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409-2013采

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

Photometriccharacteristicsofparkinglampsforpower-drivenvehicles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的编号:GB18409-2013采。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共有6页,发布于2014-07-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T38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3.040.20
  • 实施日期2014-07-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6页
  • 文件大小320.81KB

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


国家标准 GB18409一2013 代替GB184092001 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 Photometriecharaeteristiesofparkinglampsforpower-drivenvehicles 2013-09-18发布 2014-07-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1840g一2013 前 言 本标准第5,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R77一2011《关于批准机动车驻车灯认 证的统一规定EECER77Rev.2,ECER77Rev.2Amend1,ECER77Rev.2Amend2)修订,主要差异 如下 删除了管理条款; 删除了“制造厂一致性检验的最低要求”附件; 删除了“检验员抽样的最低要求”附件 增加了检验规则 本标准代替GB184092001《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与前版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增加了前版第2章“引用标准"内容,改为本版“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前版第》章"定义"内容,改为本版"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前版6.1中不同型式的判定原则,改为本版第4章“驻车灯的不同型式” 修改了前版第眉章的检验规则 修改了多个光源的灯具的检测要求 增加了与光源模块相关的内容 增加了对多个安装位置的灯具的检测要求; 增加了非灯丝灯泡的检测要求 增加了驻车灯安装高度小于或等于750mm的配光测量要求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世骏、唐小雷,武华堂、王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84092001
GB1840g一2013 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驻车灯有关配光性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M,N类汽车使用的各种类型驻车灯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599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15766.1道路机动车辆灯泡尺寸,光电性能要求 ECER37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灯具认证用灯丝灯泡认证的统一规定(Uniformprovisionsconcerming he.approvalofilamentlampsoruseinaprovedlampumnitsofpowerdrivenvehicdles.andoftheirtrailers) 术语和定义 GB478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驻车灯的不同型式 指在以下主要方面有差异的驻车灯 a)商品名称或商标; b 光学系统的特性(发光强度等级、,光分布最小角、使用的灯丝灯泡或光源模块的种类等) 但是灯丝灯泡颜色或者滤光片颜色改变可以视为同一型式 要求 5.1 一般规定 55 .1.1驻车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的 规定 5.1.2如驻车灯使用可更换灯丝灯泡,应符合GB15766.1或ECER37规定,且驻车灯设计应使可更 换灯丝灯泡只能装人其正确的设计位置 5.1.3驻车灯使用的光源模块应只能安装到其正确的设计位置上,且只能使用工具拆装 如一个驻车 灯中使用了不止一个光源模块,同一灯室中具有不同特性的光源模块之间不能互换 光源模块应能防 止窜动 在机械结构上光源模块应不能和GB15766.1或ECER37规定的可更换光源互换 5. 光色要求 2 驻车灯光色的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的规定,在图1规定的几何可见度范围外,光色应无明显
GB18409一2013 变化 基准轴线 前驻车灯 侧驻车树灯 车辆 侧驻车灯 后驻车灯 基准轴线 准轴线 图1驻车灯的几何可见度范围 3 5. 配光性能 5.3.1驻车灯在基准轴线方向上的发光强度应符合下述要求 a)前驻车灯发光强度应不小于2cd,不大于60cd b 后驻车灯发光强度应不小于2cd,不大于30cd. 5.3.2驻车灯在基准轴线外,几何可见度范围内,发光强度限制应符合下述要求 a)在图2所示的各测量方向上,其发光强度应不小于该方向上标出的百分数与上述5.3.1要求 的最小限值的乘积 10 心 20 70 10 HV 25 gO 100 g0 35 12U 20 2 70 心 10" 20 1or 20 10 2D h-h 说明:图中的度数是测量方向与基准轴线方向间的水平角和垂直角 图2驻车灯的配光分布
