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40113.1-2021

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工艺设计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co-productionengineeringofbiomasspyrolysiscarbongasoil—Part1:Process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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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F01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27.010
  • 实施日期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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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工艺设计


国家标准 GB/T40113.1一2021 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技术规范 第 部分;工艺设计 Techniealspeeifieationforthee0productionengineeringofbiomass pyrolysiscarbongasoil一Part1,Preessdesig" 2021-05-21发布 2021-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涯花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40113.1一2021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般要求 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 5.1厂址选择 5.2总平面布置 5.3竖向设计 工艺系统 工艺系统流程 6l 6.2生物质原料贮运 生物质原料干燥 63 生物质热解 6.4 .5粗热解气净化 6.6焦油/木醋液分离 6.7热解气的储存 6.8成品炭运输 设备及管道布置 7.1 -般规定 7.2设备布置 7.3管道布置 仪表与控制系统 8.1仪表 8.1.1 -般规定 8.1.2测量与仪表 8.2控制系统 公用工程 9.1电气要求 1.1 9 -般规定 .1.2供配电方案 9 9.1.3供配电系统 10 10 9.1.3.1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10 9.1.3.2电源及供配电系统、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无功补偿 9.1.4 1l 变配电所 11 9.1.5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操作电源
GB/T40113.1一2021 9.1.5.l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 9.1.5.2二次回路操作电源 9.1.6电气测量和电能计算 9.1.7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9.1.8环境特征及措施 9.1.9电缆选择与敷设 , , , 9.1.10配电 9.1.1l 照明系统 12 9.1.12防雷、接地 12 9.1.12.1防雷区域分类及措施 12 9.1.12.2接地方式及基本要求 12 9.2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2 9.2.1 -般规定 12 9.2.2供暖 9.2.3通风 12 12 9.2.4空气调节 给水排水 13 9.3 13 9.3.1给水 9.3.2排水 13 10建筑和结构 13 -般规定 10l 13 抗震 10.2 13 0.3建筑 14 0.4结构 15 环境保护 15 1 l1.1 -般规定 15 1.2环境保护措施 15 12 消防 16 12.1 -般规定 16 12.2总平面及设备布置消防要求 16 12.3建筑消防要求 16 12.4电气及火灾自动报警要求 16 12.5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16 12.6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消防要求 l6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13 l6
GB;/T40113.1一2021 前 言 GB/T40113(《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技术规范》计划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工艺设计; 第2部分:运行维护; 第3部分;评价 本部分为GB/T40113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l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武汉光谷蓝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标准化研究院、五环 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农业农村部沼气科学研究所、湖北师范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熊建陈汉平、杨燕梅、李燕张岚、魏涛、游伟章燕、田新民,郭启华,茹斌 冉毅、何涛、刘刚、高勇、林贵英,黄进、张晓听、王贤华、杨海平、陈应泉,那敬爱
GB;/T40113.1一2021 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技术规范 第1部分:工艺设计 范围 GB/T40113的本部分规定了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以下简称“热解工程”)的一般要求 工程选址和总体布置、工艺设备及系统、管道布置、电气和仪表、给排水、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 生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不小于1t/h(以进热解炉计)生物质原料处理量的“热解工程” 的设计 本部分不适用于厂外燃气管道输送系统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5749 生话饮用水卫生标准 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E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o 1l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3 