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4471-2013

头戴耳机通用规范

Generalspecificationforheadphones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头戴耳机通用规范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头戴耳机通用规范的编号:GB/T14471-2013。头戴耳机通用规范共有17页,发布于2014-07-152013年第27号公告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M7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33.160.10
  • 实施日期2014-07-15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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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戴耳机通用规范


国家标准 GB/T14471一2013 代替GB/T14471一1993 头戴耳机通用规范 Generalspeeifieationforheadphones 2013-12-31发布 2014-07-15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14471一2013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分类,命名、编码 使用条件和测量条件 技术要求 测试方法 检验规则 提供的产晶信息.,包装,运输和贮存 3 表1头戴耳机与整机输出端的连接采用的接插件 表2头戴耳机和放大器的通用配接值 表3电声参数测试 表!振动试验 表5碰撞试验 表跌落试验 表了鉴定检验 表8逐批检验抽样检查表 表9不合格内容和分类 表10头戴耳机的周期检验 表11周期检验前样品的逐批检验项目 12
GB/T14471一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4471一1993《头戴耳机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14471一1993(头戴耳机通用技术条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第1章范围中,“本标准规定了家用重放系统各类高保真及普及型头戴耳机的技术要求和测量 方法、环境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验收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家 用重放系统的各类头戴耳机,家用非头戴耳机及单耳机也可参照使用”改为“本标准规定了头 戴耳机的分类,命名、编码,头戴耳机产品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 信息.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人耳上及耳内使用的头戴耳机,头戴耳机-传声 器组(头戴耳机-送话器组) 本标准也适用于构成完整的头戴耳机系统所必需的组合件,例如 前置放大器、无源网络和电源” 引用的GB/T6832一1986中的条款改为GB/T12060.7一2013中的条款 第3章标题“术语解释”改为“分类、命名、编码” 原标准中4.4.1机械连接中新增双声道头戴耳机-传声器组3.5mm插头、双声道头戴耳机 2.5mm 插头,双声道头戴耳机-传声器组2.5mm插头的示意图及触点说明 原标准中各项指标对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分别划分到本标准的第5章技术要求和第6章 测试方法中,并带来编号上的改动,具体如下 原标准中4.3外形尺寸,外表及机械质量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分别划分到本标准的5.1 外形尺寸、外观及机械质量和6.1外形尺寸、外观及机械质量中 原标准中4.5纯音检听的技术爱求和试验方法分别划分到本标准的历.3听音检验和6.2 听音检验中; 原标准中4.6电声性能各项指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分别划分到本标准的5.4电 声参数和6.3电声参数中;并新增阻抗/频率特性、额定源阻抗、额定源电动势、输人 电压的限定值、以A计权特性和自由场响应补偿修正的模拟节目信号特性电压、保 护电压指标 根据GB/T12060.7一2013中6.9和6.10的内容,在本标准的6.4其他参数中新增外电场 和/或外磁场、保护装置指标; 原标准中4.6.5特性声压级(灵敏度)修改为本标准的5.4.9声压级 -原标准中第5章检验规则中的定型检验,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替换为本标准第7章检验 规则中的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 包装,运输和贮存变为本标准中第8章提供的产品信息,包装,运输和贮 原标准中第6章标志 存,新增内容“出厂的头戴耳机至少应标明制造商商标,型号,阻抗 标记接线端子和控制器的 要求由GB/T12060.11一2012给出,标记极性的要求由GB/T12060.2一2011给出”,并根据 GB/T12060.7一2013第7章特性分类的内容,加人对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2)归口 川
GB/T14471一2013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大学、富士高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名(东莞)电子有限公司、歌尔声学股 份有限公司 本标涨主爱起草人;沈勇、居国霞.,江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4471一1993
