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0240-2017

竹集成材地板

Gluedlaminatedbambooflooring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竹集成材地板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竹集成材地板的编号:GB/T20240-2017。竹集成材地板共有15页,发布于2018-05-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B7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9.060.99
  • 实施日期2018-05-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5页
  • 文件大小1.13M

竹集成材地板


国家标准 GB/20240一2017 代替GB/T202402006 竹集成材地板 Guedlaminatedlbambooflooring 2017-11-01发布 2018-05-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0240一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02402006《竹地板》,与GB/T20240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3.1.3.15、3.222006年版的3.2、3.15,3.18);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2,3.3,3.4、3.5、3.6); 修改了分类(见4.1,2006年版的4.1); -增加了常用规格尺寸(见5.2.1); 修改了表1(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提高了表2中樵舌缺损和裂纹、宽度拼接离缝的要求(见表2,2006年版的表2); 放宽了对背板的要求见表2,2006年版的表2); 修改了浸溃剥离试验的指标值见表3,2006年版的表3); 提高了表面漆膜耐磨性的指标值见表3,2006年版的表3); 增加了表板纤维方向与芯板纤维方向相互垂直的竹集成材地板的静曲强度的要求(见表3); 修改了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见5.4.2,2006年版的表3); 修改了浸溃剥离试验的试验方法(见6.3.5,2006年版的6.5) 修改了甲醛释放量的测试方法(见6.3.11,2006年版的6.l1).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杭州大索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永裕高耐竹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振 竹木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升达林产有限公司,太尔化工南京有限公司、福建华宇竹业有限公司、江西康达 竹业集团、江西飞宇竹业集团、江西康替龙竹业有限公司、江西华昌竹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松涛竹业有 限公司、江西省贵竹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腾达竹木业有限公司、安徽龙华竹业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局南京 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建材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勤丽、蒋身学、林海、陈永兴,方庆华、汤建兴、杨虹、郭学婢、赖学桂、魏冬冬 钟三明、蔡煌远、方青松、熊晓洪、王贤成、方业龙、易庠华,邱伟星、张治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02402006.
GB/T20240一2017 竹集成材地板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集成材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 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用竹条集成材企口地板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17657一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18103一2013实木复合地板 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bamb00strip 竹条 竹片经机械加工形成具有一定规格尺寸、横断面为矩形的长条状片材 3.2 层板 lamination 精刨竹条纤维方向相互平行,胶拼而成的具有设定宽度的板材 注层板是竹集成材地板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 3.3 竹集成材地板gluedlaminatelbambofooring 将精刨竹条纤维方向相互平行,宽度方向拼宽,厚度方向层积一次胶合,加工成的或层板厚度方向 层积胶合、加工而成的企口地板 3.4 水平型竹集成材地板horizontalgluellaminatedbambo0loorims n1g 表板纤维方向与芯板纤维方向相互平行或垂直,地板表面与层板厚度方向层积胶合的胶层相互平 行的竹集成材地板 见图1
