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9678-2013

烫发剂

Permanentwave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烫发剂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烫发剂的编号:GB/T29678-2013。烫发剂共有9页,发布于2014-08-012013年第17号公告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Y4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1.100.70
  • 实施日期2014-08-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9页
  • 文件大小325.39KB

烫发剂


国家标准 GB/29678一2013 烫 发 剂 Peranentwave 2013-09-06发布 2014-08-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监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花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9678一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欧莱 雅()有限公司、广州市迪彩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章华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宝洁技术有限公 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敏,金卫华,李昭元.诚发学,康微.吴媚娜、张背,陆易
GB/T29678一2013 烫 发 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烫发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 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仅以筑基乙酸及其盐类为还原剂,以过氧化氢或澳酸钠为氧化剂,添加各种辅料配制 而成的美发用化学烫发剂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 GB/T227312008日用香精 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y/T2170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化妆品卫生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sensitisedhair 受损发质(敏感发质 曾使用过烫、染(包括漂浅)类产品或长期经受日光照射的头发,表现为发干表面毛燥,粗糙 分类 4.1烫发剂按其剂型分为;水剂型(水溶液型),乳(膏)剂型和嗜哩型 4.2烫发剂按其是否由专业人员操作可分为;一般用和专业用 要求 5.1原料 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 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22731一2008中第5类产 品的要求
GB/T29678一2013 5.2 包装材料 使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 5.3理化指标 5.3.1烫发剂由烫卷剂(烫直剂)和定型剂两部分组成 5.3.2烫卷剂烫直剂)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烫卷剂(烫直剂)理化指标 指标要求 指标名称 受损发质(敏感发质)》 其他发质 -般用 专业用 -般用 专业用 水剂型(水溶液型);均一无杂质液体(允许微有沉淀 外观 乳(膏)剂型;乳状或膏状体(允许乳状或膏状体表面轻微析水 嗜噪型:透明或半透明胶状 气味 符合规定气味 pH(25" 7.09.5 流基乙酸含量/% 411 定型剂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5.3.3 表2定型剂理化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水剂型(水溶液型;均一无杂质液体(允许微有沉淀 外观 乳(膏)剂型;乳状或膏状体(允许乳状或膏状体表面轻微析水) 嗜瞬型;透明或半透明凝胶状 过氧化氢型 过氧化氢含量/% 1.0一4.0(使用浓度 1.5一4.0 pH 水剂型(水溶液型);均一无杂质液体(允许微有沉淀》 外观 乳(膏)剂型;乳状或膏状体(允许乳状或膏状体表面轻微析水 嗜噪型:透明或半透明凝胶状 澳酸钠型 澳酸钠含量/% 26 pH 4.08.0 5.4 卫生指标 烫卷剂(烫直剂)和定型剂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GB/T29678一2013 表3卫生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铅/(mg/kg 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 卫生指标 汞/(mg/kg 碘/(mg/kg 5.5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规定 5.6包装外观 应符合QB/T1685规定 试验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试剂均为分析纯 水为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 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6.2气味 凭嗅觉检查 6.3pH 烫卷剂(烫直剂)和定型剂均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其中水剂型(水溶液型)采用直 测法,乳(膏)剂型、嗜哩型采用稀释法 疏基乙酸含量 6.4.1方法一化学滴定法 6.4.1.1方法提要 含有疏基乙酸及其盐类的化妆品经预处理后,用碘标准溶液滴定定量 其反应方程式如下 2HsCH.COOH+I,-HO0CH.CS-CH.COOH+2HH 6.4.1.2试剂 试剂包括 盐酸(优级纯)(10%);取盐酸(p0=1.19g/mL)10ml ,加人90mL水中,混匀; a L b三氯甲烧(优级纯); 淀粉游液(0g/L)称可溶性淀粉1《游于100mL煮沸水中,加水杨酸0.1《或氨化锋0.1g c 防腐;
GB/T29678一2013 d)碘标准溶液[c(1/21)=0.1mol/I];按QB/T2470配制及标定 6.4.1.3仪器 仪器包括 a)酸式滴定管 b)电磁搅拌器:搅棒外层不要包裹塑料套 电子天平;精度0.0001g 6.4.1.4样品预处理 准确称取样品2g(精确至0.0001g)于锥形瓶中,加10%盐酸20nm及水50ml缓慢加热至沸 腾,冷却后加三氯甲婉5mL,用电磁搅拌器搅拌5min作为待测液备用 6.4.1.5测定 用淀粉溶液作指示剂,用0.1mol/L的碘标准溶液滴定待测液,至溶液呈稳定的蓝色即为终点 6.4.1.6结果计算 按式(1)计算硫基乙酸及其盐类的含量X(以琉基乙酸计),以%表示: 92.1×c(1×V X,= 100% m×1000 式中 碘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1) 滴定后碘溶液的消耗量,单位为毫升(mL)5 -样品取样量,单位为克g); 1 92.1 -流基乙酸的摩尔质量 所得结果表示至整数位 6.4.2方法二离子色谱法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方法检验 6.5过氧化氢 6.5.1试剂 a)5%碘化钾溶液;称取5只碘化钾,溶于100nmL水中; b3%钼酸铵溶液称取3g钼酸铵,溶于100mL水中 硫酸溶液(2molL);量取58mL市售浓硫酸,缓慢加人适量水中,冷却后,稀释至500 mL; c d 0.1mol/儿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按QB/T2470配制及标定; 淀粉指示剂;同6.4.1.2c). 6.5.2仪器 电子天平;精度0.0001g a b 酸式滴定管