GB/T14471一2013 头戴耳机通用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头戴耳机的分类,命名,编码,头戴耳机产品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 则以及产品信息,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人耳上及耳内使用的头戴耳机,头戴耳机-传声器组(头戴耳机-送话器组) 本标 准也适用于构成完整的头戴耳机系统所必需的组合件,例如前置放大器,无源网络和电源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线耳机或降噪耳机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1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3.32006 GB/T2423.b一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 GB/T2423.10-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e;振动(正弦 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12060.2一2011声系统设备第2部分;一般术语解释和计算方法(IEC60268-2:1987 IDT GB/T12060.7一2013声系统设备第7部分:头戴耳机和耳机测量方法(IEC60268-7:2010. MOD B/T12060.11一2012声系统设备第11部分;声系统设备互连用连接器的应用(IEc 60268- 1l:1987,NEQ 高保真头戴耳机最低性能爱求 GB/T13581 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GB/T14197 分类、命名、编码 见GB/T12060.7一2013 使用条件和测量条件 测量条件 4.1.1测试用标准大气条件 若无特殊规定,本标准的各项技术要求的测试方法应在下列测试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GB/T14471一2013 环境温度:l5C35C 相对湿度:25%75%; 气压:86kPa~106kPa. 4.1.2仲裁大气条件 有争议时,应在下列仲裁大气条件下进行试验 环境温度:20C士1C 相对湿度:63%67%; 气压;86kPa~106kPa 4.2使用环境条件 使用环境条件由产品标准规定 4.3标准测量条件 见GB/T12060.7一2013 4.4模拟节目信号测量条件 见GB/T12060.72013 技术要求 5.1外形尺寸,外观及机械质量 5.1.1外形尺寸 头戴耳机的外形尺寸应由产品标准规定 5.1.2外观及机械质量 头戴耳机标识应清晰,外观整洁,表面不应有明显凹痕,划痕、镀涂层剥落、,塑料件起泡,开裂,变形 霉斑等现象 5.2互连配接 5.2.1机械连接 头戴耳机与整机输出端的连接可采用符合表1规定的接插件 表1头戴耳机与整机输出端的连接采用的接插件 插头外径 插座式插头示意图 用 途 mm 适用于单声道头戴耳机 6.3 适用于双声道头戴耳机 6.3 32
GB/T14471一2013 表1(续 插头外径 插座式插头示意图 用 途 mm 3.5 适用于单声道头戴耳机 3.5 适用于双声道头戴耳机 3.5 适用于双声道头戴耳机-传声器组 适用于单声道头戴耳机 适用于双声道头戴耳机 行亏 适用于双声道头戴耳机-传声器组 2.5 单声道耳机;l.信号线;2 回线 双声道耳机:1.左声道;2.回线;3,右声道 双声道头戴耳机-传声器组1.左声道2.回线;3 右声道;t.传声器 5.2.2电的配接 在给定音量控制器设定值的前提下,放大器输出旨在使一个头戴耳机产生尽可能恒定的声压级,而 与头戴耳机的阻抗在8Q一2000Q之间的任何值无关 头戴耳机和放大器的通用配接值按表2的 规定 配接单元配置的静电式头戴耳机同样也应遵从本规定,其他类型的静电式头戴耳机则不包含在本 标准内 表2头戴耳机和放大器的通用配接值 头戴耳机 放大器 耳机输出 配接值 放大器输人 配接值 输出源阻抗 120Q 额定源阻抗 120Q 16,32,64,150,200,300 额定负载阻抗 8n2000Q 额定阻抗 600Q" 额定源电动势 Vh. 额定源电动势 见GB/T12060.7一2013 对于绝大多数类型的头戴耳机,源阻抗对性能只有很小的影响 对于低电源电压设备,或许不可能获得5V电压 如果额定源电动势小于5v,与高阻抗头戴耳机一起工作的 能力会受到限制 5v(有效值)表示的是在节目信号峰值处的最大信号电压,此时的信号不应该被削波 这个连接也适用于额定阻抗在8Q2000Q之间的头戴耳机
GB/T14471一2013 5.3 听音检验 在额定频率范围内,按产品标准馈给耳机规定功率(听音功率不得低于额定噪声功率的1/20)的正 弦信号,耳机不应出现影响正常使用效果的垃圾声、碰圈声和异常声 注,额定噪声功率见GB/T12060.7一2013中6.4 5.4电声参数 高保真头戴耳机按GB/T13581的规定,其他耳机按本标准规定 注:除非另外说明,以下电声参数的测量设备应在检验报告中指出 5.4.1额定阻抗 在额定频率范围内实际阻抗的模值的最小值不小于额定值的80% 如果在20Hz一20kHz之间 任何频率的阻抗或者直流阻抗小于这个值,则应该在规格书中说明 对用电压定义的静电和压电头戴耳机,其额定阻抗应表示为考虑到对放大器所呈现的容性负载的 正确互连的阻抗 对用阻抗表示的头戴耳机(如动圈式耳机)其额定阻抗优选值为8,16,32、150,.200,300,600,1000 2000Q 5.4.2额定源阻抗 头戴耳机的额定源阻抗的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5.4.3额定源电动势 对于满足目前GB/T14197中描述的匹配要求的头戴耳机额定源电动势宜不大于5V且不宜超 过特性电压10dB一15dB 5.4.4输入电压的限定值 头戴耳机的输人电压的限定值具体为额定长期最大源电动势以及额定最大持续噪声源电动势,它 们的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5.4.5特性电压 用电压表示的头戴耳机:<2.5V 用阻抗表示的头戴耳机;<5V 5.4.6以A计权特性和自由场响应补偿修正的模拟节目信号特性电压 头戴耳机的以A计权特性和自由场响应补偿修正的模拟节目信号特性电压由产品标准规定 5.4.7 保护电压 头戴耳机保护装置(如果有)的保护电压由产品标准规定 5.4.8频率响应 头戴耳机频率响应曲线和允差由产品标准规定 5.4.9声压级 由产品标准规定 在标准测量条件或模拟节目信号测量条件下,对应的声压级最大允许偏差为