GB/T20240一2017 图1水平型竹集成材地板 注商品名为平拼竹地板 3.5 垂直型竹集成材地板vertielgluellaminatedbambo0floorimg 地板表面与竹条层积胶合的胶层相互垂直的竹集成材地板 见图2 图2垂直型竹集成材地板 注,商品名为侧拼竹地板 3.6 gluedlaminatedbamb0ofooringincombination 组合型竹集成材地板 水平竹集成材与重直竹集成材组合结构的竹集成材地板 见图3 图3组合型竹集成材地板
GB/T20240一2017 3.7 腐朽deeay 由于腐朽菌的侵人,使细胞壁物质发生分解,导致竹材组织结构松散、强度和密度下降、竹材组织颜 色发生变化的现象 3.8 色差 colourVariation 板面各部位颜色不一致 3.9 裂纹split 竹纤维沿竹材纹理方向分离 3.10 wormhole 虫孔 蛙虫或其幼虫在竹材中驻成的孔和虫道 3.11 缺棱 Wane 因竹片宽度不够.砂磨.刨刚或碰撞所造成的棱边缺批 3.12 拼接离缝gap 相邻竹片之间的拼接缝隙 3.13 波纹 cutmark 切削和砂磨时,在加工表面留下的形状和大小相近且有规律的波状痕迹 3.14 污染 stainming 受其他物质的影响,造成的部分表面颜色与本色不同 3.15 鼓泡 lister 漆膜表面鼓起的大小不一的气泡 3.16 针孔pinhole 漆膜干燥过程中因收缩而产生的小孔 3.17 皱皮 wrinkling 因漆膜收缩而造成的表面发皱现象 3.18 漏漆 exp0sedundercoat 局部没有漆膜 3.19 粒子 nib 漆膜表面粘附的颗粒状杂物 3.20 霉变moulding 因霉菌滋生而造成的材色的变化
GB/T20240一2017 3.21 胀边tattyedge 漆膜周边结成条状增厚部分 3.22 樵舌残缺 rabbetdeformity 樵舌在宽度及长度上有缺损 见图4 棒舌残缺部位 图4樵舌残缺 3.23 sizeofthesurfacelayer 面层净尺寸 不包括椎舌的竹集成材地板表面层的长和宽 3.24 炭化竹集成材地板darkgluedlamnatedbambolooring 竹条经湿热处理后制成的褐色竹集成材地板 分类 4.1按结构分为: 水平型竹集成材地板; 重直型竹集成材地板; 组合型竹集成材地板 4.2按表面有无涂饰分为: 涂饰竹集成材地板; 未涂饰竹集成材地板 4.3按表面颜色分为: 本色竹集成材地板 漂白竹集成材地板 炭化竹集成材地板 5 技术要求 5.1分等 产品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
GB/T20240一2017 5.2规格尺寸及偏差 5.2.1常用规格尺寸如下 mm2200mm; 长度;450 200mm; 宽度:75mm mm18mm 厚度:8 经供需双方协议可生产其他规格产品 5.2.2 允许偏差见表1 表1允许偏差 项 允许偏差 目 单 位 面层净长" 公称长度 与每个测量值.之差的绝对值<0.5o mm 公称宽度w 与平均宽度w之差的绝对值<0.15 面层净宽w mm 宽度最大值w与最小值之差二0. 公称厚度t,与平均厚度m之差的绝对值<0.30 厚度1 mm 厚度最大值1与最小值1之差<0.20 垂直度9 g.<0.15 mmm 边缘直度 C0.20 mmm/mm 宽度方向翘曲度f,0.20 % 翘曲度f 长度方向翘曲度<0.50 拼装高差平均值h,<0.15 拼装高差 mmm 拼装高差最大值h,<0.20 拼装离缝平均值o.<0.15 拼装离缝0 mmmm 拼装岗缝最大值os0.20 5.3外观质量要求 外观质量要求见表2 生产企业为保证其成品符合标准规定,应通过逐块检验地板块外观质量确 定其等级 表2外观质量要求 项目 优等品 -等品 合格品 表面、侧面 不允许 漏刨 背面 不允许 轻微 允许 椰舌残缺 不允许 残缺长度板长的5%,残缺宽度1mm 不明显 轻微 表面 允许 色差 背面 允许 允许1条宽度<0.2" mm 表面、侧面 不允许 长度100mm 裂纹 背面 允许,应进行腻子修补
GB/T20240一2017 表2(续 优等品 项目 等品 合格品 表板 不允许 允许1条宽度0.2mm 宽度方向 拼接离缝 背板 不允许 允许,宽度<1 mm 腐朽 不允许 不允许 虫孔 波纹 不允许 不明显 缺校 不允许 污染 不允许 二板面积的5%累计 霉变 不明显 不允许 鼓泡(中 不允许 每块板不超过3个 每块板不超过5 0.5mm 针孔(多<0.5mm) 每块板不超过3个 每块板不超过5个 不允许 皱皮 不允许 二板面积的5% 漏漆 不允许 粒子 不允许 轻微 胀边 不允许 轻微 注1;不明显 正常视力在自然光下,距地板0.4m,肉眼观察不易辨别 注2;轻微 正常视力在自然光下,距地板0.4m,肉眼观察不显著 注3:妓泡、针孔,皱皮、漏漆、粒子胀边为涂饰竹集成材地板检测项目 注4,竹条厚度局部不足按漏刨处理 5.4理化性能指标 5.4.1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竹集成材地板理化性能指标 项目 指标值 含水率 6,0% 15.0% 厚度15mm >80MPa 面板纤维方向与芯板纤 维方向相互平行 厚度>15mm >75MPa 静曲强度 厚度<15mm >75MP%a 面板纤维方向与芯板纤 维方向相互垂直 >70MP 厚度 >15mm 四个侧面的各层层板之间的任一胶层的 水平型竹集成材地板 累计剥离长度<该胶层全长的1/3,六个 组合型竹集成材地板 试件中至少五个试件达到上述要求 浸渎剥离试验 两端面胶层剥离长度大于胶层全长的1/3 垂直型竹集成材地板 的胶层数总胶层数的1/3,六个试件中 至少五个试件达到上述要求