GB/T5006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3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T40113.1一2021 GB/T50064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 GB50068 标准 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501l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9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3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4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49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650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T51094工业企业湿式气柜技术规范 GB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z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物质biomas 以木质纤维素为主的农林废弃物 注:例如秸秆、枝丫材和木材加工剩余边角料等 3.2 生物质热解pyrolysis 生物质在无氧或者低氧条件下受热发生分解的反应过程 3.3 连续式热解 eontimous-typepyrolysis 生物质连续式进出料并在无氧或者低氧条件下受热发生分解的反应过程 3.4 间歇式热解intemtenttypepyrolysis 生物质间歇式进出料并在无氧或者低氧条件下受热发生分解的反应过程 3.5 直接加热工艺adirethetedtehmougy 生物质原料与自燃产生的热源或者外部供人热源直接接触而发生分解的热解工艺
GB;/T40113.1一2021 3.6 间接加热工艺indireetheatedtechnology 生物质通过热传导和热辐射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受热而发生分解的热解工艺 3.7 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c-prduetionofbiomasspyrolysis 以生物质为原料,经热解制取热解炭、热解气、热解油等多种产品的工艺 3.8 热解炭pyrolysiscearbon 生物质经热解,除去挥发成分,剩余的深褐色或黑色多孔固体产物 3.9 粗热解气erudepyrolysisgas 生物质经热解,从热解炉制得的,未经净化处理的气态产物 3.10 热解气pyrolysisgas 粗热解气经过净化得到的可燃气体 3.11 木焦油pyrolysisoil 生物质热解炭化产生的一种黑褐色液体 3.12 木醋液prolysiswwdvime2ur 生物质热解炭化产生的一种棕色或棕红色透明液体 3.13 热解气净化bhiomassboek 冷却热解燃气,并脱除热解燃气中的灰尘,焦油、硫化氢等杂质的过程 一般要求 热解工程工艺设计应遵循生物质原料全组分利用的原则. 4.1 4.2热解工程规模宜以近期规模为主,兼顾远期规划,并为今后发展预留改、扩建的余地 4.3热解工程工艺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吸收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经过实践证明 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4本标准未作出规定的有关工艺设计参数及技术要求,应通过一定规模的生产性试验研究或参照类 似工程的运行参数加以确定 4.5热解工程要有较高的自动化水平,要有完善的监测设备,对原料、产品、中间生产过程参数有先进 的检测、分析手段 4.6工艺系统关键设备设计寿命不应低于20年 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 5.1厂址选择 5.1.1厂区选址应充分考虑所在区域生物质原料的资源量及收储、运输等条件,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GB/T40113.1一2021 5.1.2 厂址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当地城乡规划、建设要求 5.1.3厂址宜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并应避开油库、危险化学品 储存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工厂等场所,以及环境敏感区 5.1.4厂址宜选择在所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5.1.5厂址应具有较适宜的地形条件,分期建设时,应为远期发展预留用地 5.1.6厂址应具有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5.1.7厂址应优先选择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的地区 5.1.8热解气储气柜分为低压湿式储气柜、低压干式储气柜和固定容积储气柜,储气柜与厂外建(构 筑物、铁路、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表1的规定 表1热解气储气柜与厂外建(构)筑物、铁路,道路之间的防火距离 储气柜储气总容积V对应的防火间距/nm 项 目 V<1000m000mV<10000m0000mGB;/T40113.1一2021 表2露天,半露天生物质原料存贮区与厂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建筑物耐火等级及对应的防火间距/m 单个贮存区的总储量 原料名称 质量M或体积V 三级 二级 四级 20 10tM之5000t 15 25 25 30 秸秆、芦苇等 5000t10000t 25 30 40 50m'V<1000m 10 15 20 20 木材、竹材等 1000m'V<10000m 15 25 20 25 30 V>10000m 秸秆、芦苇等材料存贮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不应小于25m 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 的相应规定增加25% 建筑物耐火等级分类见GB50016 5.1.10山区建厂,当厂址位于山坡或山脚处时,宜避开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地段 当不可避免时,应 采取可靠的截洪、排洪等防止自然灾害的加固措施,并对山坡的稳定性做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开 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 5.2总平面布置 5.2.1厂区总平面布置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 生产区主要包括生物质原料存贮区、原料预处理车间 预处理区,成型燃料加工车间、热解车间、成品车间、储气柜区等,辅助区主要包括办公用房,辅助生产 用房、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变配电设施等 