GB/T14471一2013 士3dB 5.4.10头戴耳机的两个耳机的频率响应之差 立体声头戴耳机的两个耳机的频率响应曲线其相应的每个倍频程其中心频率在250Hz 8000Hz范围内)带宽的平均声压级之差应不大于3dB 非立体声头戴耳机的两个耳机的频率响应曲线在规定频带内的平均声压级之差应不大于3dB 5.4.11总谐波失真 在500Hz~3000Hz频率范围内,在标准测量条件下,总谐波失真不大于3%. 注:当个别至多3个)宽度小于1/3oct的失真峰超过相应的允差极限,可忽略不计 5.5其他参数 5.5.1头环夹力 头环夹力不大于5N 5.5.2输出线的寿命试验 头戴耳机输出线的弯曲,寿命试验的技术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5.5.3头环寿命试验 头环的寿命试验的技术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5.5.4外电场和/或外磁场 由制造商根据客户需求选用 在规定的信号电压和信号频率的条件下,在规定位置处测得的电场和/或磁场的交流分量和直流分 量均不大于产品标准的规定值 5.5.5保护装置 保护装置的特性要求符合GB/T12060.7一2013中6.3.6规定 5.6环境适应性 经环境试验后,头戴耳机应符合本标准5.1,5.3和5.4.9的规定,其中声压级可偏离初始值最大为 3dB 各单项试验后测试的项目,由产品标准规定 5.6.1高温试验 头戴耳机经温度55C士2C,时间为2h的高温试验,在测试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应符 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5.6.2恒定湿热试验 头戴耳机经温度为40士》,相对湿度为(93;)%,时间为48h的湿热试验,在测试用标淮大 气条件下恢复2h后,应符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GB/T14471一2013 5.6.3低温试验 头戴耳机经温度为-25C士3,时间为2h的低温试验,在测试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 应符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5.6.4振动(正弦)试验 头戴耳机经振动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5.6.5碰撞试验 头戴耳机经碰撞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5.6.6跌落试验 头戴耳机经跌落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测试方法 6.1外形尺寸,外观及机械质量 6.1.1外形尺寸 头戴耳机的外形尺寸应使用符合规定精度的量具进行检测 6.1.2外观及机械质量 用目视、手感和相应的标准进行检查 6.2听音检验 馈给耳机规定功率的正弦信号,在全频带内连续扫频检听,特别应在共振频率附近检听 如果扫频 方向影响结果,宜使用从低到高扫频的结果,并且在结果中说明 6.3电声参数 测试方法按照GB/T12060.7一2013中的规定进行 电声参数测量项目的测试方法对应于GB/T12060.7一2013的条款见表3 表3电声参数测试 技术要求 测量方法 序号 测量项目 本标准》 GB/T12060.72013 额定阻抗 5,4.1 6,2.1 输人电压的限定值 5.4.4 6.3.2.2 特性电压 5.4.5 6.3.3.2 以A计权特性和自由场响 应补偿修正的模拟节目信5.4.6 6.3.5.2 号特性电压
GB/T14471一2013 表3(续 技术要求 测量方法 序号 测量项目 本标准 (GB/T12060.7一2013 保护电压 5.4.7" 6.3.6.2 6.6.2.2,6.6.3.2,6.6.3.3,6.6.4.2, 频率响应 5.4.8 6.6,4.3,6.6.5.2,6,6,5.3 声压级 5,4.9 6,5,3 6.6.2.2,6.6.3.2,6.6.3.3,6.6.4.2, 左右声道的频率响应之差 5,4.10 6.6.4.3,6.6.5.2,6.6.5.3 5.4.11 6.7.2.2 总谐波失真 6.4其他参数 6.4.1头环夹力 按GB/T12060.72013中6.13.2规定进行 6.4.2输出线的寿命试验 头戴耳机输出线的弯曲,寿命试验的试验方法由产品标准规定 6.4.3头环寿命试验 头环的寿命试验的试验方法由产品标准规定 6.4.4外电场和/或外磁场 按GB/T12060.7一2013中6.9.2规定进行 6.4.5保护装置 按GB/T12060.72013中6.3.6规定进行 6.5环境适应性 6.5.1高温试验 按GB/T2423.2-2008的规定进行 头戴耳机经温度55C士2C,时间为2h的高温试验,在测 试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检查其是否符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6.5.2恒定湿热试验 按GB/T2423.32006的规定进行 头戴耳机经温度为40士2C,相对湿度为(93)%,时间 为48h的湿热试验,在测试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检查其是否符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注,试验箱(室)内壁和顶部的凝结水不应滴落在头戴耳机上 6.5.3低温试验 按GB/T2423.1一2008的规定进行 头戴耳机经温度为一25C士3,时间为2h的低温试验,在