GB/T20240一2017 表3(续 项目 指标值 磨耗转数 磨100r后表面未磨透 表面漆膜耐磨性 二.28" 磨耗值 /l00r 表面漆膜耐污染性 5级,无明显变化 不低于2级 表面漆膜附着力 表面抗冲击性能 压痕直径<10mm,无裂纹 甲醛释放量指标值按GB18580的规定确定 5.4.2 检验方法 6.1规格尺寸检验 6.1.1计量器具 6.1.1.1钢卷尺,3m长,分度值为1.0mm 6.1.1.2150mm钢板尺,分度值为0.5mm1 6.1.1.3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02mm 6.1.1.4千分尺,分度值为0.01 mm 6.1.1.5直角尺,精度等级2级 6.1.1.6塞尺,分度值为0.02mm. 面层净长 6.1.2 按GB/T18103一2013中6.2.2.1的规定进行 6.1.3面层净宽 按GB/T18103一2013中6.2.2.2的规定进行 6.1.4厚度 按GB/T181032013中6,2.2.3的规定进行 6.1.5直角度 按GB/T18103一2013中6.2.2.4的规定进行 6.1.6边缘直度 按GB/T18103一2013中6.2.2.5的规定进行 6.1.7翘曲度 按GB/T181032013中6.2.2.6的规定进行
GB/T20240一2017 6.1.8拼装高差和拼装离缝 按GB/T18103一2013中6.2.2.7的规定进行 6.2外观质量检验 按5.3外观质量要求,对所取样本采用目测或用6倍读数放大镜,分度值为0.5mm的钢板尺,分度 值为0.02mm的塞尺进行逐项检量,判定其等级 6.3理化性能检验 6.3.1取样 6.3.1.1样本按7.4.3的规定抽取 6.3.1.2去掉试样两端20mm后裁取试件,应避免影响检验准确性的各种缺陷 6.3.2试件 试件按表4、图5制作,试件制作图按长度为920tm,宽度为92mm的地板绘制 如样本规格尺 寸较小,不能满足试件尺寸和数量的要求,可适当增加抽取的样本数 反之,如样本规格尺寸较大,则在 满足试件尺寸和数量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抽取的样本数 表4试件尺寸,数量及编号 试件尺(长×宽) 编号 检测项目 数量/块 备注 mmm 含水率 50×50 300×30(h<15 静曲强度" 350×30(h>15 75×75 浸渎剥离试验 涂饰竹集成材地板,当地板宽度小于 表面漆膜耐磨性 100×100 100mm时,需拼宽至100mm 表面漆膜耐污染性 长度300 涂饰竹集成材地板 表面漆膜附着力 长度250 涂饰竹集成材地板 表面抗冲击性能 长度230 试件边.角平直,长度、宽度允许偏差士 -0.5mm 甲醛释放量试件尺寸及数量按GB18580的规定确定,在锯完后立即用聚乙烯塑料袋密封包装,放置在20C条 件下至少24h 制取静曲强度试件应去除柳槽、柳舌
GB/T20240一2017 图5试件制取图 6.3.3试件尺寸测量 试件尺寸的测量方法按GB/T17657一2013中4.1的规定进行 6.3.4 含水率 按GB/T17657一2013中4.3的规定进行 被测试样的含水率是全部试件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 6.3.5浸溃剥离 按GB/T17657一2013中4.19.4.1的l类浸溃剥离试验法的规定进行,按表3要求,仔细观察所测 胶层有无剥离 断续剥离累计计算;凡剥离间隙<0.1mm,剥离长度<3mm者忽略不计;竹条自身开 裂、缺损不计 用厚度为0.1mm的塞尺进行探测,并用钢板尺测量剥离长度 计算所测胶层的累计剥离长度并与该胶层全长进行比较;统计剥离长度>胶层全长1/3的胶层 条数 6.3.6静曲强度 6.3.6.1按GB/T17657一2013中4.7的规定进行 6.3.6.2测量厚度时地板条表、背面开的槽忽略不计 6.3.6.3当试件厚度<15mm时,支座距离L为240 当试件厚度>15 时,支座距离1为 mm, mm 300mm. 6.3.6.4测试时试件正面向上 6.3.6.5被测试样的静曲强度为6个试件的静曲强度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MPa 6.3.7表面漆膜耐磨性 按GB/T17657一2013中4.44的规定进行 磨100r,计算磨耗值并观察试件表面被磨部分漆膜是 否被磨透 6.3.8表面漆膜耐污染性 按GB/T17657一2013中4.41方法2的规定进行 选择2种代表性污染物丙酮和黑咖啡作为常规 污染试验物
GB/T20240一2017 6.3.9表面漆膜附着力 按GB/T17657一2013中4.56的规定进行 6.3.10表面抗冲击性能 按GB/T17657一2013中4.51的规定进行 每个试件只冲击一次 试验时,试件下衬幅面为 300mm×300mm,厚度为(2.5士0.2mn m面密度为75g/m的泡沫聚乙烯 在距试件表面高度为 1m处使钢球自由垂直落于试件表面 测量每个试件的压痕直径并观察表面破损情况,记录最大的压 痕直径及最严重的表面破损情况作为测试结果 6.3.11甲醛释放量 按GB18580的规定进行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以下项目 外观质量检验; 规格尺寸检验; -理化性能检验项目中含水率、浸溃剥离试验,表面漆膜耐磨性 7.3型式检验 7.3.1型式检验除了包括出厂检验的全部项目外,还应增加静曲强度、抗冲击性能的检验、表面漆膜耐 污染性、表面漆膜附着力等项目 7.3.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不少于一次;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7.4 7.4.1规格尺寸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抽样方案 7.4.1.1 7.4.1.1.1规格尺寸检验应在同一批次中抽取样本 面层净长,面层净宽、厚度,垂直度、边缘直度、翘曲 度采用GB/T2828.1一2012中的二次抽样方案,其检查水平为I,接收质量限(AQL)为4.0 规格尺寸 检验抽样方案见表5 7.4.1.1.2拼装高差、拼装离缝检验的样本数为10块,该10块样本从检验规格尺寸的同批产品中随机 抽取 10