5.2.2厂区边界应根据安全保障情况和景观要求设置围墙或围栏,其中储气柜区的厂界围墙应设置为 高度不低于2.2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生产区与辅助区之间宜采用隔墙或栅栏隔开,储气柜区与其他区 域之间应采用隔墙或栅栏隔开 5.2.3厂区对外出人口设置应根据城乡道路规划和人流、物流分开原则合理确定,出人口不少于2个, 生产区和辅助区宜分别设置对外出人口 厂区外拦截暴雨、山洪等的截洪沟不宜穿越厂区,当不可避免穿越厂区时,截洪沟不得穿越储气 5.2.4 柜区 5.2.5厂内各功能区应根据生产作业需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总图布置时应对主要建构筑物、道路 交通、供电、给水、排水和工业管道以及消防、绿化、环保等进行综合考虑 5.2.6 区道路宜划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道、车间引道和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道路设计应满足生产、运输、,施工、安装、检修、消防等的需要 a 路面宽度及转弯半径应根据车辆、行人通行和消防需要确定,保证原料,成品运输安全通畅 b 道路纵向坡度应满足GB22的有关规定 其中主干道不应大于6%次干道不应大于8%,在 c 海拔3000m以上的地区,道路最大纵坡值应按照GB22的规定折减 5.2.7厂内绿地率不宜超过20%,绿化不得影响生产,消防操作及设施安全 生产区内不得种植油性 植物,储气柜区、热解油池与消防车道之间不应种植树木 5.2.8储气柜区、生物质原料存贮区宜位于厂区边缘,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并应 远离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 5.2.9热解气储气柜与厂内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
GB/T40113.1一2021 表3热解气储气柜与厂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储气容积Vm')及对应的防火间距/m 项目 V<1000 1000GB;/T40113.1一2021 气冷却系统获取木醋液和木焦油 粗热解气再经过净化提质系统净化提质后成为热解气,热解气通过 燃气管网输送供居民和工业用燃气 6.2生物质原料贮运 6.2.1原料贮运包括生物质原料的收集、贮运、筛分、输送、除杂等环节 6.2.2当原料采用汽车运输时,宜在原料仓库内直接卸料,原料仓库内应留有足够的卸车空间 6.2.3原料存贮能力应满足不少于7d的生产量,原料存贮应防雨、防潮、防火、防扬尘 6.2.4原料存贮区的堆,取料作业,可采用轮式装载机或桥式抓斗起重机 6.2.5原料输送宜采用轻型带式输送机,带速不应超过1.25m/s,带式输送机的设计输送出力不低于 后续生物质干燥处理单元能力的1.2倍 6.2.6原料输送过程中,宜设置不少于两级除铁装置 6.3生物质原料干燥 6.3.1 干燥炉前宜设缓冲料仓,料仓设计缓冲时间不应低于1.0h 干燥炉前给料装置应有计量功能 6.3.2 干燥炉的设计应根据原料种类、粒度、含水量着火温度及处理能力,确定合理的干燥烟风温度 6.3.3 和物料停留时间 6.3.4干燥炉出口烟气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20C以上 6.3.5干燥炉出口宜设一级除尘器,除尘后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环保要求 6.3.6若工艺上采用热风炉进行辅助干燥加热,设计热负荷应取干燥系统所需热负荷的最大值,裕量 不小于10%;出口热风温度应低于干燥物料的着火点 6.4生物质热解 6.4.1根据热解工艺不同,热解炉可采用移动床、固定床、流化床等炉型,宜优先采用连续式热解生产 工艺 6.4.2热解炉进料水分宜控制在15%(质量分数)以下 6.4.3热解炉的气密性应满足工艺和安全要求,同时应考虑设置必要的安全放散口防止设备超压 6.4.4热解炉应设置必要的温度和压力在线检测仪表,保证热解温度可调,产品可控 6.4.5热解炉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耐高温性能和热膨胀应力 6.4.6热解热风炉宜按照燃烧生物质和自产燃气双燃料系统设计 6.4.7热解热风炉设计热负荷应取热解系统所需热负荷的最大量,裕量不小于10% 6.4.8热解过程产生的低温余热可用于干燥系统,以充分利用热量 .4.9热解炉进料与出料应考虑物料的通畅性,同时保证热解炉的密封性 6. 6.5粗热解气净化 6.5.1热解气净化方法一般包括木醋液激冷,木醋液洗涤冷却,冷却水间接换热冷却,过滤、酸碱中和、 吸附等 6.5.2热解气中含有粉尘,焦油等易堵组分,宜采用循环木醋液直接激冷热解气,除去绝大部分粉尘和 焦油 6.5.3热解气经木醋液循环洗涤并继续冷却,进一步去除粉尘和焦油 6.5.4热解气经冷却水间接换热冷却至常温,尽量减少带人后续系统的水分 6.5.5热解气净化系统,流量裕量不小于10%,压头裕量不小于15% 6.5.6热解气的净化及处理效果应满足后续的使用要求
GB/T40113.1一2021 6.6焦油/木醋液分离 6.6.1焦油和木醋液应分离且满足分别储存的条件 6.6.2为保证焦油的流动性,焦油温度不宜低于60O 6.6.3木醋液和焦油产品宜采用常压储罐储存,储存天数应结合市场和生产运输条件综合考虑 6.7热解气的储存 热解气宜采用湿式气柜储存 6.7.1 6.7.2湿式储气柜设计应符合GB/T51094和GB6222的规定 6.7.3储气柜应配有容积指示标尺和自动安全放气装置,当充气超过上限时能自动放散燃气 6.7.4储气柜进、出管口均需设置水封装置 在管道最低处应设排水阀 进出口管应固定在管座上, 以防止储气柜地基下沉引起管道变形 6.7.5不应使用以橡胶,塑料制成的柔性储气柜 6.7.6湿式储气柜水封的液面有效高度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时液面高度的1.5倍,在冬季结冰地区 应采取防冻措施 6.7.7储气柜应根据其材质、燃气的性质,环境状况选择合适的内外防腐涂层 6.7.8半地下式储气柜钢筋混凝土水槽,除按GB50010规定设计外,还应在进、出管阀的井底设置排 水装置 6.7.9储气柜区包括储气柜、控制阀门等设施,根据热解气用户用气需求,可设置或预留)热解气加 压,混气.,调压、计量、加臭等设施 6.7.10储气柜区工艺设施设计应满足GB50028的要求,储气柜的设计应满足GB50494的要求 6.8成品炭运输 6.8.1成品炭宜采用间接换热法冷却,冷却后的成品炭根据冷却情况设置过渡存放区温度不应高于 C 40 6.8.2计算袋装成品炭仓库面积时,存放物料所占面积宜为总面积的60%一70% 6.8.3成品炭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设备及管道布置 7.1 一般规定 7.1.1热解装置的设备及管道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要求,宜按照物料热解,热解气净化和液体收集等 流程顺序布置,并尽量降低装置高度和占地面积,减少管道长度,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整齐美观满 足脆工.操作和检修等方面的要求 设备的竖向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7.1.2 由系或风机抽吸输送的塔和容器以及重力流、固体卸料等设备,应按工艺流程的要求,布置在 a 合适的楼层; b)有振动的设备宜布置在地面或较低楼层,不宜布置在钢结构的楼面上 7.1.3热解工艺设备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热解工程区宜敞开或半敞开布置),并宜缩小爆炸危险区域 的范围 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GB50058的有关规定 7.1.4输送介质对距离,角度、高差等有特殊要求的管道,以及高温、大直径管道的布置,应在设备布置 时统筹规划 7.1.5装置内的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符合防火,防爆,防腐、防冻等有关要求,对于有保温或防