GB/T14471一2013 测试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检查其是否符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6.5.4振动(正弦)试验 按GB/T2423.10-2008的规定进行 将头戴耳机各约半数按水平,垂直方向固定于振动台上进 行试验 试验设备参照GB/T2423.10一2008第4章要求 头戴耳机操动试验按表4要求进行,粼动试验后检蠢其是否符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表4振动试验 频率范围 单振幅 -次扫描时间 总试验时间 Hz mm min min 1030~10 0.50 30 305530 0.15 30 6.5.5碰撞试验 按GB/T2423.61995规定进行 将头戴耳机各约半数按水平、垂直方向固定于碰撞台上进行试 验 试验设备参照GB/T2423.6一1995第4章要求 头戴耳机碰撞试验按表5要求进行,碰撞试验后检查其是否符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表5碰撞试验 脉冲持续时间 脉冲重复频率 加速度 碰撞次数 m/s 次/min ms 16 100士10 6080 1000士10 6.5.6跌落试验 将已包装的头戴耳机按表6规定的质量和高度进行5个面的跌落试验(除顶面),试验后检查其是 否符合本标准5.1和5.3的要求 表6跌落试验 跌落高度 头戴耳机大包装箱质量 跌落面 kg cm 10 80 底面 >1025 6o 正面 >2550 45 三个测面 >50~<75 35 4、5、6 >75<100 30 以大包装箱为单位 跌落顺序为3(底面)-2-4-5-6各一次,将试品提升至规定高度,受试面与地面 平行,突然释放跌落于平整的水泥地面上 样品数量小于大包装箱整体所含数量时,应使所抽取的样品分别置于包装箱的各角,样品未占满包 装箱部分应以同类型头戴耳机填满(试验后不作检查)
GB/T14471一2013 检验规则 7.1 概述 本检验规则为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提供检验方法;产品投人生产后,为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验收提 交产品及用户在接收产品时,提供统一的检验方法 检验包括;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逐批检验 和周期检验》. 7.2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主要适用于产品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或设计,生产一次定型的检验,其目的是验证制造商 是否有能力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 7.2.1样品抽取 从定型批中随机抽取20个样品,并把它们分成四组,每组5个 7.2.2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组样品用于按表了中序号1.2.3.4项目的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 另外三组分别按表7中序号5,6、7项目的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 7.2.3检验程序 -组样品按表8逐项进行检验 另外三组按7.4.3的程序进行检验 当样品按表9检验发现不合格时,可从另外5个样品中随机抽 出相当数量的样品进行替换 表7鉴定检验 序号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章条号 测试方法章条号 数量个 逐批检验一组 6.3 表8 逐批检验二组 表8 6l,6.4 表8 逐批检验三组 6.2 以A计权特性和自由场响 应补偿修正的模拟节目信 5.4.6 6.3 号特性电压 周期检验一组 表10 6.5 周期检验二组 表10 6.5 周期检验三组 表1o 6.3 注:序号4的检验项目由制造商根据产品标准选用 7.2.4鉴定检验结果的处理 当所有项目检验无不合格品时,则判定鉴定检验合格 如发现有1个或1个以上的样品为不合格 品,则判定鉴定检验为不合格 7.3逐批检验 逐批检验由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或由用户参加)进行
GB/T14471一2013 7.3.1适用范围 逐批检验适用于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对生产部门提交人库的产品进行验收 也适用于产品出厂时 的检验(当用户有要求时 7.3.2检验批的形成 检验批应由同型号、同种类(尺寸、特性、结构等),且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上相同的单位产品 组成 7.3.3检查项目 根据产品的性能,外观和检查数量的不同,头戴耳机产品的检查项目分三组,见表8 对表8中第2 组的检查项目,原则上每批都应检查,但对连续生产的批,制造商确认其质量能达到技术要求时,可每季 检查一次 用户提出要求时应随时进行 表8逐批检验抽样检查表 AQL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章条号测试方法章条号抽样方式检查水平A类 组别 B类 C类 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 5,4. 额定阻抗 表3 声压级 5.4.9 表3 频率响应 5.4.8 表3 -次正常 S-3 2.5 左右声道的频率响 5.4.10 表3 应之差 总谐波失真 5.4.11 表3 外观及机械质量 0.65 5,1,2 6.1.2 2.5 I 产品信息 -次正常 包装 听音检验 5.3 6.2 -次正常 0.65 7.3.4样本的抽取 样本应从提交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抽取样本的时间可以在批生产出来以后或在批生产期间 批的大小由制造商规定 一般应以同一生产批(指生产人员、材料和零部件质量、工艺方法和过程 不变时)所生产的同一型号的产品作为一批提交 根据表8按GB/T2828.1一2012给出的样本大小在 提交批中随机抽出 在抽样检验过程中或出厂前发现的所有不合格品,均应剔除,不应提供给用户 用户在需要进行购人检验时,可根据销售批,运输批或制造商划分的批进行验收 购人检验的期限 -般为3个月,亦可双方商定 7.3.5抽样方案 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和抽样方式见表8 需方有要求时,接收质量限可由制造商和用户另 行签订技术协议 逐批检验时允许不进行预负荷处理,但有争议时应进行 1o
