25%;对于GC色谱柱内径,最大可调整值为士50% A.7流速 GC/HPLC最大可调整值为士25% A.8进样量 对于GC和HPLC,进样量可减少至精密度和检出限可接受限值 只要不对诸如基线、蜂形、分辨 率、线性度和保留时间等因素产生不良影响,进样量可增加至标准指定进样体积的两倍 A.9HPIc粒度 最大可调整值为士50% A.10HPLC柱温 最大可调整值为士10% A.11GC柱箱温度 最大可调整值为士10% 13
GB/T32465一2015 A.12Gc毛细管壁厚 最大可调整范围为一50%100% A.13GC程序升温 允许可调整温度为士10% 对于需维持的特定温度或从一个温度改变至另一温度,允许调整的最 大限度为士20% 14
GB/T32465一2015 附 录B 资料性附录 IQc与质量保证措施的关系 B.1Qc与检测程序要素的关系 在检测前和检测过程中仪器稳定性确定,波长校正,天平校正以及设备问题的诊断等质量保证措 施,被视为检测程序中的内容,包含在IQC的大框架下 这些检测程序要素只是实施IQC的基础,不能 代替1QC B.2IQc与管理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关系 管理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人员培训和管理、适当的实验环境,安全、储存、样品完整性和同一性、记 录保存,设备维护和校准等 质量管理中,上述措施任何一项缺乏都可能对获得准确数据产生重要影 响 这些质量保证措施只是实施IQC的基础,不能代替IQC B.3IQC与分析系统的关系 一个给定的检测方法,只有在一系列条件都被确认后使用,才能满足特定的可靠性要求 此一系列 条件构成“分析系统” 为了连绩获得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监测分析系统至关重要 这就是在实验室 执行1QC揩施的目的 B.4IQC与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的关系 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是对单个实验室或一组实验室进行的周期性评估,是对分析系统误差进 行的间歇性检查,是证明实验室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手段 但是没有运行良好的IQC体系的支 持,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计划获得的满意结果不能证明分析系统处于可控 因此,实验 室参加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计划不能代替实施IQC措施,其作用只是辅助实验室建立有效的质量 控制系统 15
GB/T32465一2015 参 考 文 献 [1]GB/T2740!一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渊 [[2]sN/T2990-201质量控制与质量评价实验室过程与测试能力指数评定方法 [3]SN/T35902013化学分析实验室中的职责和质量控制指南 [国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5]Harmonizedprotocolsfortheadoptionofstandardizedanalyticalmethodsandforthepres ,IUPAC.VvOL.62,No.1,PP.149-162,199o. entationoftheirperformancecharacteristics, [6]HarmonizedguidelnesforsiglelaboratoryvalidationofmethodsofanalysisIUPAC,voL. 74,No.5,PP.835-855 .2002 [7]H forinternalqualitycontrolinanalyticalchemistrylaboratories, Harmonizedguidelines IUPAC,Vol.67,No.4,PP.649-666,1995. [8]NATA/Technieal e17/:2012,GuidelinesfortheValidationandVerificationofQuanti lNote i tativeTestMethods tativeandQual ofTestResults,FDAoRAL.AB.5.9,VersionNo.;1.5 ulity [9] AssuringtheQual [10 Methods,methodVerifieationandValidation,FDAORA-LAB.5.4.5,Ve 'ersionNo.:1.6. [[1 IrishNationalAccreditationBorad,GuidetoMethodValidationforQuantitativeAnalysis in 1ChemicealTestingl.aboratories. [12]CITAC/EURACHEMGUIDE:2002,GuidetoQualityinAnalyticealChemistry. [13]Eurolab/Cookbook,Validationoftestandcalibrationmethods [14打 Eurachem /euide. ,theFitnesforPurposeofAnylitiealMethodslaboratoryguide to methodvalidationand relatedtopices [151 IsabelTaverniers,MarcDel.oose,ErikVanBoekstaele,Trendsinqualityintheanalytieal laboratory..Analytiealmethodvalidationandqualityassurance,TrendsinAnalytiealChemistry,Vol. 23,No.8,2004 l6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内部质量控制要求GB/T32465-2015

什么是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是指通过实验评价,确定该方法在特定条件下能否得到准确、可靠和可复现的结果,并确定适用范围和限制。

GB/T32465-2015标准要求,对于新开发或改进的分析方法,必须进行验证确认。验证确认包括:

  • 特异性验证:确定分析方法是否只检测所需分析物质,而不受其他物质的干扰;
  • 精密度验证:确定分析方法的重复性和中间精密度;
  • 准确度验证:确定分析方法的偏差和恢复率;
  • 线性验证:确定分析方法的线性范围、回归方程和相关系数。

什么是内部质量控制?

内部质量控制是指通过统计学方法对化学分析过程进行监测,以确保实验室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GB/T32465-2015标准要求,实验室应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规程,并根据实验室特点和需求,采取适当的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内部质量控制包括:

  • 质量控制样品的使用:使用适当的质量控制样品,如空白样品、平行样品、加标回收样品等,检测分析过程中的系统误差;
  • 质量控制图表的绘制与分析:建立质量控制图表,监控分析结果的精密度和准确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分析过程中的偏差;
  • 实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实验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结论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内部质量控制是保证化学分析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实验室应根据GB/T32465-2015标准的要求,制定适当的验证确认和内部质量控制规程,并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化学分析的质量和效益。

和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内部质量控制要求类似的标准

化学分析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利用控制图核查分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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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产品加速应力试验规程高加速应力筛选导则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加速应力试验规程高加速应力筛选导则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电工电子产品加速应力试验规程高加速应力筛选导则的编号:GB/T32466-2015。电工电子产品加速应力试验规程高加速应力筛选导则共有15页,发布于2016-07-01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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