GB;/T40113.1一2021 烫要求的设备及管道,绝热层外表面温度不应大于50C 7.1.6根据设备及管道的布置情况,应留有足够的安装检修空间和检修运输通道,如有必要,需设置相 应的起吊设施 7.1.7管道材料以及管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其他方面的设计应符合GB50316的规定 7.1.8管道的焊接施工应符合GB50236的规定 7.1.9热解气管道设计应符合GB6222中煤气管道的相关要求 7.2设备布置 7.2.1为控制高温烟气温降,满足工艺要求,热风炉可与其相关工艺设备靠近布置,明火口应背对相关 有可燃介质的工艺设备,明火口与可燃介质设备间直线距离不应小于15nm 7.2.2热解装置的热风炉宜布置在有可能散发可燃性气体的装置或设备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 风侧 7.2.3集中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可与热解装置联合布置,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集中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等辅助建筑物,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并应远离振动或噪声 a 较大的设备,应靠近装置区边缘 b 集中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应布置在高温烟气放空管道和可能泄露出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的上 风侧; 集中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不应有任何工艺管道通过 7.2.4木醋液储罐应设置围堰,并且围堰内应铺设防腐蚀地面 围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围堰高出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00mm:; a b 围堰内应设有排水沟和集水井,围堰外设阀门井,便于物料的收集和雨水的排放; 围堰内地面应坡向排水沟 c 7.2.5因为工艺流程要求,容易发生堵塞或工艺要求管道尽量短的,其上、下游设备要就近布置 7.3管道布置 7.3.1厂区管道布置宜采用架空敷设,有条件的情况下,宜集中成排布置,地上敷设的管道应布置在管 廊或管墩上,管道布置不得妨碍设备、机泵及其内部构件的安装、检修 7.3.2全厂性架空敷设的管道不应环绕工艺装置,系统单元或储罐组布置,并不得妨碍消防车的通行 7.3.3焦油管道根据环境温度决定是否增加伴热措施,且应设有坡度,在满足管道布置和安装的条件 下,做到坡度最大,焦油管道宜设置可拆卸法兰等防止堵塞措施 7.3.4热解气管道不应有液袋,并应有坡度,净化后热解气管道的坡度不小于0.003,其余热解气管道 坡度不小于0.005 7.3.5热解气和高温烟气的放空管管口及安全阀排放口与平台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GB6222中的 相关规定,放空口要求均按可燃气体处理 7.3.6管道的净空高度、净距以及埋地管道的深度以及间距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 8 仪表与控制系统 8.1仪表 8.1.1 -般规定 8.1.1.1测量与仪表的设计应满足装置安全、经济运行的要求,并能准确地测量、显示工艺系统各设备 的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
GB/T40113.1一2021 8.1.1.2工艺过程的控制、检测、操作、报警、数据和事件记录、数据存储等功能均应在控制系统实现,控 制方式宜采用集中控制,运行人员在少量就地操作和巡检人员的配合下,通过设置在控制室的操作站, 实现对装置的监控 8.1.2测量与仪表 8.1.2.1仪表和控制设备应根据所在区域选择适当的防护等级 根据危险场所的分类,对于装设在爆炸危险区域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应选择合适的防爆仪表和 8.1.2.2 控制设备 宜对主要参数实行监控 测量仪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8.1.2.3 原料水分监测仪表; a b 气体储存装置的压力遥测、记录 各设备和子系统的运行状况显示、记录 各设备过压超温报警装置; d 热解气体温度、压力检测仪表 热解气泄漏报警装置; 进行成本核算的电、气、水,原料、人工和管理的计量仪器、仪表 g 8.2控制系统 8.2.1控制系统应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或者采用可编程控制器(PLC),控制系统应设置操作站、工 程师站打印机等 8.2.2控制系统关健单元和部件应采取冗余配置 8.2.3控制系统控制器的负荷不应超过60%,各类I/0通道数量应预留10%20%备用量,通信网络 负荷不应超过40% 8.2.4控制系统供电宜采用UPs(不间断电源)供电 g 公用工程 g.1电气要求 9.1.1 一般规定 g.1.1.1电气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以及供配电可靠、节能、降耗、保护环境、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的要求 9.1.1.2电气设计中应采用先进的节能型电气产品和成套设备 g.1.2供配电方案 供配电方案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醒特征和当地供电条件等,经过技术经济的综合比较后 确定 9.1.3供配电系统 9.1.3.1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符合GB50052的有关规定 g.1.3.2电源及供配电系统、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无功补偿 供电电源、供配电系统设计、供配电电压选择、电能质量要求以及无功补偿应符合GB50052的有 10