GB/T14471一2013 7.3.6不合格 不合格内容和分类见表9 表9不合格内容和分类 不合格分类 序号 不合格内容 A类 B类 C类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额定阻抗偏差超出规定值 声压(级)超出容差规定 频率响应超出容差规定 左右声道的频率响应之差超出容差规定 总谐波失真超出规定值 输出线断线 机械损伤 外观及机械质量 头环断 错装、,漏装零部件 产品信息 L.R声道标反 包装 产品错装、漏装 无声 听音检验 有异常声 注: -”表示无此不合格类型;“、”表示有此不合格类型 逐批检验结果的处理 7.3.7 当每组样品的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时,该提交批可判为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被判为不合格的批,按不合格项目返修或分选待剔出不合格品以后,应再次提交检验 7.4周期检验 周期检验一般由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进行 当用户提出要求时,允许用户代表参加试验 头戴耳机的周期检验按GB/T2829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头戴耳机的周期检验分组进行,其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抽样方案按表10规定进行 注:允许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全部项目的周期检验 7.4.1周期检验的周期 表10中第一组的检验周期为半年,第二组的周期为一个季度,第三组的周期为一年,但在改变设 计,工艺和主要材料时应全面检验 7.4.2抽取样本 周期检验所抽取的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的并经逐批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抽取 抽取样本 的方法要保证所得到的样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实际技术水平 可以从本周期各个不同时间段分散抽取样 1l
GB/T14471一2013 本单位组成周期检验的样本;若必需集中抽取样本时,最好在本周期应制造的单位产品数量超过一半之 后进行 根据表10中各组规定的判定水平,RQL及判定数组按GB/T2829一2002中对应的样本大小分别 抽取(包括第二次抽取的样本),一次抽齐 表10头戴耳机的周期检验 值 RQL 检查项目 抽样方式 组别 序号 判别水平 样本大小 A R 高温试验 40 二次抽样 =3 恒定湿热试验 n1=n2 低温试验 振动试验 40 二次抽样 =3 碰撞试验 n1=n2 跌落试验 40 额定最大持续噪 二次抽样 一3" 川1=川2 声源电动势 7.4.3周期检验的程序 为进行周期检验抽取的样本,应放置在测试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见4.1.1)经24h的环境预处理 经环境预处理的样本,按表10规定的项目分组进行试验 周期检验前,应对样品按逐批检验的要 求进行检验,其检验项目见表11 但在进行技术参数测试前,应经预负荷处理 如发现有不合格品时, 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预处理后的合格品替换,同时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列人周期检 验或鉴定检验报告中,但不作为周期检验合格与否的依据 表11周期检验前样品的逐批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组别 表8中组别 表9中序号 6、7、8 三 2、3、4 二 三 二 6、8 三 三 7.4.4周期检验结果的处理 在周期检验中,当每组样品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时,判为周期检验合格,否则为不 合格 周期检验不合格时,该周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出厂并应停止正常生产 待找出原 12
GB/T14471一2013 因并在工艺上采取有效措施后才允许恢复正常生产 对恢复生产后的第一批产品,必须再进行周期检 验 在本周期内已经生产出的产品,必须经过返修或筛选,并经周期检验合格后,方认为该批产品合格 周期检验不合格,而已出厂的该周期内生产的产品,原则上应退回制造商,亦可由制造商和用户双 方协商解决 经周期检验的样本单位不得作为合格晶销售 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对经周期检验合格的单位产品 进行整修,并得到使用方的认可后,方可交付给使用方,但应注明该产品已进行过周期检验 提供的产品信息,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概述 应提供的产品信息、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8.2提供的产品信息 出厂的头戴耳机至少应标明制造商商标、型号、阻抗 标记接线端子和控制器的要求由 GB/T12060.11一2012给出,标记极性的要求由GB/T12060.2一2011给出 产品说明书中宜包含以下信息: -接插件的配接(见GB/T12060.11一2012 控制器和开关(如果有); 传声器(如果有): 耳机互联图(如果大于1个): 分类码(见GB/T12060.72013中4.1l) 头戴耳机类型的描述; 头戴耳机的物理特性,如尺寸,重量,线材长度和种类等 如果头戴耳机包括附件,应同时提供如下信息 前置放大器和/或无源网络 接收器(对于无线系统); 电源种类、额定电源电压和频率、最大耗电功率; -其他部件,例如磁性拾音器件 产品说明书中可提供输人电压的限定值、额定最大声压级或工作声压级、额定频率范围、额定夹力 等信息,由制造商选用 8.3包装 头戴耳机的包装技术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运输 8.4 包装好的头戴耳机可用正常的海、陆、空交通工具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曝晒、防 重压等 8.5贮存 包装好的头戴耳机应贮存在温度为一10C40C,相对湿度不大于90%的库房中,库房中应无强 磁场,无急剧的温度变化,周围空气中应无酸性或其他有害气体