GB1840g一2013 在几何可见度范围内任一方向上的发光强度应不大于5.3.1要求的最大值 b c对于与制动灯混合的后驻车灯,hA向下5的平面及其以下,允许发光强度不大于60cd d 在几何可见度范围内任一方向上,其发光强度应不小于0.05cd e)在图2所示的范围内的发光强度应均匀分布,即在该范围内任一测量方向上的发光强度应不 小于该测量方向所在格子规定测试点中的最小值 f对于安装高度小于或等于750mm的驻车灯,h-h向下5"以下区域的发光强度可不作要求 5.3.3对于多光源单灯,当任何一个光源失效时.仍应符合最小发光强度要求 当所有光源都点亮时. 不能超过最大发光强度要求 所有串联在一起的光源视为一个光源 试验方法 6.1通用要求 6 1.1试验暗室、试验驻车灯及设备,应符合GB4599的规定 6.1.2应确定驻车灯基准轴线方向上的视表面边界 6 应进行适当的遮挡,以避免杂散光的影响 .1.3 6 测量前驻车灯应以测试时的电压充分预燃,使其光性能趋于稳定 6 配光性能的测量距离,应保证能应用光度学中的距离平方反比定律 从灯具的基准中心观察,光接收器的张角是介于10'到1"之间 6 各测量方向的角度偏差应不大于15' 6 6.2配光性能及光色和色度特性的测量 对于使用不可更换光源的驻车灯,应在6.75V、13.5V或28.0V电压下进行测量 6.2.2对于使用单个可更换灯丝灯泡的驻车灯,如果不带电光源控制器,应使用相应的有色或无色标 准灯泡,在GB15766.1或ECER37规定的基准光通量下进行检测 6.2.3对于使用电光源控制器,且该控制器作为驻车灯的一部分,则在驻车灯的输人端接制造商规定 的电压进行测量;如果制造商未规定电压,则应在6.75V,13.5V,28.0V下进行测量 6.2.4对于使用电光源控制器,且该控制器不是驻车灯的一部分,则在驻车灯的输人端接制造商规定 的电压进行测量 对于装用多个可更换灯丝灯泡的驻车灯,如果不带电光源控制器,可使用批量生产的灯丝灯泡 对应其电压在6.75V或13.5V或28.0V电压下进行测量,对测量的发光强度值应予以修正 修正系 数是基准光通量与试验电压(6.75V或13.5V或28.0V)下光通量的平均值之比值 所使用的每个 灯丝灯泡的实际光通量与其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士5%;配光性能也可在每个灯泡的位置上逐一使用 标准灯泡,在基准光通量下进行测量,并将每个位置上的测量结果相加 6.2.6对于使用的光源不是灯丝灯泡的驻车灯,点亮后经过1min和30min测量的发光强度应符合 53规定的发光强度最小值和最大值的要求 点亮1 后的发光强度分布,通过使用点亮1min后和 min 后发光强度分布中计算得出 点亮30min 后在HV点测得的发光强度的比值,从点亮30 min 6.2.7当驻车灯安装在车辆上,有不止一个的位置或在一个区域内有多个不同的位置时,配光性能测 量应当在所有位置上重复进行;或者,对区域中制造商规定的基准轴线的极限位置进行测量 检验规则 7.1型式检验 7.1.1如有,制造商应提供资料对驻车灯的基准轴相对于车辆基准平面和地面以不同的倾角或驻车 灯以围绕基准轴旋转的方式安装到车上的各种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并且提供:
GB18409g一2013 足够详细以识别该型式驻车灯的图纸一式三份,并标明驻车灯的基准轴线(H=0°,V=0)、基 a 准中心和安装在车辆上的几何位置; b -份简明技术说明书,除了不可更换光源的驻车灯,应说明所有可能使用的灯丝灯泡类型或 光源模块的种类; 样灯两只对于使用可更换光源的驻车灯,包括灯丝灯泡) 如果申请的驻车灯不同,但是是对 称的且相对车辆左右对称安装,和/或一个朝前一个朝后,则提交的两个样品可是安装在车辆 同侧和/或只是相同的朝前或朝后的两只 7.1.2每只样灯应符合5.1相应规定 7.1.3按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每只样灯应符合5.2和5.3相应规定 7.2生产一致性检验 7.2.1对型式检验合格样灯的产品,用从批量产品中用随机抽取的样灯来进行生产一致性检验,随机 抽取的样灯数量为两只 7.2.2随机抽取的样灯,应符合5.】相应规定 7.2.3按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随机抽取的样灯应符合5.2规定 7.2.4 按第6市规定进行试验,随机抽取的样灯应符合5.3相应规定,允许其中 最小发光强度不小于5.3规定值的80%; a b)最大发光强度不大于5.3规定值的120% 实施过渡期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新申请型式检验的灯具应符合本标准 8.1 8.2对于本标准实施前已通过型式检验的灯具,对照本版标准相应规定如有不符,给予24个月的过 渡期

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GB18409-2013

GB18409-2013标准中规定了汽车驻车灯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其中,对于汽车驻车灯的配光性能有明确的要求。

根据标准规定,汽车驻车灯应该具有一定的照射距离和光强度,以确保在夜间行驶或停车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同时,为了避免对其他道路用户产生干扰,汽车驻车灯的光束方向也需要进行限制。

具体来说,汽车驻车灯在水平方向上应该形成一个狭长的光斑,且其光轴应与车辆纵向中心线垂直;在垂直方向上,光束的上限应与车辆水平面成5度角,而下限则应与地面成15度角。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汽车驻车灯的光强度、照射距离等具体指标。例如,在车辆倒车时,汽车驻车灯的光强度应该大于30cd,照射距离应该大于2m。

总之,汽车驻车灯的配光性能是其重要的技术指标之一,也是保障行车安全的关键之一。车辆制造商和相关企业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标准要求,并对产品进行充分的测试和验证,确保驻车灯的配光性能符合要求。

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的相关资料

和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类似的标准

机动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上一篇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机动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机动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的编号:GB18099-2013采。机动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共有6页,发布于2014-07-01
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的编号:GB19239-2013采。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共有7页,发布于2014-07-01 下一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