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2938-2008
商用干衣机
Commercialdryer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Y6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97.060
- 实施日期2009-09-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7页
- 文件大小514.37KB
商用干衣机
国家标准 GB/T22938一2008 商 用干衣机 Commereialdryer 2008-12-30发布 2009-09-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2938一2008 前 言 本标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岛海尔洗衣机有 限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鲁建国、赵维波、姜战存、李宏、朱焰、孙鹏
GB/T22938一2008 商用干衣机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干衣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专业人员操作的对织物进行烘干的商用干衣机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一2008,ISO780:1997,MOD) 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37681996, ,eqISO3746:1995) GB/T4288家用电动洗衣机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干衣机dryer 用加热或冷凝空气的方法对织物进行干燥的设备
3.2 额定干衣容量ratedryingcapacity 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商用干衣机一次可烘干标准洗涤物的最大质量
3.3 能效比errieiem neyrate 商用干衣机蒸发每千克水所消耗电量或燕汽量
产品分类 4.1型式 4.1.1按自动化程度分 普通型; 自动型
4.1.2按加热方式分: 蒸汽加热式 电加热式
4.2规格 商用干衣机的规格在型号中以额定干衣容量(kg)数值表示
GB/T22938一2008 技术要求 5.1使用环境条件 5.1.1环境温度为0C一40C
5. .1.2环境空气的相对湿度在95%以下(温度25C时 5.2使用电源、试运转 商用干衣机使用的电源为单相交流,额定电压为220V或三相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额定频率 为50Hz特殊要求除外 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商用干衣机应运行平稳,动作正确可靠,并能完成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述 功能(关于这些功能的技术要求,如在本标准未有规定,可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备案的企 业产品标准),各仪表指示准确、灵敏
5.3烘干性能 商用干衣机干燥后织物的含水率<20%
4 55 噪声 商用干衣机的声压级噪声值<85dB(A计权)
5.5振动 商用干衣机的振动最大值<7.1mm/s
5.6能效比 商用干衣机蒸发每千克水所消耗电量或蒸汽量的能效比值应不大于表1的规定值 表1 加热方式 电耗量/kWh/kg 蒸汽耗量/kg/kg 电加热式 2.0 蒸汽加热式 4.0 5.7结构 5.7.1商用干衣机中紧固件及其他零部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其易损件应便于更换,各紧固 部位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
5.7.2商用干衣机转笼接触织物的内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正常使用时,不应夹扯和损伤织物 观察窗玻璃应平整、清晰透明、能承受烘干温度的变化,不应出现破碎,变形
铭牌安装在产品的明显位置且牢固可靠,标志清晰、完整
材料和外观 5.8.1钢铁件(不锈钢除外)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如采用电镀、涂漆等有效的防锈蚀处理 电镀件镀层应牢固,表面光滑细致、色泽均匀,不得有剥落、露底、花斑和划伤等明显缺陷
8.3塑料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无裂缝、气泡、缩孔、明显斑痕等缺陷
涂漆件或涂塑件的涂饰表面应光滑细致、色泽均匀、漆膜牢固,不得有皱纹、流痕、针孔、气泡等 明显缺陷
黑色氧化件不应有锈蚀、花斑等缺陷
各焊、铆接处应光滑牢固,不得有松动、脱焊和裂纹
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除对试验环境条件另作具体规定的试验外,型式检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0士5)C,相对湿度为 60%70%,无外界气流,无强烈阳光和其他辐射作用的室内进行
GB/T22938一2008 1.2试验电源为单相或三相交流正弦波,电压及频率波动范围不得超过额定值的士1%
6d d. 1.3被测样品应在生产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状态下进行试验
在现场进行试验时,被测样机距离墙壁应大于3m或安置在具有平坦坚硬地面的户外空旷 场所 6. .1.5蒸汽加热式商用干衣机燕汽压力应在0.4MPa~0.8MPa范围内
6.2试验用仪器仪表 6 .2.1用于型式检验的电工仪表的准确度等级为0.5级,用于出厂检验的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0级