头戴耳机通用规范GB/T14471-2013解析

2013年发布的GB/T14471-2013《头戴式耳机通用技术规范》是我国针对头戴式耳机制定的行业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头戴式耳机的设计、生产、测试等方面,旨在提高头戴式耳机在音质、安全、健康等方面的表现。

一、规范内容

GB/T14471-2013规定了头戴式耳机在各个环节中应该遵循的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头戴式耳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2. 性能指标和测试方法:规定了头戴式耳机在音频性能、物理性能、电气性能等方面应满足的指标,以及测试方法。
  3. 安全和健康要求:规定了头戴式耳机在使用过程中应满足的安全和健康要求,包括材料要求、外观要求、噪音限制等。
  4. 标识和说明书要求:规定了头戴式耳机的标识和说明书应该包含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二、规范对头戴式耳机生产的影响

GB/T14471-2013对头戴式耳机的生产有着重要的影响。它规定了头戴式耳机在生产过程中应该遵循哪些标准和规范,从而提高了头戴式耳机的品质和可靠性。

例如,在材料选择方面,GB/T14471-2013规定了头戴式耳机不能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镉、铅等;在加工工艺方面,该标准规定了头戴式耳机应该采用无损检测技术,保证产品的质量。

三、规范对头戴式耳机测试的影响

GB/T14471-2013还规定了头戴式耳机在各个方面应该满足的测试要求和测试方法,从而保证了头戴式耳机的性能表现。

例如,在音频性能测试方面,该标准规定了头戴式耳机应该满足的频率响应、失真度、声压级等指标,以及测试方法;在物理性能测试方面,该标准规定了头戴式耳机应该满足的外观质量、结构强度等指标,以及测试方法。

四、总结

GB/T14471-2013是我国头戴式耳机领域的重要标准,它规范了头戴式耳机在设计、生产、测试等方面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从而保证了头戴式耳机的品质和可靠性,在音质、安全、健康等方面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因此,头戴式耳机制造商应该认真遵守该标准,生产出更加优质的头戴式耳机产品。

总之,GB/T14471-2013为头戴式耳机的行业规范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是头戴式耳机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不可忽视的标准。通过认真遵守该标准,可以提高头戴式耳机的品质和性能表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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