GB/T29678一2013 6.5.3测定 准确称取定型剂10g(精确至0.0001g)于烧杯用水溶解,转于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取上 述溶液10nml放人锥形瓶中,加水80mL,2mol/L硫酸20mL酸化,再加人5%碘化钾溶液20mL 加3%钼酸铵溶液3滴,用0.1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近终点时加人淀粉指示剂2nmlL.滴至 无色为终点 按式(2)计算过氧化氢的含量Xa,以%表示 X =VXc×0.01701××100% n 式中: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用量,单位为毫升mL);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实际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样品取样量,单位为克(g); 77 0.01701 与1.00m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e(NaS,O.)=1.000mol/1]相当的过氧化氢的质 量,单位为克(g). 所得结果表示至一位小数 6.6澳酸钠 6.6.1试剂 试剂包括 a)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0.1mol/L,按QB/T2470配制及标定; b 碘化钾; c)稀硫酸(l十10,体积分数) d 淀粉指示剂:同6.4.1.2c) 6.6.2仪器 a 电子天平;精度0,0001g; b 酸式滴定管 6.6.3测定 准确称取定型剂10g(精确至0.0001g)于烧杯用水溶解,转于100nm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再用 移液管吸取10ml于300mL碘量瓶中,加人去离子水40mL、碘化钾3只及稀硫酸15mL,盖好瓶盖 后于冷暗处放置5min加淀粉指示剂3mL.,用0.1mol/L硫代硫酸钠滴定至无色,并做空白试验 按式(3)计算溴酸钠含量X,以%表示: (3 X =c(VA-Vn×0.02515××100% mn 式中: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实际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几); 试样所消耗碗代碗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 空白所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n -样品取样量,单位为克(g); 77 0.02515 -与1.00m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c(Na,S,.O.)=1.000mol/1]相当的澳酸钠的质 量,单位为克(g). 所得结果表示至整数位
GB/T29678一2013 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方法检验 6.8净含量 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6.9 包装外观 按QB/T1685执行 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销售包装的标志 8.1.1按GB5296.3执行 同时应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8.1.2根据不同产品,应标注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烫卷剂(烫直剂)和过氧化氢型定型剂应标注如下要点 烫卷剂(烫直剂)应标注的内容包插 a 避免接触眼睛; 1 如果产品不悄人眼,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找医生处治" 2 3 需戴合适手套; 含殇基乙酸盐; 按用法说明使用; 6防止儿童抓拿; 仅供专业使用(一般用产品不标注此项); 8)曾对烫发产品有过敏者,请勿使用本品 若头皮有破损时,请勿使用本品 b)过氧化氢型定型剂应标注的内容包括 需戴合适手套; 1 2 含过氧化氢; 避免接触眼睛; 3 如果产品不慎人眼,应立即冲洗; ! 按用法说明使用 5 防止儿童抓拿; 6 仅供专业使用(一般用产品不标注此项)5 7 8)曾对烫发产品有过敏者,请勿使用本品 若头皮有破损时,请勿使用本品 注:以上标注要点,可根据包装情况在一处或多处标注,可不重复标注 8.2包装 按QB/T1685规定执行
GB/T29678一2013 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8.4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笔的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 20cm,距内墙至少50c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8.5保质期 符合本标准的运输贮存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

了解烫发剂GB/T29678-2013

烫发剂是一种常见的美容化妆品,能够改变头发的形状和质感。然而,由于烫发剂中含有大量的化学物质,如果不加以正确的使用和管理,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国家制定了烫发剂GB/T29678-2013标准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烫发剂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方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分类

根据烫发剂的配方和使用方法,将其分为两类:永久性烫发剂和临时性烫发剂。

要求

该标准针对烫发剂的成分、pH值、重金属和有害物质含量、微生物限度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永久性烫发剂中应当不含或低于规定限量的甲醛、铅、汞等物质。

试验方法

为了检测烫发剂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该标准规定了一系列的试验方法,包括化学成分分析、pH值测定、重金属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试验等。

包装和标志

烫发剂在包装和标志方面也有具体的要求,包括瓶身材质、标签内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等。

综上所述,烫发剂GB/T29678-2013标准规定了烫发剂的各个方面,从配方到包装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安全是非常必要的。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烫发剂时,应该认真查看标签和说明,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并正确使用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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