GB;/T40113.1一2021 关规定 g.1.4变配电所 9.1.4.120kV及以下变配电所的设计应符合GB50053和GB50060中的有关规定 g.1.4.2主要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GB50054,GB50055,GB50060以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g.1.5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操作电源 9.1.5.1继电保护自动装置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符合GB/T50062的有关规定 9.1.5.2二次回路操作电源 变配电所二次回路操作电源的选择应符合GB50053中的有关规定 g.1.6电气测量和电能计算 电气测量和电能计量仪表装置应符合GB/T50063中的有关规定 g.1.7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50064中的有关规定 9.1.8环境特征及措施 9.1.8.1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计,除应执行GB50058的要求外且符合下列规定 生物质热解、热解气净化、储气柜等爆炸危险区域,应划分为2区 a b)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g.1.8.2有化学腐蚀性物质的环境,应考虑防腐设计 9.1.9电缆选择与敷设 电缆选择与敷设,应符合GB50217的有关规定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缆设计应按GB50058中的相 关规定执行 9.1.10配电 电动机及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电动机控制设备的设置,应符合GB50054及GB50055中的有关 规定 9.1.11照明系统 9.1.11.1 照明设计应符合GB5034中的有关规定 g.1.11.2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宜采用下列供电方式: 当低压厂用电系统的中性点为直接接地系统时,正常照明电源宜由动力和照明网络共用的低 a 压厂用变压器供电 厂房的主要出人口、通道、楼梯间以及重要工作场所的事故照明,可采用EPs供电或自带蓄电 b 池应急灯具 1
GB/T40113.1一2021 g.1.11.3照明灯具应采用高效节能型灯具 9.1.12防雷、接地 9.1.12.1防雷区域分类及措施 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户外装置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按GB50057和GB50650的有关规定 执行 储气柜防雷设计应按第二类建筑物防雷要求进行设计 g.1.12.2接地方式及基本要求 接地方式及基本要求应符合GB/T50065中的有关规定 9.2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9.2.1 -般规定 9.2.1.1厂区内各建筑物冬、夏季负荷计算的室外计算参数,应符合GB50019的有关规定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应符合 9.2.1.2 GB50019的有关规定 9.2.1.3厂房、车间类建筑物的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50019的有关规定 办公 类及生活类建筑物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应按照GB50736和GB50189的有关规定执行,并 应符合当地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 9.2.2供暖 位于集中供暖地区的工程,应设置集中供服系统 9.2.2.1 g.2.2.2厂区建筑集中供暖的热媒宜采用热水 9.2.3通风 9.2.3.1 厂区各类建筑及车间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排除余热余湿的通风系统,生产车间室内温度应满足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的规定; a b)排除有毒、有害气体的稀释通风系统应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允许浓度的要求,室内空 气不应再循环; 排除可燃或爆炸性气体的通风系统应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可燃或爆炸性气体浓度小于其爆炸 下限值的要求,室内空气不应再循环; d 排除和稀释工作场所粉尘的通风系统应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允许浓度的要求 9.2.3.2原料输送系统的除尘应符合下列原则: 原料输送系统的除尘设施应按照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含尘浓度和室外排放空气含尘浓度要求 a 设计,并应符合GB50019的有关规定" b 生物质原料输送系统的除尘宜选用干式除尘方式,除尘设备宜选用袋式除尘器 9.2.4空气调节 9.2.4.1工艺系统控制室宜设置空调装置 g.2.4.2机械通风不能满足工艺对室内温度、湿度要求的房间,应设置空调装置 12
GB;/T40113.1一2021 g.3给水排水 9.3.1给水 9.3.1.1给水水源的选择,应认真落实,做到充分可靠 厂区靠近城镇、开发区或其他工业企业时,生 活、生产给水管网系统宜与城镇、开发区或其他工业企业的给水系统连接 9.3.1.2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9.3.1.3生产用水量宜为各工艺生产用水量之和乘以1.10~1.15系数 9.3.1.4进人厂区的给水总管的条数宜设置1条 为提高供水可靠性,宜设置一定容量的蓄水池或采 用其他供水措施作为备用 其供水量应满足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要求 9.3.1.5给水管应装设必要的计量装置 9.3.2排水 9.3.2.1厂区内的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废水和雨水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 各种废水、污水应按清 污分流的原则分类收集输送,并根据其污水的程度、复用和排放要求进行处理,处理后复用的杂用水水 质应符合GB/T18920的有关规定;处理后对外排放的水质应符合GB8978的有关规定 9.3.2.2厂区道路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0建筑和结构 10.1 般规定 0.1.1建筑结构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10.1.2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使用性质、生产流程、功能要求、自然条件、周边环境、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等因素,结合工 a 艺设计,以人为本,做好建筑物的平面布置、空间组合、建筑造型、建筑色彩以及围护结构的 选择 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厂区辅助生产,附属建筑宜采用多层建筑和联合建筑 b 将热解车间主厂房建(构)筑物与热解工艺设备视为统一的整体,设计建筑造型和内部处理 注意建筑立面造型、内外色彩的处理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d)积极采用和推广建筑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并应满足建筑节能的要求 