GB/T20240一2017 表5规格尺寸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块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大小 累计样本大小 接收数(Ae) 拒收数(Re) 第 s150 第二 10 第 8 151280 16 第二 第 1 l 281500 第二 13 26 第- 20 20 5011200 20 第二 40 32 第 32 12013200 2 第二 64 第 50 50 3201~10000 第二 50 100 10 7.4.1.2判定规则 7.4.1.2.1面层净长、面层净宽、厚度、垂直度、边缘直度、翘曲度,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 的第一样本数 按表1要求,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产 品是可以接收的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抽取第二 样本 如果累计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数该批产品是可 以接收的 如果累计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数该批产品是不可以接收的 7.4.1.2.2拼装高差,拼装离缝检验的样本按表1要求进行检验,如果第一次抽样检验有不合格项目 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20块,分2组)对该项目复检一次,2组均合格方可判为合格 所有项目全 部合格方可判为合格 7.4.1.2.3当面层净长,面层净宽、厚度,垂直度、边缘直度、翘曲度、拼装高差、拼装离缝均合格时,判定 该批产品的规格尺寸合格 7.4.2外观质量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7.4.2.1抽样方案 对成批拨交竹集成材地板进行外观质量检验时,应从同一批次中抽取样本 采用GB/T2828.1 2012中的二次抽样方案,其检查水平为I,接收质量限(AQL)为4.0,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见表6 表6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块 样不 样本大小 批量范围 累计样本大小 接收数(Ae) 拒收数(Re) 第 13 13 s150 I 第二 26 20 第 20 151一28o 0 第二 40 第 2 32 281~500 32 第 64 1
GB/T20240一2017 表6(续 单位为块 样本 样本大小 累计样本大小 批量范围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50 5o 第一 501~1200 第二 50 00 10 8o 第一 80 12013200 第二 80 160 12 13 125 125 第一 1 320110000 第二 125 250 18 19 7.4.2.2判定规则 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数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 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产品是可以接收的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 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抽取第二样本 如果累计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 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产品是可以接收的 如果累计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数该批 产品是不可以接收的 7.4.3理化性能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7.4.3.1抽样方案 在提交检查批中随机抽取样本,抽样方案见表7,第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允许在同一批次 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分两组进行 表7理化性能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块 批量范 初检抽样数 复检抽样数 <1000 12 12 >1000 24 7.4.3.2判定规则 含水率、静曲强度、浸溃剥离试验、表面漆膜耐磨性、表面漆膜耐污染性、表面漆膜附着力、表面抗冲 击性能性、甲醛释放量均符合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不合格项应进行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均合格时,该批产 品的理化性能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7.5综合判定 当产品规格尺寸,外观质量,理化性能三项检验结果均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否则判定 为不合格产品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产品应标明等级、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或根据供需合同规定加盖产品标志 12
GB/T20240一2017 8.2包装 产品包装箱(袋)外面应印有或贴有生产厂名、厂址、商标、产品标准号、规格、等级、甲醛释放量等 级、颜色、数量、出厂日期 8.3运输和贮存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中,应注意防雨、防潮、防晒、防变形 13

