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669-2012

燃料用竹炭

Bamboocharcoalforf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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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B67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5.160
  • 实施日期2012-11-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6页
  • 文件大小277.51KB

燃料用竹炭


国家标准 GB/T28669一2012 燃 料用竹炭 Bamb0ocharcoalforfuel 2012-09-03发布 2012-1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8669一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遂昌碧岩生态资源开发行、浙江遂昌县文照竹炭有限公司、浙江富来森中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节节高炭业有限公司浙江卖炭翁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遂昌县竹炭竹醋液协会、 遂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宏伟、雷先土、涂志龙、陈文照、王正郁、叶新军、方云剑、徐建成
GB/T28669一2012 燃料用竹炭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用竹炭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 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燃料用途的竹炭及成型竹炭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214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17664木炭和木炭试验方法 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燃料用竹炭bamboocharcoalforfue 用于燃烧获取热能的竹炭,包括原竹炭和成型竹炭 3.2 原竹炭 rawbamb00charc0al 以竹材为原料热解得到的固体炭 成型竹炭modtedbamucharcanl 具有规则形状的固体炭,包括以竹材加工剩余物为原料经粉碎,成型后热解获得的固体炭(八型 和以竹炭粉为原料加人添加剂经成型、干燥等工艺获得的固体炭(B型) 分类和标记 4.1分类 4.1.1按质量等级 按质量等级分为一级品和合格品两个等级 4.1.2按工艺 按工艺分为原竹炭、成型竹炭A型和成型竹炭B型
GB/T28669一2012 4.2标记 原竹炭标记为YT,成型竹炭A型标记为c-A成型竹炭B型标记为CT-B 要求 5.1 感官 产品本身无异物、无异味;燃烧时无烟、无异味 5.2原料 用于加工的原料不应带人影响加工和燃烧的异物 5.3添加剂 使用添加剂应无毒、无异味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5.5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也可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表1理化指标 原竹炭 成型竹炭A型! 成型竹炭B型 项 O -级品 合格品 -级品 合格品 --级品 合格品 全水分/% 12.0 8.5 8.5 12.0 8.5 12.0 灰分/% 3.5 4.0 3.5 4.5 6.0 7.0 挥发分/% 10.0 15,0 10,0 15,0 13.0 18.0 固定碳" 1% 85.0 80.0 85.0 80.0 80.0 75.0 小于10mm颗粒或粉末量/% 5,0 5.0 6.0 5.0 6.0 29.00 25.00 发热量/MJ/kg 27.00 29.00 27.00 27.00 试验方法 1 感官 o 将样品置于白纸上,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用目视鼻嗅的方法观测判定 6.2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GB/T28669一2012 6.3理化指标 6.3.1全水分的测定 按GB/T17664中全水分测定方法执行 6.3.2灰分的测定 按GB/T17664中灰分测定方法执行 6.3.3挥发分的测定 按GB/T17664中挥发分测定方法执行 6.3.4固定碳的测定 按GB/T17664中固定碳测定方法执行 6.3.5小于10mm颗粒或粉末量的测定 按GB/T17664中小于10 mm 颗粒或粉末量测定的方法执行 6.3.6发热量 测试样品按GB:/T17664制备后,按GBy/T213的条件和方法测定弹简发热重 6.3.6.1 6.3.6.2按照GB/T214的方法测定全硫含量 按GB/T213的方法计算干基高位发热量,作为产品 的发热量 符号记作Q.,单位为MU/kg,保留2位小数 6.3.6.3发热量两次重复性测定的误差不超过0.12MJ/kg 再现性临界差为0.30MJ/kg 检验规则 7.1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7.1.1 组批规则 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一致情况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按批号抽样 7.1.2抽样方法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5kg 产品包装时,包装产品规格小于2.5kg的,抽取满足抽样数量的最小偶 数包装;包装产品规格超过2.5kg,抽取两个包装 当产品为散装时,按每个批量的质量的3%随机抽 取样本,抽样数量不少于5kg 所取样品按缩分法混合均匀后分为两份,所抽取样品用干净的0.08mm以上厚度的塑料袋密封 随即贴上标签 标签内容应包括样品名称及编号,生产单位,型号、批号,等级、采样日期、采样者姓名 所采样品一份用于检验,余下一份留样备用 7.2检验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检部门执行,也可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 检验
GB/T28669一2012 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偏差、水分,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出厂 7.2.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a 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c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一次的周期性检验 e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仍不合格时,则判本批产品为不 合格品 标志、标签包装和贮存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或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质量等级、生产企业名 称、产地等 8.2包装,贮存 产品包装应牢固、整洁、防潮,装箱产品应排列整齐 同一批产品包装材料、产品类别净重等应一 致 产品贮存在防雨遮棚或通风库房内,不能接触强氧化剂 为了安全,新烧制的竹炭摊放3d后再行 加工,包装

燃料用竹炭GB/T28669-2012标准解读

竹炭是以竹材为原料,在特定条件下经过碳化、活性处理等多道工序制成的一种新型环保材料,具有良好的吸附性、抗菌性、保湿性等特点。近年来,竹炭被广泛应用于室内空气净化、水质净化、土壤修复等方面。

除此之外,竹炭还可以作为燃料使用,这也是《燃料用竹炭GB/T28669-2012》标准所关注的一个方面。该标准主要从竹炭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 竹炭的基本信息,如原料、制作工艺等;
  • 竹炭的质量评价标准,包括灰分、挥发分、固定碳等指标;
  • 竹炭的贮存条件和期限,如温度、湿度、通风等;
  • 竹炭的运输要求,如包装、防潮等;
  • 竹炭的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

通过遵守《燃料用竹炭GB/T28669-2012》标准,可以规范竹炭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保证竹炭的性能和安全性,提高竹炭在燃料领域的应用价值。此外,该标准也为竹炭生产企业提供了一个参考标准,有助于推动竹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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