10.1.3厂区建(构)筑物的结构和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照GB50068确定,除临时性结构外, 般为50年 10.1.4厂区内建(构)筑物建筑结构设计时采用的耐火等级,除一般的棚、库属于三级外,其余建(构 筑物均应为二级 10.1.5结构设计应在承载力、稳定,变形、抗裂、抗疲劳、防火、防爆,防腐和耐久性等方面满足生产使 用要求,同时尚应考虑施工条件 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必要时应做动力计算 0.1.6地基基础的设计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与施工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 确定基础形式及地基处理方式 所有建筑物地基设计均应按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进行地基承载力计算 对属于规范要求进行地基变形验算的情况,尚应进行地基变形验算 10.2抗震 0.2.1厂区的抗震设计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物经抗震设防后,能减轻建筑损坏,避免人员 13
GB/T40113.1一2021 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0.2.2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应做抗震设计 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应贯彻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肪震碱灾法》,并按GB.50o11.,GB50191等相关规范执行 10.2.3厂区内的围墙等次要建(构)筑物,应按丁类建筑进行抗震设防,其他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 按丙类考虑,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仓库的抗震设防类别按乙类考虑 0.2.4半地下式储气柜水槽,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槽,应满足GB50191的要求 10.3建筑 0.3.1厂区建筑应按使用性质分为生产建筑、生产辅助和附属建筑 0.3.2厂区内各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设计除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厂区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GB50016的有关规定 a b)主厂房宜采用封闭或半封闭的轻型钢结构布置方式 有爆炸危险房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 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防爆防护墙隔开,并设置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 当 采用封闭轻型钢结构布置方式时,还应考虑防爆泄压措施 原料的贮存宜采用封闭仓库或半开敞仓库的形式 当采用封闭仓库布置方式时,还应考虑防 爆泄压措施 10.3.3厂区建筑物防水应选用高质的防水材料,排水宜采用有组织排水 各建筑屋面防水等级除应 符合GB50345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a 所有室内沟道和地坑等应有防排水设计 不应将电缆沟和电缆隧道作为地面冲洗水和其他水的排水通道 b 经常有水冲洗要求的楼地面应设有组织排水 c d)电气建筑物的屋面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有组织排水 10.3.4 区建筑设计应重视噪声控制,在布置上应使主要工作和生活场所避开强噪声源,也可对噪声 源采取吸声和隔声等措施,并应符合GB/T50087的有关规定 0.3.5建筑物室内应首先利用天然采光 采光口的设置应充分和有效地利用天然光源,全面地配合 和协调人工照明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物室内天然采光照度应符合GB50033的有关规定 a b采光方式应以侧窗为主,不足时可采用侧窗采光和顶部采光相结合的方式,侧窗设计除应满足 建筑节能和便于清洁的要求外,还应兼顾其安全性; 各类控制室宜采用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相结合的方式,设计时应避免控制屏表面和操作台显 示器屏幕面产生眩光及视线方向上形成的眩光 0.3.6建筑物宜采用自然通风 墙上及楼层上的通风孔应合理布置,避免气流短路和倒流,并应减少 气流死角 0.3.7建筑物室内外装修应根据使用和外观需要,结合全厂环境进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内装修应符合GB50222的有关规定 a 地面和楼面材料除工艺要求外,宜采用耐磨、易清洗的材料 b c 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地面面层应采用不发火花材料; d 有侵蚀性物质的房间,其内表面(包括室内外沟道的内表面)应采取防腐措施; 有可燃气体的房间,其内部构件布置应便于气体的排出 e 建筑的门窗应符合安全使用,建筑节能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3.8 厂房运输门宜采用电动卷帘门提升门、推拉门、折叠门等,在大门上或附近宜设人行门 a 14
GB;/T40113.1一2021 b 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应选用保温与密闭性能好的门窗,经常有人员通行的外门宜设门斗;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门窗应采用不发火花材料 c d)有侵蚀性物质房间的门窗应考虑采用耐腐蚀门窗 厂区生活与卫生设施除应符合GBz1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0.3.9 a 根据生产特点实际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则,在主要生产建筑物内的主要作业区以及人员较集 中的建筑物内,宜设置休息室、更衣室等生活设施; 在主要生产建筑物内的主要作业区以及人员较集中的建筑物内,应考虑饮用水设施,并宜设有 b 卫生间和污水池; 根据厂区所处的地理位置或生产需要,厂区内可设置食堂、浴室、值班宿舍等生活建筑 10.4结构 10.4.1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10.4.2厂房宜设置沉降观测点 10.4.3厂房的活荷载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屋面,楼(地)面在生产使用检修、施工及安装时,由设备、管道、材料堆放、运输工具等重物引 a 起的荷载.以及所有设备、管道支架作用于土建结构上的荷载,均应由工艺专业提供 当工艺 专业未提供楼梯及平台的活荷载时,可按4.0kN/m'采用,其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7、频遇值 系数取0.7、准永久值系数取0.5 屋面无设备检修时,屋面均布活荷载按0.5kN/m采用.