6. .2.2测量时间用的秒表的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5%
6 2. 3 测量温度和相对湿度用的干湿球温度计的准确度等级为1.0c 6.2. 测量质量的衡器以千克(kg)计,精确至1%
测量噪声的声级计为型或型以上或准确度等级相当的其他试验仪表
烘干性能试验 含水率按式(1)计算 6.3.1 G一G H=1 ×100% 式中 含水率,% H G 额定干燥织物质量,单位为千克(kg) G 烘干1h时的织物质量,单位为千克(kg). 6.3.2标准负载布 试验用负载布应符合GB/T4288的相关规定; a b) 负载布规格应符合GB/T4288中床单、衬衫、餐巾的规格 6.3.3将标准负载布放在商用洗衣机中,以干态织物水浴比的额定水量和每升水为5些的洗涤剂,洗 涤30min,漂洗2次,每次漂洗5min,脱水后烘干的织物放在干燥的地方备用
6.3.4标准负载布的配比为1条床单,2件衬衫和18块餐巾为1套
6.3.5预处理 以规定的整套织物为单元,称取被测商用干衣机额定容量的1.2倍质量,放进样机中烘干
当出口 中心温度升至80C以后,每隔30min称量一次,至相邻两次称量值变化小于1%为止
立即取出放人 已称量好的大尼龙袋中,按商用干衣机的额定容量称取织物
质量的不足或超过部分,以餐巾来调整
6.3.6将织物浸水后经脱水至含水率为80%,含水率不足,应均匀地喷洒水
待被测样机空载加热到 出口中心温度升至60C时,将织物放人机中
运转1h后,立即取出织物放人大尼龙袋中称量
试验 后应符合5.3的规定
6.4噪声测定 6. .4.1测定条件 .4.1.1试验环境条件应符合GB/T3768的相关要求
6. 6.4.1.2试验时以额定负载运转,试验后应符合5.4的规定
6.4.2测试方法 声级计高度1m,在被测样机外形尺寸中心线处,距离样机轮廓1m,用声级计分别测量样机前、 后、左有四点的嗓声值,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样机的声压级嗓声值
6.5振动测定 试验时以额定负载运转,待运转速度达到稳定状态后,用振动试验仪分别测量样机前、后,左、右各 面以及中央部位,试验后其振幅应符合5.5的规定
6.6能效比测定 在额定状态下,使用电度表,蒸汽流量计和计时器,测定在1h中所消耗的电量或燕汽量,然后进行
GB/T22938一2008 计算,试验后应符合5.6的规定 电耗量按式(2)计算 2 Q- W-G 式中: 蒸发单位质量水所消耗的电量,单位为千瓦时每千克(kw
h/ke) 烘干所消耗的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
h):; 标准负载布烘干前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S 烘干1h时织物质量,单位为千克(kg). 燕汽耗量按式(3)计算 式中: 蒸发单位质量水所消耗的蒸汽量,单位为千克每千克(k返/kg) Q. 烘干所消耗的燕汽总量,单位为干克(ke) w 标准负载布烘干前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烘干1h时织物质量,单位为千克(kg)
G 结构、材料和外观检查 通过视检检查商用干衣机的结构,材料和外观,应符合5.7.5.&的规定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商用干衣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7.2出厂检验 7.2.1每批产品均需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2.2每个产品应进行5.7、5.8和8.1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每批次需进行6.3和6.4的 检验
7.3型式检验 7.3.1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时; b) 正常生产时,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e)正常生产过程中,每年进行一次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7.3.2本标准所有项目的检验为型式试验
7.3.3型式检验样机应在连续生产批中随机抽取
批产品在20台以内,抽取1台,20台以上(含 20台)抽取2台
7.3.4型式试验时如有1项不合格,则加倍抽样,如果检验后仍然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 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 每台产品应具有耐久性的铭牌和商标,铭牌上应清晰地标出以下内容 商标; a
GB/T22938一2008 产品名称 D e)产品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d) e)生产厂名称 生产日期; D) g 出厂编号
8.2包装 8.2.1产品应使用牢固的包装箱包装,并有防潮保护措施
8.2.2包装箱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和保管条件下,不致因颠震、装卸、受潮以及侵人灰尘而使商用干 衣机受到损伤 8.2.3包装前,应对商用干衣机未涂镀的外露金属表面涂刷防锈剂
8.2.4如果有特殊要求,可供需双方商定
8.2.5产品应具备下列文件 a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包装箱外表面标志 8.2.6 8.2.6.1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的规定
8.2.6.2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
8.3运输 产品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颠震及剧烈的冲击
贮存 8 产品装箱后,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室内,产品从出厂之日起,超过6个月应开箱做 防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