竹集成材地板GB/T20240-2017

竹集成材地板是一种新型环保地板,由多层竹胶合而成。它具有坚硬耐磨、防水防潮、易安装等特点,可以广泛应用于家庭、商业和工业领域。

一、GB/T20240-2017标准的定义

GB/T20240-2017是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竹集成材地板标准,旨在规范竹集成材地板的生产、检验和质量要求。

二、GB/T20240-2017标准的分类

根据竹集成材地板的使用场所和性质,GB/T20240-2017标准将竹集成材地板分为以下几类:

  • 家用竹集成材地板
  • 商用竹集成材地板
  • 工业用竹集成材地板

三、GB/T20240-2017标准的性能要求

根据使用场所和性质的不同,GB/T20240-2017标准对竹集成材地板的性能要求也有所不同。下面是具体要求:

1. 家用竹集成材地板

  • 表面硬度:≥2.5kg/mm²
  • 耐磨性:≤0.15g/100r
  • 膨胀率:≤0.25%
  • 水分含量:8%-12%
  • 环境适应性:符合国家标准

2. 商用竹集成材地板

  • 表面硬度:≥3.0kg/mm²
  • 耐磨性:≤0.10g/100r
  • 膨胀率:≤0.20%
  • 水分含量:8%-10%
  • 环境适应性:符合国家标准

3. 工业用竹集成材地板

  • 表面硬度:≥3.5kg/mm²
  • 耐磨性:≤0.08g/100r
  • 膨胀率:≤0.15%
  • 水分含量:6%-8%
  • 环境适应性:符合国家标准

四、总结

GB/T20240-2017标准的出台,进一步促进了竹集成材地板的发展和推广,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环保、高品质的地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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