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8140-2009
漂白紫胶
Bleechedshell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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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B7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65.020
- 实施日期2009-11-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6页
- 文件大小515.75KB
漂白紫胶
国家标准 GB/T8140一2009 代替GB/T81401987 漂 白 胶 紫 Bleachedshellac 2009-05-12发布 2009-1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8140一2009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81401987《漂白紫胶》.
本标准与GB/T8140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技术要求中必测,选测、注的要求; -增加了热硬化时间(热寿命、铅、呻、松香四项指标及要求 -删除了无机酸、游离氧和过氧化物两项指标 调整了颜色指数、热乙醇不溶物、挥发物(水分)、氧含量、酸值等指标的要求; 增加了第5章“取样”, 增加了检验规则中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的规定; 增加了贮存和运输的环境温度的要求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昆虫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雷,赵虹.、陈晓鸣甘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81401987
GB/T8140一2009 漂 自 紫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漂白紫胶的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紫胶树脂通过化学漂白而得到的浅色紫胶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9.11食品中总呻及无机呻的测定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8142一2008紫胶产品取样方法 GB/T8143一2008紫胶产品检验方法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漂白紫胶leachedshellac 用紫胶原胶或颗粒紫胶为原料溶于碳酸钠溶液或其他弱碱性溶液后,除去所含杂质或紫胶蜡,用 漂白剂漂白净制的浅色紫胶 3. 2 普通漂白紫胶bleachedlae 含蜡的漂白紫胶
3.3 精制漂白紫胶bleaehedanddewaxedshellae 脱蜡的漂白紫胶
技术要求 漂白紫胶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给出的技术要求
表1漂白紫胶技术指标及规格要求 普通漂白紫胶 精制漂白紫胶 指标名称 1级 2级 1级 2级 1.5 2.0 颜色指数/号 1.0 l.5 热乙醇不溶物/% 1.0 2.0 0.1 0.2 s 挥发物(水分/% 蜡质/% s 5.5 0. 5.5 0.2 氯含量/% S 2.0 3.0 1.5
GB/T8140一2009 表1(续 普通漂白紫胶 精制漂白紫胶 指标名称 1级 2级 1级 2级 60 30 120 90 热硬化时间(170C士0.5c)/s 灰分/% 1.0 1.5 0.5 l.0 水溶物/% 1.0 1.0 0.5 0.5 酸值/mg/g 7590 7590 75~90 7590 铅Pb)/mg/kg) 础(As)/(mg/kg 松香 取样 按GB/T81422008的规定进行取样和样品制备
试验方法 6 颜色指数的测定 按GB/T81432008中第5章方法的规定进行
o 热乙醇不溶物的测定 按GB/T81432008中第4章的规定进行
挥发物(水分)的测定 按GB/T8143一2008中第3章的规定进行
6 蜡质的测定 按GB/T81432008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氧含量的测定 按GB/T81432008中第14章的规定进行 热硬化时间的测定 按GB/T8143一2008中第11章的规定进行
灰分的测定 按GB/T81432008中第9章的规定进行
水溶物的测定 6
按GB/T8143一2008中第10章的规定进行 酸值的测定 按GB/T8143一2008中第12章的规定进行
6.10铅(Pb)的测定 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
试样处理采用湿法消解
6.11碑(As)的测定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进行
试样处理采用湿法消解
松香的测定 按GB/T8143一2008中第7章的规定进行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GB/T8140一2009 7.2检验项目 7.2.1出厂检验;颜色指数,热乙醇不溶物,挥发物(水分),蜡质、氯含量
7.2.2型式检验;表1所列的全部项目
7.2.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t》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c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组批规则 同一生产批的产品组成1批 7.4判定规则和复检规则 应由生产厂的质量部门检验
每批出厂的漂白紫胶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个月内应进行一次 必测指标的检验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 7.4.2检验结果中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在两倍样件中取样,重新检验不合格指标 如仍不符合要求时,则产品为不合格
7.4.3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如有争议,应在到货后三个月内提出,可由双方按本标准引用的取样方法 共同取样三份,各保存一 -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仲裁分析
份,另一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8.1标志 标签上应标明产品名称漂白紫胶)及商标,本标准编号,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质量等级,净质量 企业名称,详细地址、电话等
8.2包装 8.2.1漂白紫胶用木箱或其他包装物包装,内衬一层牛皮纸
8 .2.2每箱净质量20kg,或根据客户要求
8.3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0C10C的环境中,1级产品不超过1年,2级产品不超过8个月
运输 8 运输过程应保持0C10C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