其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7、频遇值系 b 数取0.5、准永久值系数取0.0 作用在结构上的设备荷载和管道荷载(包括设备和管道的自重,设备、管道及容器中的填充物 重),按活荷载考虑 其荷载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均取1.0,其荷载分项系数取1.3 计算地震作用时,构筑物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恒载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一般设 d 备(如管道、设备支架等)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取1.0 屋面均布活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取0.0 0.4.4办公楼、门房等非工业建筑的活荷载设计应满足GB50009的要求 环境保护 11.1 般规定 厂区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1.2环境保护措施 11.2.1生产线上的设备和装置应采取措施减少粉尘的散发量,并采用有效的捕集与分离粉尘的装置 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GB16297及相关标准要求 1.2.2厂区的生产和生活污水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11.2.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应防止二次污染 1.2.4噪声防治设计首先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减振、隔振 等措施,总图布置中考虑噪声因素;热解工程噪声设计需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2348,GB/T50087等标 准的有关规定 15
GB/T40113.1一2021 2消防 12.1一般规定 消防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 12.2总平面及设备布置消防要求 2.2.1厂区内应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2.2.2厂区内设备的间距除应符合防火和防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用于操作、维护检修,施工和消防所需的场地和通道 a b)用于操作、维护,检修的梯子和平台 设置地下埋设的管道、管沟和排水井,用于回收设备排放物 c 便于管道和仪表的安装 d 12.3建筑消防要求 2.3.1主厂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最远工作地点到外部出口的距离不宜超过50m,且应符合 GB50016的有关规定 主厂房各车间隔墙上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且应符合GB5001的有关规定 12.3.2 2.3.3控制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建筑面积小于60m时可设1个 12.3.4配电装置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7tm 当管道穿过防火墙时,管道与防火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填塞 12.3.5 12.4电气及火灾自动报警要求 2.4.1厂区消防系统的电源负荷分级应按照GB50052中的一级负荷类型进行分级 12.4.2厂区及建筑物内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照明设计和灯具选型应符合GB50058以及GB50034的 规定 12.4.3 厂区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计除应符合GB5011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热解车间,储气柜区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探测装置,其报警讯号应引至火灾报警控制器 12.4.4 2.5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12.5.1厂区应设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应有可靠的保证 12.5.2消防用水设施除执行GB5097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5.3各生产及控制区域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12.6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消防要求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防火及防爆设计应符合GB50019的规定 13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13.1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设计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对危险和危害因素进行分 16
GB;/T40113.1一2021 析,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3.2厂内宜设置安全卫生教育室,生产辅助用房的设置应符合GBZ1的规定 3.3传动装置和外漏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装置,对于可见的设备内部运转部件也应安 装防护挡板 3.4生产需要的坑口应加盖或设围栏 3.5当生产车间高空作业时,应设操作和检修平台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13.6有安全危险或潜在安全风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牌,安全标识、安全标 志、安全色的设置应符合GB2893的规定 13.7为保证安全,热解气如作为城镇燃气使用时,应具备可觉察的臭味,加臭的要求应符合GB50028 中的相关规定 3.8对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并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控制 措施 13.9原料车间应有防止粉尘飞扬的措施,工作场所空气中含尘浓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作场所有 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工艺设计GB/T40113.1-2021

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工艺设计GB/T40113.1-2021旨在规范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保证其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安全稳定性和环境友好性。

一、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概述

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是指以生物质为原料,在高温条件下完成热解反应,生成固体炭、液态炭气油和废气等多种产物的联产工程。该工艺是一种典型的生物质能转化方式,可以实现生物质资源高效利用,同时减少对传统石油资源的依赖。

二、工艺设计概述

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工艺设计GB/T40113.1-2021中明确了工艺设计的目标和原则,包括:

  • 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 保证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 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在进行工艺设计时,需要根据生物质的特性和反应条件等因素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料处理

原料处理是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针对不同类型的生物质,需要进行相应的预处理,包括去除水分、杂质、颗粒调整等。

2. 热解反应

热解反应是生物质转化成多种产物的关键步骤,需要控制反应温度、气氛和停留时间等因素,以获得高质量的固体炭、液态炭气油等产物。

3. 产物分离和处理

工艺设计中还需要考虑如何对产物进行分离和处理,以获得高纯度的固体炭、液态炭气油等产品,并且尽可能减少废弃物的生成。

三、总结

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工艺设计GB/T40113.1-2021为生物质热解炭气油多联产工程提供了规范的工艺设计标准,为相关专业人士提供了指导和参考。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不同原料、不同反应条件等因素进行具体的工艺设计,以达到最优化的效果。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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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贵金属含量的测定ICP差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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